第32章 “專家”與“雜家”(1 / 1)

讀馬大謀同誌《編輯人員應該有紮實的專業知識》一文(載《科技出版通訊》1987年第1期),頗有同感。讚賞之餘,也想就這個問題談一點看法。

何謂“專家”?《現代漢語詞典》注釋為:“對某一門學問有專門研究的人,擅長某項技術的人。”那麼,“雜家”呢?詞典裏沒有這詞條。不過我想,“雜”既有“多種多樣”之意,那麼“雜家”就應當是具有“多種多樣”專長之“家”了。但人生的精力畢竟是有限的,而知識則是無限的。以有限的人生和精力,專攻一種術業,達到較為通曉的程度,尚非易事,何況精通數種術業,而成為“雜家”呢?

如此看來,所謂“雜家”也者,其實隻能是在某一學科方麵學有專長,而在其他方麵(還不是所有方麵)“略知一二”。倘這一內涵能夠成立的話,則“編輯應是雜家”之說,就無疑指的是“應該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同時應該具有相關學科專業方麵的知識”了。

編輯為什麼“應是雜家”呢?對此,前輩之述備矣,毋庸筆者囉嗦。有必要一談的,正是馬文所指出的問題:“目前的一些出版社,由於種種原因,還有不少編輯人員文化水平較低,缺乏專業知識,有些科技編輯竟然連常見的數學符號、化學分子式和計量單位都搞不清。”可就是這樣的科技編輯,竟也不乏以“雜家”自詡者,“自我感覺”倒還頗有點“良好”哩!

清人章學誠說:“業必能專,而後可與言博耳。”這無疑很有見地。試想,一個未曾掌握某種自然科學的專業知識,甚至連中學數理化知識也不甚了了的人,怎麼可能正確地處理那些滿紙“∑”“∏”的書稿,勝任科技編輯工作呢?而一個掌握了大學機械類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編輯,處理建築類書稿就不會感到十分吃力。倘因工作需要,比較深入地學習一下建築、結構方麵的技術知識,也不是什麼犯難的事。這,正是“業必能專而後可以言博”的佐證。

寫到這裏,可以停筆了。總之,“雜家”首先應當是“專家”,至少要學有專長。如若不然,就會成為“萬金油”,名義上“包治百病”,實際上一病不治。有鑒於此,我舉雙手讚成“編輯學者化”的口號。

(原載《科技出版通訊》1987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