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1 / 3)

1.犯罪形態的一般發展變化犯罪的變化既有其內在本質的變化,又有外在形態的變化。但二者的變化程度不可等量齊觀:犯罪本質的變化是緩慢的,其內核從古至今並無大變,它永遠是以原始的非理性衝動為其內生機製的;而犯罪表現形式的變化則是比較顯著的,作為它的運動過程中表現形式的犯罪形態將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進步不斷演化、嬗變,改變其具體存在形式、狀態、類型,並因時空範圍的轉換而更新其具體內涵。

所以,犯罪形態的變化是一個多維度、立體式演進過程,既包括縱向演進,又包括橫向分化,而這一動態過程中則始終伴生著犯罪形態的變遷。(1)犯罪形態的縱向演化。從原始社會的犯罪--基於生命欲求本能的衝動性犯罪,到奴隸社會的犯罪--生存欲求型犯罪向追求享受型犯罪的過渡,到封建社會的犯罪--日趨成熟的理性犯罪,再到資本主義社會的犯罪--犯罪的多元化時代。犯罪與人類文明的進程是同步的,犯罪形態隨著時空的推進而不斷演繹變化。而文明程度的向前推進,不僅為犯罪行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術手段,而且新的物質成果不斷激發起人類新的欲望,在增強進取心的同時也推進了犯罪形態的發展變化。現代生產的不斷發展不斷生產出現代的新產品和新技術,現代犯罪往往借助於現代新的技術手段、現代的產品和工具(如計算機與網絡、現代通訊運輸工具、現代武器等)而不斷生產出新的犯罪形態。網絡犯罪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網絡犯罪也會產生犯罪形態變遷的情況:①受網絡影響的傳統犯罪。在此類犯罪中,網絡隻是起一個誘因的作用,往往是通過對犯罪人的潛移默化或對心理狀態的影響而使其實施犯罪,而且實施的仍是傳統犯罪。如受網上“黃毒”的影響去實施強奸。②借助於網絡進行的傳統犯罪。在此類犯罪中,網絡起一種次要的輔助工具的作用,隻是使犯罪變得更加方便。沒有網絡,犯罪人通過其他途徑仍然可以實施該類犯罪。比如通過互聯網進行電子進賬、洗錢,通過網絡實施的詐騙犯罪,或通過網上購物的方式銷贓,通過網絡詐騙、強奸女網友的犯罪等。③傳統犯罪與網絡結合而產生的新型犯罪。此類犯罪與第二種犯罪有類似之處,但它對網絡的依賴性要高得多。沒有網絡,就不會有這類犯罪。網絡在這類犯罪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比如通過互聯網攻入某公司的計算機係統,在其內部設置“邏輯炸彈”,以破壞該公司的計算機係統來敲詐勒索等。④純粹由網絡產生的新型犯罪。此類犯罪形式過去沒有,而且從其對象、手段、特征等方麵都不同於傳統犯罪。如製造、傳播計算機病毒、損壞計算機等妨害業務,非法製作和毀棄計算機記錄等。犯罪內涵上,隨著社會的進步,作為其成果的社會文明成果與物質財富不斷湧現,但人們對於財富的集中或分化缺乏應有的思想準備,而這些都不斷誘發新的犯罪形態產生。例如,同樣是盜竊犯罪,過去與現在的形態並不相同,存在著犯罪形態變遷的現象,其表現是:在沒有汽車以前,根本無所謂汽車盜竊罪,而在汽車產生以後,汽車盜竊犯罪就作為一類新的犯罪品種產生了。波蘭著名的犯罪學家霍維斯特1988年應我國公安部邀請來華講學期間,曾含蓄地舉例說:有了汽車不一定出現汽車偷盜者,但如果沒有汽車,自然就根本無所謂汽車偷盜罪。(2)犯罪形態的橫向分化。根據現代係統功能論者盧曼的“社會進化”觀點,進化是係統在與其環境的聯係中不斷分化的過程,這種不斷分化允許係統與其環境之間更具彈性關係,其結果是增加了係統的適應度。犯罪作為社會係統中的一個過程或部分,它的形態進化也是一個不斷分化的過程,無論在哪個曆史橫斷麵上,犯罪形態總是具有多樣性的特征。

尤其到了現代社會,犯罪更是呈現出其多元分化的趨勢。犯罪形態的分化是隨時空的轉移,由於環境條件不同而造成的。早在《晏子春秋》中就有“橘生淮南為桔,生於淮北則為枳”的記述,形象地指明了同樣是橘樹,生於淮南結出的是甜橘,移至淮北長出的卻是變了性的苦枳,自然環境在此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而致使犯罪形態變遷現象產生的環境因素是多維的,不僅僅是自然環境,還包括人文環境。國內不同地區的自然條件與文化習俗,使得同類案件在不同地區的表現形式也有所不同。例如,涉及毒品的案件,南方地區濕、熱的氣候條件適宜於毒品原料作物的生長,且南方地區的地理位置又臨近東南亞這個世界性的製毒、販毒中心,涉及毒品的案件多表現為種毒、製毒和較大批量的販毒以及吸毒等,屬“毒源”型犯罪。而北方地區的毒品大多是從南方流入的,吸毒和小批量的轉手販毒是其主要表現形式。地處福建閩南的廈、泉、漳金三角地區則以海洛因、可卡因、搖頭丸、冰毒之類的入口毒品為主,致使因毒品種類不同,作案手段、吸毒人群等也大相徑庭。又如,盜竊行為中涉及文物的案件,北方地區是中華民族的發祥地,古代文明積澱深厚,人文資源比較豐富,地上、地下的寶貴文物一直是犯罪分子垂涎的目標,盜掘古墓文物的犯罪活動比較猖獗。而文物到手後,卻大多流向南方,倒賣文物案和非法攜帶文物出境案屢見不鮮,發生於七朝古都開封的“9.18”博物館特大文物失竊案,犯罪分子的活動和公安人員的偵破都是循著從北向南的軌跡進行的。再如,同樣是有組織犯罪,在我國和西方犯罪的特征有著很大的不同。西方有組織犯罪的發展曆史幾乎是直線式的,從來就沒有受到過嚴厲的打擊和有效的控製;我國政府則曾對其進行過毀滅性打擊,但近年來又死灰複燃。西方有組織犯罪的成員中既有惡棍盜賊,也有白領首腦,層次豐富;我國有組織犯罪成員則主要是社會閑散人員和“兩勞”釋放人員。西方有組織犯罪已具有相當完備的形式;我國有組織犯罪目前雖尚處於雛形階段,但有快速發展的趨勢。與西方有組織犯罪的手段有所區別的是,我國有組織犯罪的手段更加凶殘、野蠻,具有濃厚的封建色彩。我國有組織犯罪的政治滲透程度尚不能與西方有組織犯罪相比較,但其危害已不容忽視。近年來職務犯罪中的群體性腐敗“窩案”,特別是打擊黑保護傘專項鬥爭中所暴露的個別典型案件表明,不同於西方國家的是,一些黑社會組織已不僅停留於尋找政治保護傘,而且某些政界要員中的腐敗分子事實上已墮落為黑社會勢力的重要成員。我國有組織犯罪中的情節惡劣者暴露程度也比西方要嚴重得多。當然西方有組織犯罪的國際化程度非常高,而我國的國際化程度相對較低,主要在本地、本省活動。2.犯罪形態的現代發展變化(1)犯罪的發展變化犯罪形態處於不斷演變、發展的狀態之中,因為犯罪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根植於不斷發展變化的社會之中。犯罪是一種古老的存在、一個古已有之的概念,它隨著人類社會的產生而產生,並在人類文明的曆史進程中不斷發展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