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得快,一耽誤就是好幾年,那個人調走之後,我們醫院有人給我介紹對象,我去見過,有的是沒感覺不來電,見一麵不想再見,有的是交往起來了解多了,直覺告訴我這人根本不可能接受我的缺陷,幹脆斷了省事兒。我遇見過表示能接受我的人,基本上自己也有這樣那樣的問題。這麼說吧,這些人大部分是社會競爭中不具備優勢的人,找不到更好的女人,找到我,雖說有點兒毛病,但至少有良好家庭和職業、有穩定而且還不錯的收入、長得不醜身體健康……他們掂量一下,覺得如果我不是有那個胎記,估計輪不到跟他們。我這麼說顯得冷漠,但事實如此,愛情是一碼事,結婚是另一碼事,愛情經常昏頭,發展到婚姻,基本上夢已經醒了,這裏麵兩個人的斤兩,總要互相稱一下。這是現實,不承認不行。
這樣稱完了,我心裏會不舒服,我經常覺得人家一定是為了別的那些東西容忍了我的缺陷,看在什麼什麼的份上,認了,心裏未必不別扭。這樣一想覺得很沒意思,不能說指望有個人把你這爛傷口當桃花伺候,但至少不能太嫌棄太厭惡,換句話說,我給你什麼才能讓你有足夠的力氣忽略我這個跟紋身紋壞了似的花裏胡哨的後背?這麼一說,就很傷感。
所以每次談戀愛走不了多遠,我自己會主動退出來,找個什麼理由說算了。而且這種事情多了之後我也變得很挑剔,總覺得既然就是圍繞著雙方的條件找,那我也不湊合,有一點不能接受的絕不湊合,反正也這樣了,找到真感情的希望已經很渺茫,那不如就都擱在秤上稱,分量相當是大前提。一抱著這種心態,這事兒就很難成了,還沒告訴人家我自己的問題,已經發現了對方的問題,吃飯吧唧嘴不行,走路摳鼻孔不行,隨地吐痰不行,剛見麵就要摟腰不行……哈哈,你說這人還“雲”起來了,以為自己是仙女下凡呢,挑人家毛病,我想的是反正也是這樣拿尺子量倆人的長短,還是越趨於合適越不吃虧。這中間有人願意結婚,不是沒錢沒房子沒好工作就是自己有什麼缺陷,這樣的人,我不願意。
我最後一次戀愛的時間有一年多,是初戀之後最長的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到了談論結婚的程度。這個人是離婚的,沒有孩子。年紀比我小幾個月。我嫂子的同事介紹的,那時我已經38歲了,對很多事情越來越不強求。我跟我嫂子說,你先告訴他我那後背的事兒,然後告訴他我歲數大了,個性不是很好,要是行,再見麵。結果我嫂子帶話回來說,這個人說的,隻要人好這些都不是問題,胎記不是病,沒關係,穿衣服注意什麼都不影響,性格不好不會的,肯定是謙虛,知識分子,知性女子,不會性格不好……
我們第一次見麵是在必勝客,因為離我家近,他開車,說誰開車誰跑遠路,讓我們等他電話,他快到了我們再出發,免得坐在餐廳裏等。所有這些細節,讓我覺得這個人和以前認識的人有些不一樣,至少,他應該是比較溫和的。之前我見過他的照片,挺瘦的,戴副眼鏡,挺斯文的。他祖籍寧波,在北京長大。我覺得人和人相處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我們倆可能有一點像一見鍾情,那天的飯吃了四個小時,我嫂子實在坐不住先走了,剩下我和他聊起來沒完。
我們有共同愛好,都愛看電影看書,喜歡安靜,喜歡在家裏勝過到外麵逛,喜歡清淡的飯菜,喜歡吃有特點的小飯館,喜歡簡潔的衣服和簡單的發型……總之,一見麵,發現在很多事情上都能一致。那天他要送我回家,我說不用了,家就在邊上,走200米就到了。他說他願意陪我走200米然後再自己走回來開車……我當時也不是怎麼就問了一句,你不是故意迎合我才說跟我誌同道合吧?他笑了,說到了咱們這個年齡,想找個真正誌同道合的人一起過後半輩子,犯得上迎合一個第一次見麵的人騙自己嗎?我說也是,咱們都不年輕了。
我和這個人發展得很快,我們戀愛的方式和年輕人不太一樣,年輕人還有很多花樣,我們是直奔主題。他有自己的房子,我的房子在我父母隔壁,平時都忙,周末就是輪流到各家做飯吃、看影碟。那時我爸媽也很高興,覺得這次我是遇見好人並且真的要出嫁了,他們開始催我,差不多就結婚吧,不到40歲,趕得上要個孩子。我也開始有了這個念頭。
38歲的單身女人和離婚男人,同居是很正常的,況且我們倆也覺得到了這一步。但我遲遲不敢,心裏有障礙,我覺得他嘴上表示了能接受一切屬於我的好與壞,那是因為他沒機會看到那個壞到底有多壞,如果和他住在一起,將是一覽無餘,他還能那麼淡定嗎?我心裏有期待,但真的拿不準。
最難的是第一次。我是背對著他脫掉襯衫,他在我身後,我不敢想象他的表情。我覺得我一定是被初戀傷害得很深,我經常會想起那根項鏈,他給我扣好了搭扣,我哭著往外走不敢回頭,經常想起來……我不知道他經過了什麼震撼和心理鬥爭,結果是他把燈關上了……第二天早晨我起來的時候他在廚房做早飯,我想他是避免我尷尬。
女人和男人不一樣,我認為女人會把第一次親密接觸當成是一個從此不設防線的開端,男人則是在這之後趨於理智,我看過國外的報道,有科學依據,說男人在占有一個女人之前滿腦子就是這個念頭,不管這個女人是不是適合他、他想沒想好接下來怎麼發展,先占上再說,所以他們是在性之後思考的,女人正相反。假如真是這樣,我們倆可是錯位了。我這時候覺得我們馬上就要結婚了,他應該是沒這麼想。之前他一直表示很期待我搬過去跟他一起住,這時候他不再說這個話,他不說,我當然不能要求,我們回到最初認識的時候,打電話約會的狀態。偶爾一起住一天,都是黑著燈躺下,早晨我要起床的時候他已經在廚房或者在別的房間。而且,這樣的日子也越來越少,直到隨著他幾次出差徹底沒有了。
我的確很敏感,相信和我一樣投入感情比較多、期待比較多的人都會很敏感,我覺得他和以前不一樣了,我們的關係也變得微妙了。分手的時候是夏天,晚上的時間很多。有一天我白天給他打電話約一起吃晚飯,他說晚上有約。不知道是有什麼暗示,我晚上下班吃完飯,騎自行車去找他。他在家,桌子上吃剩下的盒飯還沒收拾,他看見我很尷尬,說約會取消了,買了盒飯和幾張盜版碟……我們坐在沙發上,很熱,電視裏演著一個外國電影。因為是從家裏出來,而且是晚上,我穿了一件圓領T恤,頭發披著,我覺得很熱,隨手把頭發挽起來,用手腕上的發圈給勒上……他坐在我邊上,雙手抱著頭靠著沙發背,盯著電視,我忽然有一種感覺,我們倆完了。就像要證實似的,我朝他靠過去,他伸出胳膊來,他沒摟我肩膀,把我的發圈解下來,頭發垂下來蓋住了我的脖子,他說,跟你聊天特別舒服……我坐正了,跟他一起看完了電影的最後三分之一,到今天我也不知道是個什麼電影。那天他說你要覺得晚了就別走了,我說不行,我明天早晨上班得換衣服,還是走吧。他說送我,我說不用,我騎車來的,自行車明天上班還用呢……都是些沒用的話,最想說的話一句也說不出來。
我騎車回家,四十分鍾的路程,用了不到半個小時,然後,洗澡,關燈,躺下,沒哭。我決定第二天給他發個短信,反正誰也不欠誰什麼東西,以後別聯係了。我心裏明白,還是感覺的問題,他麵對我的後背,找不到愛我的感覺。我當時想,這麼多年我一直在幹什麼?一直想找一個人能忽略這個,能因為喜歡我忽略我的後背,真愚蠢,多少年前已經證明了不可能,還要花這麼多時間再次證明,再次讓自己受傷害,太可笑了。這件事以後可以不再做了。
就是從這個人開始,我沒有再見過任何一個為搞對象而來的人,談戀愛這件事徹底不會出現在我的生活中了。我不想湊合,也不需要讓別人為除了我這個人之外的任何原因跟我湊合,看見人家因為我那樣委屈自己,我也不會好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