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談過很多次戀愛,最後都因為嫌棄分手。人說窮人心高病人氣傲,越是禿子越怕人說謝頂,我就是,自己有問題,一定要找到不把這問題當問題的人。我出生時後背上有一塊胎記,從腰上連到肩膀,不規則,很明顯。所以我從來沒穿過低領或者沒領子的衣服,那樣會露出來,不好看。過了45歲,我爸媽覺得也就這樣了,我不可能成家,也不把這個當回事,才敢跟我開玩笑。我媽說,你這人可能是單身的命,瞧你多別扭,身上有胎記的孩子不招人待見,開始投胎去了一個人家,人家不要,給留下記號,說下回別來了,看見這記號就轟你。我說那這個人家可夠損的,不是給我一個記號,估計是在後背上狠踹了一腳,不然這記號怎麼連成這麼大一片,害我嫁不出去……老了,多大的事兒都不是事兒,笑看人生了不是嗎?
但是在我成為一個老剩女之前,這是我生活中最大最糾結的一件事,糾結這個詞很準。我小時候人們比較保守,不流行穿大領子沒領子吊帶什麼的,女孩老老實實穿翻領襯衫,夏天過去,包得更嚴實。我從不在外麵洗澡,不會遊泳,從沒當著別人換衣服,怕被人發現,這是我的秘密,難言之隱。記得上高中的時候有一次一個男生端著一大盆涮毛筆的黑墨水撞在我的桌子角上,大半盆水灑在我身上。班主任是女老師,拿了一件外衣,說帶我去女廁所換。學校的女廁所沒有單獨的隔間,我一想到要當著老師脫衣服露出那個記號來,堅決不換。我說沒關係,擰一把幹了湊合穿,一會兒就放學回家了,老師說你這樣會冷,我說沒關係,五月半了,不冷,我熱,正好涼快涼快……不知道老師怎麼想,會不會覺得我有什麼秘密,我自己就一個念頭,絕不能被發現。我有記憶以來一直留長發,小時候女孩都梳兩條辮子,我從來是一條馬尾巴,正好和後衣領接上,是個遮擋。體育課老師說,你那辮子太長,下回上課盤起來,我嘴上答應,下回還是不盤,怕露餡。
現在想想,你說這有多嚴重?對於48歲的我來說根本不算個事兒,但對於少女時代的我和後來那個女大當嫁的我,簡直要命。
我的初戀發生在畢業實習的時候,那人是實習醫院的藥劑師。我實習在藥房,他是我師傅,比我大三歲。那時我覺得這人還挺浪漫,喜歡看電影,我們醫院挨著電影院。記得那會兒能看到的外國電影特別少,都是國產的,什麼《神秘的駱駝隊》、《五張照片》,很差的電影,他也帶我去看,看得津津有味。我們倆看的最激動人心的電影是《茶花女》和《愛情故事》,是不是卡雷拉斯啊,我也記不住了,反正特帥的一個人,出了電影院他說你看你們女孩都喜歡這樣的人,這種電影看多了就看不上身邊的人……看《愛情故事》那次,他買了兩聽可樂,不得了,那時候剛認識可樂,喝的都是玻璃瓶子的,易拉罐有錢人才買,他舍得買給我,就是表達喜歡了。電影演到女孩得白血病死了,他來拉我的手,放在他手心裏輕輕地拍,好像是安慰我別難過……現在講這些真酸,但那時覺得真好,有個人喜歡你,在意你的感覺,恰好也是你喜歡的人,真好。
我知道他的感覺非常好,從精神狀態上看得出來,每天高興。我一邊覺得好一邊難受,我想接下來怎麼辦呢?兩個人總有赤誠相見的時候,他要發現了我的秘密怎麼辦?我和我媽沒那麼親密,我們這個年齡的人,母女關係不像現在,還講什麼母親和女兒做朋友,不可能,我們那麼開明的人家,我和我媽都做不到誠懇交流。尤其戀愛這種事,回避還來不及,更別說要跟我媽商量跟她要主意。
我越喜歡這個人就越難受,有時候覺得應該馬上告訴他,把後衣領拉開給他看,問他看見這個是不是還喜歡我,有時候覺得絕對不能讓他知道,能隱瞞一天就隱瞞一天,我在矛盾中折騰自己。
畢業之後我分配到這家醫院,他幫了忙,托他爸找了衛生局的人,他爸問他我是誰,他說是女朋友,分到醫院就公開關係。他是好人,用今天的話說,屬於文藝青年,愛看書,講究小情調。我們成了同事,半年多過去,是我的23歲生日。他買了一條項鏈,銀的,上麵有綠瑪瑙的一個小吊墜,在王府井工藝美術商店買的,那時那個商店的消費水平大概相當於今天的燕莎。那天下班,他跟著我進了更衣室,我們那個更衣室不分男女,誰進去誰從裏麵插門,他跟我進來,我不敢插門,怕人看見說閑話。
後麵的事你能想象了,他給我戴上項鏈,扣不上搭扣,我說我自己來,他堅持讓我轉身……搭扣正好在我的胎記延伸到脖子上那個位置,咖啡色的一塊,像花貓的大尾巴……我現在已經不會去描述那種感覺,人都是好了傷疤忘了疼,能記得的就是當時我覺得自己快死了,呼吸都沒了,全身哆嗦、冒涼氣,等扣上搭扣,他一直沒轉過來,就那麼站著,我背對著他,他站在我身後。我哭了,眼淚往下流人往前走,一個人出了更衣室,沒回頭看他。
因為這件事我請了病假。回到家把項鏈摘下來用一塊小手絹包好,我覺得我們倆完了,分手要把這東西還給人家。我們那時談戀愛不能要人東西,好人家的規矩女孩,跟人家吹了要把拿人家的東西物歸原主,跟現在不一樣。
我病假期間他沒跟我聯係,也聯係不了,我家沒電話,隻有門口居委會的公用電話,找我不方便,他還不認識我家人,也不可能來家裏。我上班那天,他先到了,沒事似的,跟我說笑,我覺得特別尷尬。中午休息,我把那個手絹包給他,說這個還給你吧,沒戴,還是新的呢。他拿起來看了看,說給你買的就是給你的,你不要就替我扔了。可能我初戀的那兩年多把一輩子的眼淚都哭完了,見著他哭,見不著他也哭,聽他說話哭,想起這事兒來也哭。他說你別哭,你說說那是怎麼回事,我看看能不能有辦法幫你,就算是朋友,也能幫你寬寬心,再說我還應該是你最親近最信任的朋友……他是善於交流的人,而且那時候我的確非常喜歡他信任他,覺得也應該跟人家說明白,不管接下來怎麼發展。
聊這件事是在景山公園,下班去的,天都快黑了,坐在最高的亭子裏,眼前是紫禁城全景。我說咱倆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你自己看吧。我把襯衫領子解開往後拉,把上半截後背露出來,我說下麵還有,一直到腰和右胯。他飛快地看了一眼趕緊幫我把衣服領子拉起來,說其實就是胎記,隻不過你的比別人的顏色重、麵積大……這些話太沒力量,我不用看就知道他的表情大概是什麼樣。
我們倆沒經過正式分手,誰也不提兩個人的事,不再一起出去看電影逛公園,就算沒關係了。像同事一樣相處,盡量避免單獨接觸。
我不知道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準備的,突然有一天,他說要離開醫院,到一家雜誌社工作,還是衛生係統的。他請大家吃飯,說了好多感謝的話,以後多聯係什麼的……第二天我去上班,藥房已經沒這個人了。
他剛調走時跟我聯係過,打電話,隨便說幾句,慢慢就沒消息了。後來聽說他結婚了,對方是個汽車售票員,長得像《小花》裏的陳衝,很漂亮。我覺得他那麼講究情調的人會在意女人是不是好看,和他交往之後,我開始明白,這個記號不會遺傳也不是什麼病變的象征,但殺傷力很大,它影響一個男人愛女人時的感覺,讓人不舒服。這種不舒服的感覺,早晚讓兩個人的關係完蛋。
寧願單身,也不願意湊合過
初戀這一次讓我好長時間緩不過來,不完全是因為失去了自己喜歡的人,主要原因是從這件事認清了自己,我是個有缺陷的人,要找到一個能忽略這個缺陷的人會非常難。
民間的話大部分很不好聽,雖說講的是道理。什麼魚找魚、蝦找蝦、瘸驢配破磨……父母家人不這麼去說,我大體上也知道他們的心思,和這個差不多。我有兩個嫂子,她們每次托人給我介紹對象,都找可靠的人,告訴人家我有一塊恨不能占滿整個後背的胎記。知道這個前提還願意見麵的人,才介紹給我,一聽就含糊的,她們不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