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圍著男人轉的愛情會幸福嗎(2 / 3)

我們分手的時候,他很難過。他說,我就是一個普通的中學老師,沒辦法幫你實現你的理想,我也不知道你的理想到底是什麼。畫畫就是一門手藝,我們靠這門手藝來謀生。我們都不是能成為大師的材料,就別存這個念頭了。我說,你怎麼知道我們不是?他覺得可能這麼說話傷害我了,趕緊補充說,我不是,可能離開我之後你會是的,我也希望你是。

我這個男朋友是一個非常好的人,我一直這麼覺得。我們分手是因為我不甘於現狀,而他對現狀非常滿意,除此之外,我們沒有別的分歧。看一個男人的品質,有時候要看他怎麼對待自己的女朋友、老婆。他到最後都在擔心她說的話傷害我,這讓我覺得他非常溫存和善良。

一個女人一輩子能遇見幾個能夠溫和地尊重你的選擇的男人?這個問題不知道別人怎麼回答,我的回答是“一個”,隻有一個。我自己就是這樣,在離開他之後,再也沒有那麼好的運氣了。

結束了初戀的同時我的教師生涯也結束了。我到一家畫廊去工作,先在北京,後在上海。我在畫廊負責收購作品,同時也畫畫、賣畫。我的畫就不多說了,不能說好,也不能說不好,但是能賣。有人喜歡我的風格,所以,靠這個我完全可以生活得自給自足。畫家也需要包裝和營銷,我到上海之後,也曾經被包裝和推廣過,效果還好,我的作品主要是賣給那些不做收藏、隻做家庭裝飾的外國人。

人們對女人的評價很有意思。如果一個女人年紀過了30歲,仍然沒有結婚,也不依靠某個男人生活,身邊就會湧現出很多熱心的人。這些人會替你操心終身大事,比你自己和你的父母還著急、還起勁。我經常遇到好心的大哥、大嫂、叔叔、阿姨,他們給我介紹對象。他們經常跟我說某某很出色,你們不妨交往一下,同時也忘不了說一句,你也不小啦,婚姻的事情不能再不當回事。其實我很明白這句話的潛台詞是什麼,就是說,你也不小啦,過了30歲,青春也差不多到了尾巴,不要太挑剔,歲月催人老啊,隻是這些人都是善良的人,他們不會這樣說就是了。

和這些熱心人一起存在的,還有另一種人。他們就很難評價了。他們看到一個30多歲還不結婚也沒有男人的女人,就會浮想聯翩。這女人是不是有什麼毛病啊?是不是有特別傷心的過去啊?是不是正在做第三者啊?總之,不管是哪一種情況安在這個女人頭上,結論都是一樣的----這個女人不正常。因為她沒有按照“正常”的道路去走,比如19歲戀愛、23歲結婚、25歲生孩子、46歲更年期……她都沒有這樣,那她肯定有問題,肯定有問題!

在接受別人的好心的同時,我也在承受這些未必有惡意的猜測。歲月的確催人老,轉眼我就34歲了。

愛自己甚過愛對方

34歲那年,我重新開始談戀愛了。這就是我的第二個男朋友,也差一點結婚,後來分手了。分手以後,我就離開了上海,到了深圳。

我們是經過別人的介紹認識的。是一對老畫家夫婦。他是一家國外的文化投資機構派駐上海的代表,他們一共7、8個人,分管不同的領域,發現好的項目之後調查、研究、寫報告、立項……總之是半文半商。他比我大兩歲,也是單身。

我們在老畫家的家裏見第一麵,感覺就很好。看上去他的氣質也很優雅,說話很有分寸。那以後我們慢慢開始交往。我能感覺到他很喜歡我。也許是因為生活中太長時間沒有異性,我也有點暈了。

我的畫室就是我的家。做我這個專業的人不是“瘋子”嗎?什麼時候想起來要畫什麼,半夜裏也會起來畫幾筆,有時候成天睡覺,有時候成天不睡覺。我們沒有固定的職業,屬於自由職業者,時間自己安排,隻要能按時交活就好。這就是我們賺錢養活自己的方式。我這麼多年一個人生活,養成了自己的規律和習慣。遇見這個人之後,我多多少少是有些不適應的。

現在回想起來我們為什麼分手,真的沒有什麼實質性的矛盾,都是些小事情、小細節、小習慣,可是這些東西加在一起,真的讓我們都特別絕望----兩個人有這麼多的不同,又都不肯妥協,不能在一起啊!

認識半年多以後,我們開始住在一起。主要是住在我這邊,因為我謀生的家夥們都在這裏,不能搬來搬去。隻有到了周末或者假期,我們才回到他那邊,有時候,兩個人有好心情,也會在他那邊的房子裏請客。

他和我不一樣,他是要上班的。早晨上班很準時,但是晚上下班就不一定,大多數時候,他有應酬。

你說這樣的兩個人,照理說在一起生活應該是很容易和諧的,對不對?錯了!

從他搬來和我一起住,我就感覺到一種無形的壓力,越來越大、越來越大,直到最後我們分手,然後我變成抑鬱症。

我自己的經曆告訴我,女人要不就早早結婚、生孩子、認命,要是已經耽誤了,幹脆就耽誤下去吧!這也適用於那些離婚之後沒有孩子的女人。真的,年紀越大越會感覺到,適應一個人太難了!

我想在說我的不適應之前先說明,我很愛我的男朋友,真的很愛,從來沒有這樣去愛一個人。我們有很多的共同語言,也有很多的相似的愛好和樂趣。但是,就是在這樣好的一個前提之下,我們還是分手,為什麼?我後來明白了,因為我們都很自私,我們愛對方,不錯,但是我們更愛自己。特別愛自己的人,是絕對不會為了一份愛情而謀殺屬於自我的樂趣的,我們倆很不幸,都是這樣的人。

真正在一起生活之後,我感覺到一點,看人是不能隻看表麵的,我相信他也這麼認為。以往我們約會的時候,兩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本能的偽裝。比如衣著整潔,說話有禮貌,聲音都掌握得恰到好處。可是在同一個家裏,就會不同。我在家裏胡亂穿衣服,有時候是大襯衫、大背心、大圍裙,頭發胡亂綁起來,站在畫架前麵皺著眉頭,身上蹭著顏料。他也是這樣,一個出門西裝穿得再有型的男人也不可能回到家裏還是這個樣子。他脫下來的衣服亂扔,隨手把褲子一搭,可能正好搭在我的一張畫的框子上。我看著他這樣就很煩,後來他說,看見我那個樣子跟一張油畫過不去,也同樣煩,隻是沒說出來。再比如,我有時候很早就洗澡上床,躺著看書,他回來了,要跟我說話,我正好剛剛看到高興的部分,不想理他,就敷衍他幾句,他就不高興,蒙上大被子睡覺。有時候我忽然想晚上畫幾筆,而他希望我跟她一起躺著看書、聊天兒,我不願意,兩個人就都垂頭喪氣……為這些事情不高興了,就吵架,原來說話溫文爾雅的兩個人,吵起架來有時候也忍不住要互相辱罵。你說這些是問題嗎?也許對於一對20多歲的男女來說,隻是小小的慪氣,可是對我們這種都已經形成了自己的習慣的人來說,就是隨時都可能產生不愉快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