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的野鹿,在其驚恐的瞳仁裏,那些呲牙咧嘴、揮舞狼牙棒的影子,究竟算一種什麼怪物呢?它會以怎樣的方式向後代講述這場夢魘?
其實,真正可怕的並非“能賣兩萬塊”之貪欲,而是這場猝不及防的“逐鹿”引爆的野性、那股為群體所助長、所掩護和慫恿的狂暴激情。那些人,此前一刻鍾還衣冠楚楚、舉止得體,怎麼轉眼就猙獰、就麵目全非了呢?
你想起了人的遭遇。
有時候,一隻鹿的命運就是人的命運。“人——鹿”背後,隱匿的卻是“人——人”的關係。既然以此待鹿,又怎會保證不以同樣方式對同類下手呢?那些研製細菌戰的人,不就把為人準備的東西先注射給了動物嗎?那些瞄準藏羚羊的槍口,不也毫不猶豫對著誌願者掃射了嗎?
我的眼前,漸漸浮現出兩幅情景——
一是歹徒行凶或英雄落難時,那黑壓壓一望無際的看客叢林。一是批鬥會上,那群情激昂、紛紛衝上台去集體施暴甚至當眾殺人的表演。諸如廣西武宣縣的“食人”案,據《武宣縣無產階級*大事件》記載,中該縣有一百幾十人遭食。有學生批鬥完老師後,在校園內就地架起簡易爐灶,將對方臠割煮食。1968年6月18日,武宣中學教師吳樹芳被批鬥致死,肝被烘烤藥用……(見王毅《野蠻性和殘酷性的文化根源》)
兩幅情景,表麵上一冷一熱、一靜一動,其實,冷漠與狂暴、怯懦與凶厲,實乃一脈相承、同源同根的孿生行為,轉化起來往往一蹴而就,並無障礙。狹私、自保、出賣、貪婪、統治欲、虐待欲、變態報複、嗜血*……翻開曆史的書頁,這些人性混合的現場比比皆是。
尤值注意的是,逐鹿者不僅是人,更是“人群”。是人頭洶湧、“法不責眾”意義上的“眾”。若該鹿被一個人撞見,即使他想追想殺,但礙於光天化日和平素的怯懦,恐怕也是有賊心沒賊膽。那麼,他後來的底氣和爭先恐後的狂熱又來自哪裏呢?
源於人群!源於眾多同類的組合,源於“集體”“我們”這個強勢大概念。上述的野鹿和遇難者,他們的最大殺手即這種“聚群心態”。
法國人古?勒龐有一本研究群眾心理學的名著:《烏合之眾》。其中指出:群體氛圍下,人的心理比平時更有武斷、粗暴、專橫的傾向,更易滋生犯罪和極端行為。那些約束個人的道德和社會機製,在狂熱的群體中往往失去效力。“個人可以接受矛盾,講行討論,群體是絕對不會這樣做的。在公眾*上,演說者哪怕做出最輕微的反駁,立刻即招來怒吼和粗野的叫罵。”“個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時,他不能焚燒宮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這樣做的誘惑,也很容易克製住。但在成為群體的一員時,他就會意識到人數賦予他的力量,這足以讓他生出殺人越貨的念頭,並屈從於這種誘惑。”
群體掩護下的施暴,在歐洲異教衝突、法國大革命、德國“水晶之夜”、義和團運動、南京大屠殺、中國、波黑內戰、科索沃紛爭、印尼騷亂中已屢見不鮮。
假如那一天,你恰逢在海邊,在那個追殺梅花鹿的現場,假如你有一點記憶的話,你一定會不寒而栗,你一定會想起許多夢魘般的舊事:高音喇叭的叫囂、洶湧的棍子、歇斯底裏的拳頭、皮帶裹著氣流呼嘯而至……
你會不會感覺自己正變成一頭鹿?會不會體驗到一頭鹿的恐懼與絕望?
“抓住殺了,鹿血、鹿肉都值錢!”“消滅‘四類’分子!你不打他就不倒!”“打翻在地,踏上億萬隻腳!永世不得翻身!”
耳熟的聲音裏,你難道聽不出相同的基因嗎?
假如曆史再給其一次發泄的缺口,難道他們會做得比上回有所收斂嗎?
人類距真正的理性時代其實尚遠。黑格爾早就說:“人們以為,當他說出人本性是善這句話時,就說出了一種偉大的思想。但是他們忘了,當最終說出人性是惡這句話時,卻說出了一種更偉大的思想。”在我看來,這段*得近乎偉大的表白,算得上對人最誠實、最善意的提醒了。
群惡群暴的因子,不會隨傷疤和光陰一起消逝。它會像灰塵、蟑螂一樣耐心地潛伏下來,趴在生活的旮旯裏、皺褶裏,寄生在人體的毛囊中,默默地繁衍、變異,它時刻準備著,伺機掀起新的暴動……
伏契克臨終前告誡:人們,我愛你們,可你要警惕啊。
(2003年)
麻雀,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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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方,麻雀算得上與人最親了,不像雁,天一涼即南遷。如果說鳥類是大地上的標點,那麻雀便是那最樸實的“逗號”了,機靈,隨意,無處不在。
麻雀不懼人,喜在舍簷瓦片下做窩,敢撲到灶台上啄食;麻雀是強脾氣,性急情烈,有“紅尖椒”的火辣味,仔雀逮住了還能養過幾日,成雀則極少挨過夜的,它會不吃不喝,閉著眼,直到氣絕……故籠鳥中不見麻雀。
麻雀活得簡單、聰明、務實,嘻嘻哈哈,神情頑劣,酷似一群遊手好閑的叛逆少年……即便在最困難和饑餓的光景,它們的合唱也猶如一部歡樂頌,或許得此緣由,雖嗜偷農食,卻並不招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