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堂皇地把大自然視為盤中餐、袖中物時,何以再也尋不到羞愧感了呢?“人類中心論”“人本位”“人類利己主義”天然合理嗎?人類欲望膨脹到何種地步都不受懷疑和指控嗎?
當初,上帝曾給予人類怎樣的權限?現代人履行的是神的旨意、還是自我授權或達爾文式的“刀俎路線”?
曾有一報道:遼寧,一座林子裏,一個頭戴兔皮帽子、手提獵槍的男子,突遭一隻凶鷹襲擊,它朝獵物俯衝下來,死命將利爪釘進對方頭皮,想將之叼起來,可能獵物太重的緣故,此舉未成……報道說,若非同伴趕來急救,該男子很可能小命嗚呼了,幸好,他及時躺在了醫院裏。
獵人被獵,確實反常。更有意思的是,報道人的語氣裏,竟絲毫不見責難凶鷹的意思。人背叛人,也屬罕見。
我在想,那位獵人,在天上的那雙眼看來,是一隻怎樣的動物呢?據說,鷹眼向來以銳利著稱,視線裏程和分辨率極高,總不致把人和兔子攪混吧?按常識,鷹也從不對人發動襲擊啊。可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隻能一種解釋:人,變成了非人,怪物!變成了可怕的東西!
腦袋像兔子,貓腰提棍,躡手躡腳……難怪眼神極好的鷹,也不認得它素來敬畏的人了。怪誰呢?
不由想起史蒂文森在《塵與影》中給“人”下的一場定義——
“人是多麼怪異的一種幽靈啊……他是這大地上的疾病,忽而用雙腳走路,忽而像服了麻藥一樣呼呼大睡。他殺戮著、吃喝著、生長著,還為自己複製若幹小小的拷貝。他長著亂草般的頭發,頭上裝了一雙眼睛,不停地轉動和忽閃著。這是一個小孩看了會被嚇得大叫的東西,但如果走近點看,他就是他的同伴所知道的那個他。”
我想,那個倒黴的獵人大概一輩子都不會再戴那頂該死的兔皮帽了吧。
“自然史上從未像今天這樣,發生一種生命形式威脅著這麼多別的生命形式的情形,也從未麵臨過這樣一場由一個超級殺手製造的超級殺戮……人類不管是以其行動促成了某一物種的滅絕、還是以其漠然讓該物種走向滅絕,都是阻斷了一道有著生命活力的曆史性的遺傳信息流……讓一個物種滅絕就是終止一個獨一無二的故事。”(霍·羅爾斯頓《哲學走向荒野》)
二十世紀最後一年裏,每天中午,一家電視頻道花幾分鍾講述一首發生在“曆史上的今天”的挽歌,它告訴世人:幾十年前的此時此刻,在我們的不知不覺中,曾有一種生存夥伴,比如一尾蜂鳥或一架紅蜻蜓,發出了它在地球上的最後一絲哀鳴……
每看這檔節目,我正在進食的胃都會莫名地一陣痙攣。
我甚至懷疑,現在的胃病莫非就是那時落下的?
(2003年)
鹿的窮途
2001年11月9日,《齊魯晚報》以《行人瘋狂追殺野鹿》為題披露了一件駭人聽聞的事,目擊者稱——
11月6日下午3時許,一隻從劉公島“偷渡”出境的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野生梅花鹿,在威海市郊登陸後,即招來行人追殺。於是,光天化日下,一場索命與逃亡的“馬拉鬆”開始了:窮途之鹿被逼得沿公路狂奔,最後越過2米高的圍牆,躲進一所小學院內,眾人緊跟翻牆跳入。當小學校長欲打110報警時,近乎瘋狂的追鹿者奪過電話叫嚷:“抓住殺了,鹿血,鹿肉都值錢,能賣兩萬塊!”並揚言要給管閑事者一點“顏色”。後來,鹿被堵在一間乒乓球室內。警方趕到後,場麵仍無法控製,仍有聲音高吼:“野鹿誰撿歸誰!”情勢危急,警方隻好與劉公島林業部門聯係,直到鹿主趕到,事態才有所緩和。由於天色已晚,輪渡停航,有關人員決定讓鹿在學校暫避一宿。是夜,竟還有垂涎者在校外溜達,一副伺機搶鹿的架式……
雖遠離現場,但我想象得出,那逐鹿的一幕會怎樣驚心動魄,其激烈決不亞於警匪片。可惜這既非警察緝拿逃犯,更非歐陽海奮攔驚馬,而是對一隻無辜生靈的*裸行凶。試想,假如那鹿碰不到學校,碰不到那位恩公,它會怎樣被撕成碎片?那場麵一定和《動物世界》裏的群豺分屍相差無幾。
這一切,竟出自於人!竟橫陳在二十一世紀的大街上!
簡直一場對文明的暴動。
捏著這份報紙,我體味到一股冷,一股驚悚的饕餮之冷。不僅是對蒙昧的寒心,更有對人性和同類的陌生,對文明的遲疑與迷茫。有時,你不免疑慮:除了遮體的獸皮換成了化纖織物,人到底進化了多少?
那股粗重的喘息,那種饑餓感,那食肉的眼神,那嗅覺和狠勁……分明背叛了人的特征。人怎會如此凶悍地捕食?人之雙腿怎會跑得比四足還快?一隻溫馴的鹿,怎會跑出比被狼群追趕還要迅疾的“生死時速”來?但聞狗咬人,哪見過人咬狗?影影幢幢中,那鹿竟慢慢變作了人的模樣,而那人群的麵孔也漸漸模糊了,成了些人麵獸身的“四不象”……
不禁想起了博物館壁畫或遠古石刻上的圍獵:原始林莽中,大呼小叫的猿人手持投槍、石塊、棍棒,手舞足蹈,氣勢洶洶,一頭負箭的鹿跪地顫抖……如果說,那茹毛飲血的荒蠻、那鬥獸的慘烈乃出於自衛和生存之需,那麼今天,麵對一隻無公害生靈、且無饑餓之急和性命之憂的情勢下,人何以產生如此狂暴與嗜血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