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昨夜星辰昨夜風” (2 / 3)

事後想起來,在那個十年裏,許多花樣百出的整人名堂,實實在在是人類惡之大發作、大表演。

林彪逃跑了,折戟沉沙,溫都爾汗,其實這本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事,但一級一級地內部傳達下來,雞毛令箭,層層加碼,傳達的這個行為本身,倒弄得比傳達的內容還神秘。到後來,小道消息滿天飛,基本上等於全民都知道了,這位副統帥摔死在沙漠上了,還要神乎其神地稿成絕密的樣子。於是,傳達演變成一種儀式。誰有資格先聽,誰有資格後聽,誰有資格小範圍聽,誰有資格大範圍聽,便成為某種精神享受的待遇。聽了什麼是無關緊要的,先聽這個事實,臉上立馬掛著一副優越,也能快活上好幾個鍾頭,好幾天。這一方麵是中國人特別容易滿足,另一方麵,中國人但凡發現有一人不如他的,就會得意,就會狗臉生霜,就會對不如他者作威作福。

於是,像當時我這樣沒有資格聽的,便是等而下之的賤民了。

中國的許多無聊和殘暴,都是由此產生,我看到我那個施工小單位,舍我以外的百把個人,緊急集合,都拉到荒山野嶺之上,四周布滿民兵,三步一崗,五步一哨,煞有介事地在聽支部書記傳達這份中央文件。顯然,這種森嚴壁壘的防範措施,隻是針對我一個人的。當時國內外的敵對反動勢力,再奔波也不會到這荒山野嶺、窮鄉僻壤,來竊取這個情報的。不知哪位革命同誌出了個主意,若是將我弄到一個距離較遠,一時半會兒怎麼也走不回來的地方,那他們學習討論,就可以不必忌諱泄密了。

於是,半夜裏,把我叫醒,上了一輛蒙著篷布的卡車,也不知開了幾許路程,讓我下車。然後,於黑暗中,那車又顛簸著離去了。我一個人不辨東西地直坐到天色微明,才辨別出是廢棄的采石場工地。

因為他們料到,如果我不傻到非餓死在這荒山裏的話,就隻有乖乖地往回走。時間都給我計算好了,抄近路,也得一天功夫,順大道,兩天也未必走回單位。而且,他們料得更準的,如同在一個無形的牢網之中,我無論怎樣掙紮,也休想撲騰出這份嚴密的控製。隻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回去繼續接受這份“勞動改造”。因此他們相信:第一,我不會跑掉;第二,我必然要有求生的本能;第三,如果真是出意外,那是我的事,一個大活人,會摔死在崖坎上?會淹死在河溝裏?會被山裏的狼或者什麼野物吃了?

人把人不當人的最殘酷之處,就是從折騰別人、製造痛苦中取樂,而且還能心安理得。

貴州的山,有高有低,有大有小,或碧綠青蔥,樹深草長,或層層梯田,水平如鏡。我一麵走一麵恨我自己之軟弱,是腳尖朝著我不願意的方向走去,而不是腳跟背對著遠走高飛。為什麼就沒有那股悖謬的勇氣,偏不按他們規定的道兒走?幹嗎要就範呢?至於殺頭嗎?

等我發現抄近路,在山間小徑走著,愈來愈狹窄、愈陡峭,愈來愈不像一條路的時候,已漸漸走入濃蔭蔽日、肅殺陰森的密林中去,那氣勢便有點毛骨悚然了。其實,這時腳下的路,實際上倒是跳出這張無形的網,反方向地越走越遠。分明明朗的晴天,雨滴飄然而至,樹葉紋絲不動,卻有颼颼涼風,連空氣也變得原始、生野,周圍的響動、聲音也十分的陌生了。

糟了,我想我是迷路了。

更糟的是,從天亮到此刻日頭偏西,不但粒米不曾打牙,連口水也沒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