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人民有自由公開發表言論,政府的錯誤就可能得到糾正,濫用權力的情況就有可能予以遏製。……不論如何專製集權的政府或行政領袖,都無法長期忍受公開發表的批評和抨擊,所以專製政府的當務之急就是壓製言論自由,取締報章雜誌的出版自由。
① 杜南發等《諸子百家看金庸》五,62頁。
公眾和許多新聞從業員對於將來香港是否能繼續享受言論自由很感憂心。老實說,我們也不是完全放心,因為將來什麼事都可能發生。
……因為失卻了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香港人也必失卻其他各種自由。這種不幸的情況可能不會發生。目前大家自由發言,正是為保護將來的自由而努力,盡力防止這種不幸情況出現。
金庸表示:“《明報》忠實獨立的方針決不改變,在具體做法上,當然會依情勢而時時作出修正。……香港人的底線是‘自由法治,製度不變’,香港報界的底線是‘言論自由’,那也包括在全體香港人的底線之中。在言論自由上讓步,就是無條件投降。”當年3月25日香港大學授予他名譽社會科學博士學位,表揚他對新聞工作、文化事業和各種社會工作的貢獻。《明報月刊》約他筆談感想,他不願談自己的工作,認為殊不足道,就轉發了這兩篇社評,以說明他的思想和態度。
1987年3月11日,香港立法局通過政府提出的公安修訂條例草案,其中第27條授權政府,如某一新聞是虛假的,可能引起市民恐慌,不管新聞發布者是否蓄意或惡意,都可起訴。新聞界一片反對聲浪,因為這觸及了他們的底線。3月23日,包括金庸在內的916名新聞工作者在《明報》等媒體發表宣言,重申報道事實、崇信真理的天職,恪守專業守則,“言論自由不能寄望當政者仁慈施予,有誌者須積極爭取”,誓言“一旦被控,決不透露消息來源,並放棄以此作為辯護,以求苟免”。金庸是第四個簽名人。
他一直為香港的中文傳媒感到自豪:
在麥裏浩、尤德、衛奕信的時代,香港中文傳媒的水準世界第一,中國內地、台灣,東南亞各國、美國、歐洲,無一能及。不要說新聞自由,評論的水準、報道的公正和準確,單是版麵的幹淨、新聞從業員普遍的道德標準,以及社會人士對全體新聞工作者的好評與尊敬等,香港中文傳媒可說得上是舉世無雙。
但到了彭定康時代,突然之間,香港中文報刊的水平向下急墮。今日香港報紙的讀者,人人搖頭歎息……①
二、《兩種社會中的新聞工作》
1993年11月25日,在香港開幕的一個新聞研討會上,金庸作了《三地同業,皆兄弟也》的演說,提出新聞工作者有一份重大的社會責任,即對政府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和批評,揭露社會上不公平的情況……認為新聞工作者有一個共同的基本信念,那就是堅持事實,堅持是非的分別,對任何事物可以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但對事實真相一定要如實反映。②
1994年3月12日,香港大學舉行“香港講座:十年過渡的記錄(1984—1994)”活動,他用英文演講《大眾傳媒與開放社會》,稱香港是個開放社會,人口98%是華人,“我們生活在一個人人有自由、一個法治的社會之中”。“一個人民教育水準頗好和資訊充足的社會,不會容許長期受到欺騙和惡意誤導。這是開放社會的最重要的優點,大眾傳媒在社會裏起著創造、促進和保持這個開放特質的作用。”香港的大眾傳播必須忠實,這不僅受道德上的約束,也受到市場的現實所支配。讀者有選擇的自由。③
相隔五年半,1999年10月26日,“新聞業機製改革與經營管理”研討會在浙江大學召開,他作了題為《兩種社會中的新聞工作》的長篇發言:
解放軍負責保衛國家人民,我們新聞工作者的首要任務同解放軍一樣,也是聽黨與政府的指揮,團結全國人民,負責保衛國家人民。我們跟隨黨的政策,不是甘心做黨的工具,受它利用,喪失做一個誠實的新聞工作者的良心與立場,而是盡一個愛國公民的職責,保衛國家,不受外國的顛覆和侵略。
……我們傳播媒介,如同軍隊、工農業一樣,要為這個大戰略目標服務,要遵從中央的統一指揮,各自盡力。
① 《什麼東西退步了?》,《明報月刊》2002年7月號,21頁。
② 《金庸散文集》,227、228頁。
③ 《明報月刊》1994年5月號。
新聞自由其實是新聞事業老板所享受的自由,一般新聞工作者非聽命於老板不可。我在香港做了四十年以上的新聞工作,十分明白所謂“新聞自由”的真相。香港政府的確不能幹預報社和電台的工作,事實上也完全沒有幹預,但新聞機構的方針政策,卻完全由機構的主持人決定。記者、編輯必須聽命於總編輯,而總編輯必須聽命於機構老板。
……在我們社會主義的中國從事新聞工作,那又怎樣呢?“為人民服務、為國家的利益效勞”是第一要義,所以必須服從黨的領導,因為黨在領導國家人民,在做根本的大決策。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