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出售《明報》(1)(1 / 3)

一、香港大學捐款

1988年12月15日,香港大學校外課程部高級講師黃康顯在《信報》發表《向查良鏞教授公開道歉》一文,以嘲諷的口吻,提到1986年3月金庸給港大捐款800萬港幣,隨後拿了個榮譽社會科學博士學位的事。因捐款在前,拿博士在後,為了“避嫌”,捐款的事等到1987年才公布。文章指出,“這不是買與賣,而是施與受。捐八百萬港元是施,拿博士學位是受”。“主流方案”風波中,黃康顯在香港各報發表了大量批查文章,以這一篇流傳最廣。當時港大還要聘金庸做名譽教授,他對內地記者說,打算用三年時間,就中國曆史、中國文化和中國的民族前途做一係列講演,先寫出講稿來。①

黃康顯的文章自然令金庸氣憤,1989年1月初,他委托律師向黃發出律師函,提出四個要求:

① 《蛇口通訊報》1989年1月30日。

一、收回發表於《信報》的《向查良鏞教授公開道歉》一文;

二、一周內向查先生公開道歉;

三、賠償查先生的名譽損失;

四、負責支付查先生的所有律師費。(他請了最昂貴的律師)

沒想到在英國國家檔案館研究過幾年機密外交文件的黃康顯不買賬,先回複律師信一封,表示已收到他的律師函,限期到了請另外一律師再複一信,稱其指控不能成立。同時繼續在報紙上批查,說1988年3月香港《文彙報》就有羅孚的文章說他在得到博士學位前送給港大100萬,支票由他親自交給港大校長黃麗鬆,黃校長請他加一個“0”而成為1000萬,責問他為什麼不告《文彙報》和羅孚。

從2月初起,金庸就沉默了。如果要打官司,港大校長黃麗鬆、校務委員會主席楊鐵梁等都得出庭作證,而對方聲稱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先捐錢、後得博士學位。此事最終不了了之。

黃康顯是《明報》的長期讀者,認為金庸的社評文字好,但政治功力不深,武俠小說好,但不是純文學,消費文化而已。①

黃所說羅孚的文章是1987年12月寫的,曾以《金色的金庸》為題發表在《讀書》1988年第2期:

前兩年,他是得到了一個博士頭銜的。送這個名譽學位給他的是香港大學。有這麼一個傳說,在得到這個學位前,他送給港大一百萬元,支票由他親自送給當時的港大校長黃麗鬆,黃麗鬆一邊收下,一邊笑著說,你寫漏了一個“0”了。一個“0”似乎無足輕重,但這一個“0”不是一錢不值的符號,而是九百萬!他後來又補送了這九百萬。這傳說真實程度如何,不敢說。無論如何,以查的才識,即使是僅僅寫武俠小說的才識,得個博士也不為過。②

① 趙氏《查良鏞和黃康顯的一場暗鬥》,《解放月報》1989年第4期,11頁。

② 《讀書》1988年2月,140頁。

金庸否認了這個傳說。1993年羅孚將此文收入文集《南鬥文星高》時,加了一句話:

查良鏞後來函告作者,他向黃麗鬆的繼任人王賡武校長捐過港幣八百萬元是獲得博士學位以後的事。①

二、退隱夢

在古人中,金庸最仰慕的是範蠡、張良,他們都是在轟轟烈烈之後飄然而去,金庸心中也一直有這樣一個“退隱夢”。早在1960年10月5日,他就在《明報》說:“張良的結局怎樣?範蠡的結局怎樣?因為大家不知道,就容易引起各種有趣的想象。”

80年代後期香港未來政製方案引起的風波,讓金庸心力交瘁。“九七”之後的不確定因素,他也不會完全無動於衷。1989年初,他對記者說:“希望能把大部分報社工作托出去,讓自己進入半退休狀態,過些自己喜歡的生活,比如:弈棋、讀書、旅行,或者再寫點小說。……如果要寫,就寫哲理性小說,以哲學為內容,希望新的東西能有新突破。”

這年5月20日,正逢《明報》創刊三十周年,因台風襲港,狂風暴雨,交通停頓,籌備了好幾個月的慶祝酒會隻好取消,當天刊出隨報附送的三十多版報慶特刊,香港總督衛奕信和很多文化名流有賀詞,《明報》的編輯、記者、作者、讀者都有回憶文章,他在《感恩與報答》中提到了湯因比的話,“一種文明的生存,在於能成功地應付挑戰”。原本打算在5月30日舉行的宴會也因國事劇變而停辦,31日,報社員工在八樓以茶會形式聚會,他在會上頒贈長期服務獎狀及金牌,感謝三十年來員工的辛勤服務和卓越貢獻。他宣布,自6月1日起,不再擔任社長之職,隻擔任明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另組行政委員會,由《明報周刊》督印人兼總編輯雷偉坡、《明報》總編輯董橋、《明報》督印人吳靄儀、明報集團副總經理許孝棟四人組成,雷任主席。6月1日,《明報》刊出“本報專訊”《查良鏞今日卸社長職,續任明報集團董事長》,公開了他的決定。他表示,“年事已高,不勝劇繁,退休之念存之已久,希望逐步提升本公司年輕一輩接班,從家長式的管理改為製度化的管理”。

① 羅孚《南鬥文星高》,142頁。

1989年金庸在明報大廈辦公室

1989年金庸、沈寶新在《明報》三十周年報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