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的蛻變必定要經曆一個陣痛的過程,徐誌摩亦是如此。應該說,這時的詩人還徘徊在傳統倫理與個人自由之間,要在父母的阻止與封建枷鎖的束縛下做出離婚的選擇是不容易的。此時的他或許也隻能寄情於山水,將山水春色當酒來飲下!
1922年2月24日,張幼儀在德國柏林生下了第二個兒子彼得。徐誌摩聞訊,便於3月初來到柏林,住在了吳經熊家裏,決意要跟張幼儀辦理離婚手續。他到德國後就給張幼儀寫了封信。信中寫道:
“真生命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幸福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真戀愛亦必自奮鬥自求得來!彼此前途無限,彼此有改良社會之心,彼此有造福人類之心,其先自做榜樣,勇決智斷,彼此尊重人格,自由離婚,止絕痛苦,始兆幸福,皆在此矣。”
張幼儀在看到信後自然是百感交集。沒幾日,她就雇了輛馬車趕到了吳經熊的家,她在那見到了失去聯絡巳經多月的丈夫。但此次會麵,卻注定了往後兩人各自天涯。在場的除了徐誌摩、吳經熊,還有金嶽霖等人。就像兩人除了離婚,再無其他可談了似的,見了麵徐誌摩便要張幼儀表態同意離婚。張幼儀表示要先征得父母的同意再做決定;而徐誌摩則決意,就在當天,他再也不想等了。
張幼儀最後還是在徐誌摩擬好的離婚協議書上(巳簽有徐誌摩和證明人吳經熊、金嶽霖的名字)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一段姻緣就這樣了斷了。我們無法想象,當時張幼儀是怎樣的心酸孤苦;我們也無法揣測,徐誌摩是不是真的長鬆一口氣。他要的是自由,現在他自由了,看著張幼儀單薄的肩膀,想想兩個幼小的孩子,他的心難道真的可以得到解脫嗎?
自由有的時候真是可望而不可即,我們妄想得到它卻發現我們被更多的東西拋棄,視如親情,視為朋友。
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不知道什麼時候喜歡上這兩句話,每次都會感受到不同的酸澀。回不去的何止是那段牽扯的時光;更是人與人之間最初那純淨的情感,哪怕那是自己一直想極力擺脫的,當真正回不去的時候,你會發現煙雨消失後的這份清冷和隱藏在骨子裏的那份無依。夜闌深鎖,輕煙嫋嫋,回不去了,徐誌摩是真的巳經回不去了!
徐誌摩在達到離婚目的後,便重返康橋。但巳人去樓空,夢巳不再,把所有恩情化作一場煙雨。林徽因是一個不會追悼過往的女子,她既然選擇悄悄放手就絕不會回頭。
我情願化成一片落葉,
讓風吹雨打到處飄零;
或流雲一朵,在澄藍天,
和大地再沒有些牽連。
但抱緊那傷心的標誌,
去觸遇沒著落的悵惘;
在黃昏,夜班,躁著腳走,
全是空虛,再莫有溫柔;
忘掉曾有這世界;有你;
哀悼誰又曾有過愛戀;
落花似的落盡,忘了去這些個淚點裏的情緒。
到那天一切都不存留,
比一閃光,一息風更少痕跡,你也要忘掉了我曾經在這世界裏活過。
多麼決絕的詩,沒有一絲留戀和牽連,讓人感覺絲絲的涼。或許我們對林徽因許多感覺都是有差錯的。我們一直認為她像荷花一樣軟弱清潔,用詩做骨,畫為魂,從而淡忘了她熱衷的追求與日後支撐病弱的身體行走於蒼涼荒原,隻為完成她的使命,這樣一個女子要是沒有異常的沉靜和自持是無法做到的。當我們為愛灑落滿城殘花的時候,這個女人巳經雁過無聲,雨落無痕了。
那時林徽因還不滿十八歲,想來真叫人歎服。而年長她八歲的徐誌摩卻叫我們感覺真實得多,他拖著支離破碎的靈魂用詩歌告訴別人了,一切縱是偶然。
我是天空裏的一片雲,
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訝異,
更無須歡喜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記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真的如此這般,“你有你的方向,我有我的,方向”。三個月後,徐誌摩還寫了《笑解煩惱結》一詩和《徐誌摩、張幼儀離婚通告》,一並刊登於1922年11月8日的《新浙江》上。
徐誌摩與張幼儀離婚之舉,在他自己看來是始獲自由,但這並不被他的父母和師友所諒解。他的父親徐申如對此非常惱怒,一直都沒有寬諒他。對於張幼儀,徐申如卻頗為同情。1926年張幼儀回國後,徐家二老將她收為幹女兒,徐申如還將家產分成三份:兒子和陸小曼一份、孫子和張幼儀一份,老兩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