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飲酒要適量(1 / 2)

中國人飲酒曆史悠長,酒仙劉伶著有《酒經》,將釀酒曆史追溯到夏朝。《史記?夏本紀》有段記述,說帝中康時,守四時的羲氏、和氏就有飲酒的嗜好,可見酒習可推至上古。到了周朝初期,釀酒技術完全成熟,並形成分類。在《詩經?風?七月》和《伐木》裏,對白酒和甜酒的製作都有所細描述。相傳杜康原是黃帝手下的管糧大臣,風調雨順、連年豐收,儲於山洞的糧食受潮黴爛,因此獲罪降為保管員。一日,他偶然發現枯樹中空,可為儲糧容器,便將洞裏的糧食移入枯樹,儲藏效果頗佳。有的樹洞封存不嚴,雨淋日曬使糧食發酵,脹破枯樹流到地上,野獸食之睡而不死。仔細察看,樹洞裏麵存有清水,香氣撲鼻、辛辣甘洌。杜康食之,如騰雲霧,愜意無比;繼而昏睡,煩惱煙消;醒來神爽,力量倍增,再試依然。遂報黃帝,帝心大悅,倉頡造字,謂之“酒”。從此,酒風四起,視酒為珍,流傳至今。

可見,酒與水不同在於氣味兒,更在於飲後的身心體驗。喝酒的直接目的,不僅為嚐味兒,而且為進入醉酒的狀態,獲得清醒時不曾有的感覺。人們喝酒呈現出醉態,不是丟人現眼的事情。語言緩慢或語無倫次,四肢失調或行走踉蹌,言多語失或舉止失禮,都是外人眼中的形象,醉漢自己並無這些感覺,如同進入了另一個世界。因此,酒後失態、酒後無德,在醉酒人那裏是順理成章的,不能按清醒的標準去要求。

如今喝酒的目的性多了,醉酒被看成交往中的事故,喝醉了有時也會壞事,使交往的目的無法達成。沒醉的人常計較醉人的言行,以清醒人的標準感受醉漢,自然就容易傷了和氣。既然以酒為媒而聚,就應該有包容酒話的雅量,見醉不怪也算厚道。假如不喜歡喝酒,自己可以不喝,出於禮貌也可以少喝,但無論如何要理解喝酒的,他們的狀態肯定不會像清醒的時候那樣合乎邏輯。

有人主張飲酒適量,對適量的界定就是不醉,這是對飲酒的一種曲解。既然喝酒,就不要怕醉。如果除去其他的目的,僅就單純的飲酒而言,喝酒不醉還不如不喝,酒後不醉等於浪費。應該提倡飲酒適量,但適量的標誌即是微醺。如果沒醉,就說明沒到量,沒有累積出應有的效果,前麵喝的酒等於白喝了,還不如一開始就喝礦泉水。飲酒適量會表現出醉態,飲酒人會產生醉酒的體驗,如神經放鬆、肌肉鬆弛、大腦興奮、心情愉悅,鬱悶的人會得到發泄,憤怒的人會回歸平和,這就是人們所說的“微醺”。

飲酒過量則酩酊大醉,這是飲酒應當避免的。道理很明顯,身體對酒精的承受力有限。長期飲酒過量,過多的酒精會滯留在肝裏,進而引起肝髒腫大,造成新陳代謝的障礙,甚至導致急性酒精肝炎、脂肪肝或肝硬化;如果周期性酒精中毒,會損害腦神經,加速腦組織的老化過程,損傷智力,破壞肌肉的協調性,使神經反應遲鈍、情緒不穩定、注意力分散,對眼前的事物常做出誤判;飲酒過量也會傷胃,引起慢性胃炎、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急慢性胰髒炎、食道靜脈曲張、食道出血等。過量飲酒對心髒血管係統的影響也很大,初期輕微胸痛、心律不齊,逐漸變成心髒擴大、心室衰竭,酒精推動血壓升高,容易造成中風或續發性心髒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