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問卷內容包含九項,分別是:人民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的滿意度,群眾對政府行政工作的認同度,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滿意度,人民群眾對權利救濟的滿意度,人民群眾社會法治意識的程度,群眾對市場秩序規範性的滿意度,人民群眾對監督工作的滿意度,群眾對民主政治參與的滿意度,人民群眾對安全感的滿意度。每項下設10個題目,題目設計均為單項選擇題,以便於量化指標。每題滿分為10分,總分設置為100分。
調查秉求實事求是和客觀中立的原則,盡可能擴大調查麵,選擇不同的職業、年齡、文化程度的群體進行廣泛調查,調查範圍遍及調查區域內的黨政軍工農學商等各種單位,火車站、汽車站、廣場、公園、街頭巷尾、店鋪攤吧、鬧市鄉鎮以及被調查者家中,等等。調查方式有實地調查、電話訪問和網上調查等。
(六)法治餘杭評估體係的特點和意義
法治量化評估是針對特定的法治實踐和法治績效進行的考核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有法治建設的行動結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普法宣傳和法治教育的行動結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法治活動是否對社會公眾和特定群體產生影響,等等。這裏的“量化”概念是指將多元的社會公共管理政策目標轉化為數量單位來衡量。這種角度進行的工作能夠成為研究我國轉型時期法治秩序變革和形成的一個重要切入點,並且有助於進一步探索法治在基層社會中的微觀基礎和生長條件。法治評估運用科學方法,提供具有可信度的資訊,用來作為政府決策者對未來改進法治建設方向的依據。法治餘杭評估體係通過對餘杭區法治狀況進行評估和衡量,力圖比較準確地體現餘杭區政府和社會、公民的互動關係,並進而設計一條符合區域實際的法治實現途徑,從而引導區域社會有序、健康、快速發展。
1.法治餘杭評估體係具有科學性
一般而言,法學研究是通過社會科學的定性研究方法進行的。這一點不同於自然科學依據嚴格的調查步驟和精密的統計分析工具,按照既定的程序進行抽樣調查分析所形成的定量分析。因此,這就讓人對采取量化方法從事法治評估是否具有科學性產生疑問。其實,法治評估作為調查、研究法律規範事實的有效性係統性方法,具有其科學性。
社會科學的量化處理方法可以適用於研究法律規範的遵循程度,以及對社會、政治的影響程度。因為法治活動會產生對社會的推動、調控效果,量化評估有助於對其進行細致深入的分析。例如,世界銀行2006年出版的《國民財富的來源》報告中分析了國家資本財富問題,其中將法治指數作為國家無形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采用柯布—道格拉斯函數計算無形資產餘額時,將法治指數納入其中,顯示出在教育、外彙和法治對無形資產的貢獻中,法治的貢獻最大,高達57%。這樣看來,法治作為影響社會經濟發展的因素,其本身是可以被量化的。
餘杭區建立法治評估體係就是針對餘杭法治建設的整體水平和狀況進行評估。評估指標及其量化數值均是在借鑒國內外地區相關法治經驗的基礎上,結合餘杭實際情況進行科學選擇的結果。評估體係建立起一個較為客觀、能為人們認可與接受的衡量標準,相對準確地把握一個階段內餘杭地區推進依法治理的目標設置是否合理,推進措施是否有效,從而對餘杭區法治建設的水平作出恰當、準確的評估和定位。
2.法治餘杭評估體係具有指導性
法治評估體係旨在通過對法治的精神實質進行深入剖析和科學概括的基礎上,把法治的內在要求分解、細化和量化,轉化為一個個可以測評的指標,組成一個體係和係統。從微觀上看,每一個指標及其數值要求均具體而客觀,構成各部門清晰可辨的努力目標。隻有達到或接近某種數值才能符合要求。
從宏觀上看,法治的指標體係綜合構成了一個全方位的目標要求。各部門必須全麵兼顧法治的各項要求,不能偏廢和失衡,否則同樣無法獲得好的分值。法治評估體係可以通過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指標體係,將各地、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的全部內容實在化、具體化、現實化,將一些抽象的概念和名詞進行準確地解釋和描述,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例如區級機關法治評估指標的共性目標中,在認真開展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這一類別,有如下指標內容:積極開展行業(企業、學校、醫院等)依法治理工作,依法建立健全規章製度,實行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企業依法治理麵要求達到90%,學校依法治理麵要求達到95%,行業依法治理麵要求達到100%;按要求參加行政執法培訓,行政執法的持證率要求達到90%以上;抓好本部門專業法律法規的培訓教育,全年要求不少於1次。這種內容實在化、具體化、現實化的指標使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標和要求更加明確,起到了使治理工作實現製度化、法治化的作用。同時,法治評估體係的實施,使我們對治理對象進行檢查、監測,某一環節運行不暢,或某項工作沒有落實,可以及時發現,並可對照具體標準,借助糾錯機製及時予以矯正,從而確保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在此意義上,法治評估體係會在依法治理工作開展的全程中起到督促作用,從而使法治流於政治運動、趨於形式主義的情況得到有效遏製。
法治評估體係正是通過變虛為實、變抽象為具體,並通過宏觀與微觀的結合,把法治的原則要求轉化為易判別、可操作的具體標準,引導各部門朝著某一方向努力,不僅可以統一各地對推進依法治理的認識,而且可以形成推進依法治理的內在驅動力。同時,通過法治指標體係的評價,可以對不同轄區、不同部門的依法行政水平進行排位,比較和彰顯不同地區、不同部門建設法治的努力程度及推進成效,以起到激勵先進、鞭策後進的作用。
3.法治餘杭評估體係具有前瞻性
法治化程度是社會治理的主要評估標準。法治的水平或程度差異決定了法治階段的劃分。這種差異也是引起社會發展狀態差異、影響地區和諧因素的主要原因。法治評估體係通過對各個治理部門進行指標分解,從而為和諧社會的構建創建一個有效率的治理體係。本課題組成員充分考慮到這種差異性因素,對社會治理中法治在配置社會資源方麵的現狀進行梳理,力圖揭示社會治理中法治功能的發揮程度及其效率,探究適合餘杭地區實踐的評價指標體係。
在研究過程中,本課題組成員運用德爾非專家評估法和穆迪優選法,對初選出來的指標的重要性進行評估,通過對專家的幾輪匿名函詢調查,把意見比較集中的重要指標篩選出來。課題目的在於構成一個關於法治量化評估的理論模型,在此基礎上將餘杭區的法治狀況作為一個能夠示例該模型的製度樣本,通過對其各個政府部門和社會領域的描述,勾畫出餘杭區法治狀況的整體輪廓,進而利用此模型來對某一區域社會的法治狀況作出某種整體上的統一說明和評估。比如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案件組織聽證次數2003年9件,2004年4件,2005年7件,2006年12件,數據表明2004年與2003年相比較,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案件組織聽證次數過少,不利於在處罰程序中公民權利的保護;2006年、2005年與2004年相比,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案件組織聽證次數逐漸增加,顯示出工商部門逐年加大力度保護公民權利,使作出處罰的過程更加透明化、民主化。又如餘杭工商部門商標侵權案件查處數2003年12件,2004年11件,2005年16件,2006年(9月止)18件,顯示餘杭工商部門加大了查處商標侵權的力度。所以通過數據的具體化以及數據的比較,不僅能夠對各地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成效作出正確評價,而且能夠直接為各地區確立建設法治的階段性目標提供客觀依據。借助法治指標體係的評估結果,可以觀測到法治各項指標的變化情況,測算出某一地區依法行政的發展速度,從而預測該地區依法行政的發展態勢和未來走向。因此,各地可以此為依據,結合本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確定本地區下一階段的依法行政推進目標,並切實加以實施,以保障法治建設能沿著預定的軌道快速前進。同時,對法治指標評估結果進行比較分析,可以及時發現製約和影響某一地區工作的主要問題、薄弱環節及其根源所在,從而製定相應對策,使法治建設工作更加具有針對性。
4.法治餘杭評估體係具有廣泛參與性
法治是現代社會發展的綜合性和基礎性目標,法治工作涵蓋公共管理的各個方麵,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麵。法治評估體係包含眾多的評估指標,其指標的確立、評估以及評估體係的構建都要涉及對社會生活各個層麵的理解和把握。在這一過程中,各個方麵的利益主體都需要參與,這樣才能使整個評估體係盡可能囊括眾多的利益,從而對各個利益主體的訴求能有一個清晰的宏觀架構,當決策者麵對多元的利益衝突時,能夠有效化解各方利益衝突,協調彼此的利益糾紛。所以法治評估體係必須突出參與性,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應有內容。
從法治評估課題所涉及政府的層級來看,有區委、區政府、各機關部門、鄉鎮(街道)、村(社區)等。這些不同層級的眾多部門在參與過程中,不是簡單被動的參與,而是一種互動積極的監督和參與。法治餘杭評估體係諸多指標都突出了廣泛的群眾參與性。例如,反映區委組織部工作的指標是:人民群眾、新聞輿論對黨員的滿意度和對區黨委開展權力監督的滿意度分別達到90%以上;體現區政府法製辦工作的指標是:對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的來信來訪工作的回複率達到100%。很多設計指標主要服務於民眾。例如工商餘杭分局的指標設計便包括受理消費者舉報投訴案件結案率、滿意率。再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的指標設計包括受理群眾關於食品、藥品質量問題投訴的答複率,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被查處案件數。這些指標的考量將會促使工商餘杭分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及時受理、有效解決群眾的投訴,否則在評估體係中其分值會減少,這將會影響對其依法治理工作的總體評價。而群眾問題的有效解決將會激發群眾更多的熱情去及時反映政府在治理工作中的問題,從而提高政府的服務水平。再如其他部門,如區紀委(監察局)也因其指標的設計有加強對行政機關效能、作風建設的監督、檢查、指導,監督檢查麵要求達到100%。這一指標這將會使區紀委加大對部門機關的工作效能、作風建設的監督、檢查、指導力度。需要指出的是,評估指標的設計既有自評指標,也有他評指標;不僅有機關,而且有群眾。正是這樣的多元主體的參與,才能保證法治在餘杭區內的一體化進行。否則法治評估指標會因缺少多方主體的參與而使信息不完整,進而影響到評估體係指標的客觀與公正,進而影響法治發展進程。
評估中釆用的調查問卷涉及廣泛的調查對象,涉及不同的年齡、不同的文化程度、不同的職業群體。如所調查的職業群體廣泛,包含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集體企業職員、私企職員、外企職員、個體戶、農民、在校大學生等各種人群。調查範圍遍及政府各個單位和火車站、汽車站、廣場、公園、街頭巷尾、店鋪攤吧、鬧市鄉鎮以及群眾家中等各種場所。
可以說,法治餘杭評估體係所顯示的廣泛參與性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形式。這種普遍、廣泛的政治參與能夠使各方利益充分表達出來,這對發現治理問題、確立治理目標、設計治理方案並在實施的過程中對不合理的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來說,其作用顯然是十分重要的。這種參與是一種持續的參與,每參與一次評估都可以幫助部門了解群眾在某一階段對政府服務的評價和對政府工作的建議,從而促使政府工作不斷改進,群眾滿意度逐漸提高。這樣建立在公民廣泛、持續參與之上的決策和治理過程,才有可能是合理的和有效的。
(七)法治餘杭評估體係的社會影響
法治餘杭評估體係由中共餘杭區委以正式文件頒布後,引起熱烈的社會反響。《人民日報》、《高管信息》、《半月談》、《暸望東方周刊》、《光明日報》、《法製日報》、《經濟日報》、《解放日報》、《浙江日報》等各大媒體均予以高度關注。《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光明日報》均以內參的形式將餘杭的法治評估體係情況報送有關部門和領導。中國社會科學院法治藍皮書發表《法治量化評估的創新實踐——餘杭法治報告》。新浪、CCTV新聞網、搜狐、網易、新華網等眾多網絡媒體關注餘杭法治評估體和餘杭法治指數,並且從多個角度展開了討論,理論界和實踐界也紛紛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司法部張蘇軍副部長到餘杭進行專題調研並進行現場辦公時說,餘杭區大膽探索實踐,率先推出法治量化考核評估體係,製定出台法治指數績效機製,走在了浙江乃至全國的前列,成為全國法治實踐的試驗田,法治指數要成為推進餘杭法治的利器。他當場表示,確定餘杭為司法部開展全國“創建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活動的聯係點。中共浙江省委書記趙洪祝和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王國平均給予肯定。
大家普遍認為,餘杭區建立的法治量化評估體係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是實踐和探索民主與法治建設的試驗田。建立法治量化評估體係對於餘杭這樣的基層行政區而言,是推進民主法治建設的嶄新探索,讓法治真正有尺可量。軟實力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麵就是法治指數,如果把法治作為一種治理方式或生活方式來講,可以說法治指數就是一種重要的軟實力。
學者認為,法治指數是法治水平最精練的概括,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晴雨表”。餘杭法治評估體係是宏觀概括和微觀量化的結合,是靜態測評和動態考察的結合,是政府力量和民間力量的結合,是量化標準和實踐行動的結合,本質上是一種製度創新。“法治餘杭”、“法治餘杭評估體係”是非常具有戰略眼光的提法。作為一個挑戰性的項目,國內
幾乎沒有可借鑒的東西。它能夠有效推進法治建設進程,其結果必將使餘杭受益,也必將使中國的其他地區受益。法治餘杭量化評估體係基本構建了一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指標體係,做到了法治建設的具體化、目標化、現實化。餘杭的評估體係,在結構上涉及全區、區級機關、鎮鄉、街道和村、社區,在內容設置上涵蓋了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各領域,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實踐性、指導性和鮮明的餘杭特色,特別是明確把鎮鄉、街道的法治建設納入評估體係之中,填補了這方麵的空白。評估體係用看得見的標準來衡量法治,依靠數據、指標、科學的體係來體現法治的發展水平,這就使法治更貼近生活實踐。
餘杭的幹部認為,法治評估體係將法治的內在要求分解、量化後,變虛為實、變抽象為具體,將法治的原則轉化為易判別、可操作的具體標準,九項調查可實現全民參與,每次評估都能幫助政府部門了解群眾某一階段對政府服務的評價和建議;有了法治評估體係,各級黨政幹部的工作目標變得不再籠統,不再原則,不再模糊,政府行政變成一種可以量化、監督、獎懲的行政治理方式。
不少記者和網友認為,餘杭“法治指數”的出爐,不僅在餘杭在全國也尚屬首次,實現了中國法治水平量化評估標準零的突破,對推進法治進步作出了一大貢獻,其勢必於認知機製層麵對各地法治建設產生深刻而重大的影響,實現了中國當下法治水平評估由定性評估向定量評估的嬗變,這是一個了不起的質的飛躍。餘杭開了地方法治模式的先河,標誌著餘杭區的法治建設進入質的提升期。餘杭“法治指數”的一個看點是僭越了法治水平評估“自己給自己打分”、“官評”,政府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窠臼,一舉實現了政府法治水平由第三方評估,這一點殊為不易,堪稱政治文明的進步。
餘杭區啟動的以法治量化評估為引線的“法治係統工程”,成為地方區域法治建設的一項突出成就。通過法治評估活動,一方麵有效帶動整個區域政府和社會組織的法治轉型,另一方麵真正改善公職人員的法治服務意識和能力,從而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法治監督和社會公正需求。因此,餘杭法治評估的活動和成就會在周邊甚至全國範圍內產生導引作用,從而推動中國法治的進程。
二、餘杭法治指數的製定
(一)2007年度與法治評估相關的數據收集
餘杭區社會法律實踐的背景數據資料有助於理解餘杭區社會法治發展的實際狀況。此相關統計數據僅作為內部組、外部組以及專家組評分的輔助依據,並不直接對應於法治條件的每一項指標。以下數據反映的情況均截至2007年12月31日。餘杭區人口數大約為83.2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