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長水說--
從這張地圖看,過去苗家莊這個村子特別像一座大城市的萌芽。村莊雖不大,卻曾有完整的圍牆和東南西北四座大門,並且有大、小西門,有“梢門”這樣的附屬建築。有炮台、大小菜園、長甫子、團汪子、少王林子、四福子林、趕牛路子的地名,以及各種名稱的胡同和大小街道和“大碾”、“大碌碡”、“大屋”、“大園”之“四大”,有大路也有渡口。
我曾經寫過一部小說《苗家莊傳奇》,記述了我們這個家庭以及苗家莊的曆史及革命曆史的起源。父親還專門給我繪製了一張苗家莊地圖。
從這張地圖看,過去苗家莊這個村子特別像一座大都市的萌芽。村莊雖不大,卻曾有完整的圍牆和東南西北四座大門,並且有大、小西門,有“梢門”這樣的附屬建築。有炮台、大小菜園、長甫子、團汪子、少王林子、四福子林、趕牛路子的地名,以及各種名稱的胡同和大小街道和“大碾”、“大碌碡”、“大屋”、“大園”之“四大”,有大路也有渡口。
大路,那就曾是曆史上的東南西北通道。如果不是後來在沂河南邊修了一座大橋,貫穿東南西北的大路不再從我們村裏走過,大路變成了現在那條小小的土路,苗家莊說不定也就成了大城鎮。假如苗家莊發展成大城鎮,這些地名都不會喪失它原有的光彩。比方說,當鋪可能變成為國際信托投資公司,銀匠鋪變為黃金首飾店,酒廠變成假日酒店,油坊變成石油提煉工廠,古文化遺址成為現代藝術中心。
我也曾在我的小說《季節橋》中,記述過的村前沂河上的那座季節橋,那是每逢冬季水小時,村裏人集資在河中淺水上架起的一座草木沙石結構的小橋。1982年奶奶去世時,我回去還從那座橋上走過,去河對麵趕集給奶奶買魚。橋邊地窩子裏等著收費的是苗家莊的人,看我穿著軍裝,以為不是苗家莊的人,收了5分錢過橋費。我曾穿著軍大衣躺在橋邊的沙丘上,望著童年熟悉的景色,心中跳動著一個係列小說創作的欲望。我在小說中曾說,如今有的冬季,人們連這樣一座橋都懶得架了。但是今天,確實根本不用架“季節橋”了,因為臨沂市的環繞沂河的旅遊路“濱河大道”、和沂南縣的東西通衢“澳柯瑪大道”,已把苗家莊環繞進一個現代化夾縫中,父親繪製的地圖上那些地點,如今隻是一些很難找到的等待最後扒去的土牆殘屋。
我父親畫的這份地圖凡是標有“自家地”的位置,那就是我們家的那些地了。我家在土地改革時劃的成分是中農,據父親說當時是有地老畝12畝多一點,爺爺參軍在外沒算人口,家中成員有老奶奶、奶奶、我父親和他的兩個妹妹,5口人,劃為中農。
從地圖上看,標“自家地”的地方挺多,其實不過是零零散散而已,有的不足一畝,有的一畝多一點,最遠的也是最大的一塊,在胡家莊莊東,有3畝多。苗家莊三麵環河,地是呈扇麵形展向西北一邊的。
據我母親說,我家有一場院,場院上有楸十株、棗一株,塋林有高楊二株,大橋地頭有柳二株。其中“長甫子”那兒還應該有塊“自家地”,還是我母親1957年回去時,用我父親的200元稿費買的,有兩畝。買這塊地主要是我老奶奶的意見,她是為我們幾個剛剛誕生和即將誕生的重孫子著想,有了錢就應該先置地。當時我父親有點稿費,地也便宜,還曾打算把我老爺爺典出去的前麵半座院子贖回。我父母都已經知道了要搞合作化的消息,但老奶奶似乎不相信合作化以後地就是公家的了,隻是因為在舊大洋和人民幣的折算上沒取得統一,她才沒能最終贖回房屋和再置土地。
這兩畝地我們這些重孫子們當然沒能種上。但老奶奶老爺爺、老老爺爺和奶奶、爺爺的墳墓埋在離這裏不遠的地方。
1982年奶奶去世,爺爺退休後曾帶著哈爾濱那位奶奶回老家住過一段,把老奶奶存放在一個老式點心盒裏的老文書,用硬紙裹著放在梁頭上。爺爺回哈爾濱以後,家裏老宅托鄰居也是本家一位老爺苗廣春看管,他年齡大約比我大七八歲,論輩分是我的老爺。不久前在修整老屋時,發現了那包老文書,交還給我父親。父親研究了這些文書以後這樣記述--
我的曾祖父,就是村中老歌謠第一句說的那位,“進來西門往南望,一望望見苗廷揚”。我1932年出生時,排行老三的高祖父苗文俊已不在,苗文俊的四弟文亮還在,所以我仍被稱為“五輩同堂”。苗文俊的大哥苗文元、二哥苗文魁,文魁這一支,即鄰居叔叔苗廣春家一支。我曾祖父苗廷揚兄弟倆,從高祖父苗文俊那裏繼承了超過一般中農的土地,兄弟倆分家後一分為二,不再是超中農。苗廷揚這一支,到我為止,一連三代單傳,土地基本上保持了原有數目。老文書中有高祖父的父親苗成新從鹹豐五年(1855年)起買的6塊,有高祖父苗文俊從同治十一年(1872年)起買的4塊,曾祖父苗廷揚一代自己買了一塊(光緒三十年,1904年),祖父苗秀霖一代買了七分八厘(民國22年,1933年),共老畝15畝。祖父苗秀霖好賭錢,一次次拉下饑荒下東北。父親苗廣順在我3歲時生了那場傷寒(1935年),吃了一塊大洋一服的中藥幾十服,至此,家中仍然沒有賣地。直到我5歲時(1937年)祖父苗秀霖去世,我6歲時(1938年)曾祖父苗廷揚去世,才賣了3畝地,還有12畝。有這樣的條件,我才能夠在6歲時,每年拿5塊大洋上私塾。老畝12畝,解放後變成新畝17畝,一家6口人,是標準的中農。若不是賣了那3畝,這個中農可能“超標”,這是不幸之幸。1947年“三查三整”,我參加選團區委,鄰村一位年齡大些的同誌說:“他家老爺爺時,比較富裕。”這不假。團區委委員沒選上。緊接著報社來信:“你還是我們的通訊員,但不是工農通訊員了。”“三查”查老三輩,比較富裕的老爺爺苗廷揚讓我沾了光。但很快糾正了,報社來信說:“事情弄錯了,你還是我們的工農通訊員。”其實沒弄錯,是整個解放區統一的糾偏。後來,有了正式規定,“土改”前三年定成分,老爺爺去世離土改五年,這五年之差,可是“兩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