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父親的愛情(1)(1 / 2)

苗長水的記敘--

苗得雨是苗家莊的驕傲,苗得雨的未婚妻來了,自然轟動全莊,鄉親們擁向苗得雨家,把小院子圍得水泄不通。“這閨女真像那個她呀!”人們都這麼驚訝地評判著,矯永被人們看得羞紅了臉,低著頭一言不發……

在苗家莊曆史上,老人們講到的大事件,有一次大水,一次大火,一次鬧土匪。那次大火,威脅到我家房子。老奶奶帶著家裏人把家具丟到離家門不遠的村西水灣裏。一隻大杌子摔斷一條腿。後來這隻大杌子就成了我父親學習寫作的課桌。他這樣寫--

我把它放在靠屋門的地方,在農閑時,工作的間隙裏和晚上,我就伏在上麵寫作,坐著一條四方的小板凳。我祖母在旁邊安下一輛紡線車,紡車聲與我寫字的哧哧聲相互應和。晚上杌角上放一盞油燈,照著我寫作,也照著祖母紡線。經常是她紡到深夜,我也寫到深夜。她因為我寫作而不感到累,我因她紡線也不感到累。

白天和母親下地幹活,就在腦子裏琢磨詞。有一次琢磨詞走了神,鋤頭從肩上掉下來,把腳後跟砍去了一塊皮。當時整日就是迷著三件事:搜羅學習材料,操持筆墨紙張和了解本村及外地各種新發生的事情。

那時筆墨紙張是很稀罕的。我為了解決這方麵的困難,和夥伴們拾過雁屎賣,也給油坊推過豆餅,一個小木車上捆綁上300餘斤重的20片豆餅,單人推著,太陽冒紅時,把豆餅推到界湖街集上,得來一點推腳錢,買半斤鍋餅,二兩白酒,美美吃上一頓,其餘全部用來買了學習用具。我用過鉛筆、毛筆和借過別人的鋼筆。紙是一直缺乏的。我用過的紙,有的把舊書翻過來,有的是利用點心盒子封皮,是梢門裏一家地主兼買賣家的。有一次鬼子來了,扔了一街,我去撿了一些。鄰居家一個媳婦撿的一些也給了我,我很感謝她的大方,這種紙用了好多年。一位年齡較大的姑娘,不識字。未婚夫在部隊上,每次來了信,讓我代筆回信,便把她一支深綠色的破舊鋼筆留在我家裏。我樂意趁機借得筆用。我給她代筆寫信,內容都很有感情,我知道怎樣才能表達她的意思。其實小少年哪裏能理解成年人的心事,裏邊流露出的是明顯的孩子氣。就像那時看京劇,我們孩子都愛看武打戲,隻要女的一出來,哼哼呀呀哎哎喲喲的愛情戲,都覺得真沒意思,代筆寫信,也就對付吧。後來,筆被她妹妹要回去了。她妹妹年齡大了,上識字班,聽說姐姐的筆竟然在我手裏,要時撅著小嘴說:“人家的家什嘛,怎麼你老用!”很不友好。我不舍得,也沒辦法。在這以後,又用鉛筆、毛筆了。可是在局勢惡化的日子裏,我將幾年寫的稿留底,放在小瓷缸裏,埋在田野地頭,因為缸口沒加蓋,夏天幾場雨灌滿了水,拿出來一頁頁曬幹,鋼筆字的全看不清了,隻有毛筆、鉛筆字的還看得清。

第一次屬於我的鋼筆,是村裏獎勵的一支“國民牌”筆,是戰時鄉親們對我的獎勵。鄉親們的心意,使我覺得非常珍貴。帶在身上怕掉了,放在地上怕踩了。可是黃鼠狼單咬病鴨子,越怕越不囫圇。有一次我在膝頭上寫稿,把筆的小帽扭下放在地上,讓我祖母不小心一腳踩了。我心疼了好些天,從那,這支筆一直沒有小帽。然而一支光頭筆,竟用了不知多少年。采訪、寫稿用它,土改丈量土地,我擔任記錄員,捏著它跑遍了家鄉田野。

後來又得到一支“小金星牌”鋼筆,被我當做最好的、永留紀念的禮物,送給一位很要好的一起從事農村活動的女孩子。那位姑娘當時有十四五歲,愛唱歌,會扮戲,不打扮就很美麗,打扮了更美麗。可是美中不足,缺少文化。她很開朗,不保守,在農村大姑娘都紮一條大辮子的時候,她就模仿脫產的女文工團員,紮起兩條辮子來。為此,我們男孩子打趣地編起她的歌謠:“是誰呀,紮兩角,下南園,去摘瓜,一邊摘,一邊嚓,剩個瓜蒂巴,漫牆扔給她二大媽……”她聽了不惱,隻咯咯地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