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葉派的獨特信仰是對伊瑪目的信仰。什葉派規定,在宗教的“基本信仰”(宗教的淵源)上,主要包括五大基本信仰:真主獨一、先知、末世、伊瑪目與公正。有的什葉派學者將上述五大基本信仰分為兩類:普遍的信仰與特殊的信仰。普遍的信仰包括真主獨一、先知和末世,公正被視為真主獨一中的一項重要原則;特殊的信仰,即伊瑪目信仰。
什葉派的基本宗教功修課包括:禮拜、齋戒、天課、伍一稅、朝覲、聖戰和勸善戒惡。除此外,還有三項獨特的規定:普謁聖墓、謹防和臨時婚姻,其中較為重要的是前兩項。普謁聖墓是指朝拜先知和伊瑪目的陵墓。主要有伊拉克的納傑夫、卡爾巴拉、卡齊麥因和薩馬拉,伊朗的馬什哈德,沙特的麥地那以及阿裏家族成員和聖徒的陵墓,比較重要的有伊朗的庫姆法特梅陵墓、大馬士革的宰奈卜陵墓等。“謹防”即在必要的情況下隱瞞自己的信仰。這是什葉派曆史上形成的重要原則。什葉派在其大部分曆史時期都是作為被壓迫的少數派別生存的,為了避免公開信仰帶來的迫害,什葉派形成了保護性的謹防原則。謹防的依據是《古蘭經》的三節經文,即第三章《儀姆蘭的家屬》第28節、第十六章《蜜蜂》第106節和第四十章《赦宥者》第28節。
什葉派教法承認四大淵源:
(1)《古蘭經》。什葉派認為,在《古蘭經》的字麵意義之外還存在著隱義,這種隱義隻有伊瑪目才知道。不僅要根據字麵的意義理解《古蘭經》,還要根據其隱義來理解《古蘭經》。這就是所謂的內學。(2)“聖訓”。什葉派所說的“聖訓”包括兩個部分,即穆罕默德的言、行、默認和諸伊瑪目的言、行、默認。而且,在穆罕默德的“聖訓”中,隻有什葉派信徒傳述的才是有效的。這裏同遜尼派有兩點不同:隻有什葉派信徒傳述的穆罕默德“聖訓”才是有效的;十二伊瑪目的言、行和默認也構成“聖訓”。(3)公議。什葉派認為,所謂“公議”是指所有什葉派學者的一致意見。所謂所有什葉派學者,指的是一切時代、一切地方的什葉派學者的意見。其中必然包括曾經陪伴伊瑪目本人並深刻了解伊瑪目意見的教法專家,他們所支持的意見必然是符合伊瑪目本意的。因此,公議被什葉派視為發現伊瑪目意見的一種手段。(4)理性。什葉派認為,“理性所規定的也是教法所規定的”。這被稱做“關聯原則”。關聯原則包括三個方麵:因果律,即行為與其前提相關聯;矛盾律,許可一種行為與禁止與之相反的行為相關聯;同一律,不能同時許可和禁止同一件事情。這是什葉派教法應用理性的基本原則。
什葉派認可的權威聖訓集有四部,被稱為“四聖書”,包括:庫萊尼編纂的《宗教學大全》、伊本·巴布亞編纂的《教法自通》、謝赫圖西編纂的《教法辯異》和《法令修正篇》。由此可以看出伊瑪目教義在什葉派中的重要地位。
當我們沿著什葉派興起的曆史逆流而上,就會發現:從7世紀中葉,651年薩珊王朝滅亡,伊朗全境被阿拉伯人征服,伊斯蘭教隨之傳入。在伍麥葉王朝統治時期(661~750年),伊斯蘭教僅在波斯封建上層和城市居民中傳播,農村居民大多數仍信仰瑣羅亞斯德教及其《波斯古經》。750年,阿拉伯貴族艾布·阿巴斯建立阿巴斯王朝(750~1258年)後,大批阿拉伯人隨之移居伊朗,與波斯人通婚,開始在主要城市興建清真寺和宗教學校,並由教法官和傳教士主持各地的司法和教務,從而加速了伊朗伊斯蘭化的進程。到12世紀時,伊斯蘭教已成為伊朗占統治地位的宗教。
從什葉派穆斯林形成的曆史生存空間來看,與伊斯蘭教遜尼派相比,在不同曆史時期的處境、遭遇和社會地位很不相同。
早在伊斯蘭教形成與發展時期,632年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後,伊斯蘭教曾在由誰擔任哈裏發(繼承人)的問題上發生過分歧。後經協商,先後推選艾布·伯克爾、歐麥爾和奧斯曼為前三任哈裏發。在此期間,聖門弟子賽勒曼·法裏西、艾布·達爾、米格達德·本·艾斯沃德·辛迪、阿卜杜拉·薩巴伊、哈立德·本·賽義德等人宣稱,先知穆罕默德的權位應由其親屬、信教最早、追隨穆罕默德傳教有功的阿裏來繼承。從而形成一個擁護阿裏為哈裏發的政治派別,被稱為“阿裏黨人”。656年,第三任哈裏發奧斯曼被刺後,阿裏當選為第四任哈裏發,阿裏黨人以庫法為中心,其力量隨之發展壯大。但以穆阿維葉為代表的反對派不承認阿裏的哈裏發地位,舉兵反抗。哈瓦利吉派從阿裏陣營中分離出去,使其力量削弱。661年,阿裏在庫法遇刺身亡。庫法人擁戴阿裏長子哈桑繼哈裏發位。敘利亞總督穆阿維葉擁兵控製著敘利亞、伊拉克和埃及,奪取哈裏發地位,在大馬士革建立伍麥葉王朝,並脅迫和利誘哈桑放棄哈裏發地位。阿裏的追隨者迫於壓力,分散在伊拉克和波斯各地,轉入秘密活動。從此阿裏黨人在反對伍麥葉王朝的鬥爭中逐漸形成、發展為什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