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全球公民社會與公民身份(3)(2 / 3)

楊對全球公民社會和公民身份概念的關注來自於建構其民主理論的需要,她認為在全球化環境中民族國家內部的特定民主方式已經失效。然而她也看到,通過發展全球公共領域、全球公民社會和全球公民身份來彌補全球的民主赤字的路徑存在困難。因此,在她對自由國家的分析中,國家和公民社會包含著政治行為的平行的、相互依賴的形式,在全球政治中,公民社會行為是首要的,緊隨其後的是製度上的改革。楊對公民社會的理解是半黑格爾式的,作為公民身份本質屬性的公民自決和自我發展離不開政治權威的規製,因而,楊在全球公民社會與全球公民身份的關係問題上與卡爾多取得了基本一致的意見,從而區別於福克對全球公民社會的絕對信任。

赫爾德同楊一樣從民主理論的視角關注公民身份的新變化。他對全球治理的研究表明,隻有國際或世界主義取向能夠最終應對以休戚與共的共同體和多層次、多級別政治為特征的、更加全球化時代的政治挑戰。因此,必須強化全球治理,建立仔細研究全球問題並為之尋找解決方案的全球問題網絡,同時也必須考慮全球治理改革的社會民主議程。赫爾德指出:“在這種背景下,就可以揭示出新的公民身份觀念的基礎——不是建立在領土範圍內的排他性成員身份基礎上的公民身份,而是建立在能在多種情況下被鞏固和利用的普遍規則和原則的基礎上的公民身份。這一觀念取決於民主和人權原則的有效性和明確性。這些原則基本上為所有人建立了享有平等自由和平等參與機會的框架。公民身份的含義從授予有資格的人以特定權利和義務的共同體成員身份,轉變為一個可選擇的世界體製原則,其中所有人在影響其主要需要和利益的橫向決策領域中擁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它確立了全球體製的思想,其中人們可以享有關於影響其壽命和生活機會的基本程序和機構的平等地位。結果,公民身份的機會將被擴展到所有政治共同體,其中包括人們在其中有關鍵利益的政治共同體。公民身份將變為多層次和多維度的,同時遵行共同的規則和原則。”赫爾德認為在此種語境下,全球公民身份能夠獲得理解,它“建立在全人類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基礎之上,承認每一個人的自主性,並承認人們在各級人類事務中的自治能力”。在當前的環境下,如果人們在影響其生活的決定條件中自由而平等,那就必須具有從城市到全球組織的一係列論壇,在其中能夠讓政策製定者對其負責。如果許多當代的權力形式能變得更加負責,如果影響我們大家的許多複雜問題——地方的、國家的、區域的和全球的——能得到民主管理,那麼人們將必須參與多種政治共同體,並成為其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