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全球公民社會與公民身份(3)(3 / 3)

赫爾德認為,在鞏固公民身份和國家共同體的原則之間隻存在曆史的偶然聯係;隨著該聯係在休戚與共的共同體世界中的弱化,公民身份的原則必須得到重新闡釋和重新鞏固。國家認同隻有容納各種團結,並且受對普遍規則和原則的尊重所影響,才能夠使自己成功地應對全球時代的挑戰。他進一步指出,公民身份自身變化著的實踐正在沿這一方向推進。一國的公民不僅能夠參與城市和國家選舉,還可以參與其他共同體的選舉,而且,甚至可以參與到全球公民社會的複雜關係網絡當中。這些複雜的政治關係預示著,世界日益受到多種形式公民身份的限定、日益堅持明確的和已確立的一般規則和原則。在赫爾德看來,全球公民社會雖然也是達成全球公民身份必不可少的實踐領域,但是它與其他的共同體一起構成公民活動的場所,相對於民族國家和其他共同體而言,並不必然具有優先性。這種理解與他對全球公民社會在全球治理體係中的定位是一致的,在很大程度上,這弱化了在公民身份走向全球的過程中全球公民社會的地位和作用,雖然弱化還不等同於否認。

更加引人注意的是,尼各·道爾明確將全球公民身份與全球公民社會、全球治理和全球民主聯係起來理解。他認為,普遍認為達成一種新的世界秩序的途徑是加強全球公民社會,在其中更多的人更加積極地參與到更多的結社和網絡中去,但是這隻是一種經驗性的聯結:全球公民被包含進全球公民社會是因為這是促進這種議程的一種有效方式。成為一個全球公民並不是依參與全球公民社會來定義的。作為一種理想的全球公民現在利用和發展全球公民社會,僅僅是因為它是達成某種不同於全球公民社會的目標的墊腳石,而最終的目標是要實現一種世界民主,在其中,我們才能被稱為公民。

在道爾的理解中,全球公民身份、全球公民社會、全球治理和全球民主是從不同的角度對當前世界秩序作出的判斷,它們之間的內在聯係在於,個體(全球公民)是全球社會(首先是全球公民社會)的成員,全球社會的功能之一是通過一種特殊的參與過程或方式(全球民主)來促進公共事務的管理和調整(全球治理)。從規範的意義上講,這四個概念的共同之處在於:一、它們的基本導向是實現一種全球倫理;二、對民族國家的普遍批判;三、不僅關注國家應該做什麼,同樣也關注個體在推進全球目標中的角色;四、樂觀地看待這個世界中正在發生的變化,認為它是好事情或者是被欲求的。在這種分析中,非常確切的一點是,全球公民身份是這四個概念所構成的概念體係的核心,它與全球民主、全球治理的關係如上述與全球公民社會的關係一樣是易於為人了解的。全球公民身份的建構不僅要求推進全球公民社會的發展,它同時意味著一種新型的全球民主以及一種重視全球公民社會和公民個體責任的有效的全球治理體係。總之,道爾認為對全球公民身份的思考應該植入變動的全球現實及全球政治理論之中,隻有這樣才能揭示出它所蘊含的公民個體而非國家是全球共同體的成員、對個體責任和倫理的強調等多重意義。

總之,雖然當談論全球公民身份時,大多數人習慣於將它與全球公民社會相聯結,就像我們總是將公民身份與民族國家或特定的政治共同體相聯結一樣,事實上,當前公民身份表現出的跨越國家邊界走向全球的趨勢並非僅僅是全球公民社會發展的結果,更是複雜的全球秩序變化的需要。而從理論建構上來看,雖然一些激進的學者認為隻有通過全球公民社會才能促成全球公民身份的形成,但更多的學者則傾向於承認或者強調民族國家在公民身份向全球擴展中的重要作用,堅持一種公民社會是民族國家的補充物而非替代物的觀點。然而,理論上的差異並不掩蓋這樣一種幾乎已被公認的趨勢,即在全球化進程中,公民身份不可避免地要突破國家邊界,正如Linklater所論證的,全球公民身份是普遍理性和普遍價值發展的必然結果。現在,關鍵性的問題已經發生的轉移,先前我們主要關注是否需要一種全球公民身份,如今我們更需要思考一種可欲求的全球公民身份究竟意味著什麼,它的實現前提又是什麼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