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在全球層次上追求普遍權利體現了個體自主性和行動的選擇性在不斷增強,相對應地,個體對於民族國家的依賴性在不斷減弱。在傳統的國際政治中,主權國家是唯一的行為體,公民個體參與國際行為必須通過主權國家的認可,但是隨著信息和通訊技術的發展,全球聯係網絡不斷加深,這創造了個體繞過國家行為的可能性。現在,全球權利的對象不再是國家,而是公民個體。這種轉變一方麵突出了個體之於全球體係的決定性意義,另一方麵也突出了以人類認同超越國家認同的必要性。
最後,普遍權利的觀念與公民身份概念之間存在著作為一種人權類型和作為一種公民權類型的公民權利之間的總體性差異,即普遍權利與法律權利、普遍性與地方性之間的差異。這種差異在民族國家的主權思維中是無法輕易破解的。雖然人權和主權並不必然是一對矛盾的概念,但是在現實政治生活中,它們之間存在著普遍的衝突:對於大多數國家來說,支持普遍人權必然意味著對主權的自我限製,而一些強勢國家以人權為由侵犯他國主權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全球公民身份所傳播的人權是關係到“每個地方、每個人”的觀念實際上給主權觀念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它拷問著在國際關係中主權至高無上原則的合理性。
總之,當我們談論全球公民身份時,它不僅僅是指個體在國家之外獲得了另一個公民資格,它更意味著個體與其傳統的國家公民身份之間的一種剝離。換言之,全球公民身份是一個權利性概念,它的浮現與其說是全球公民社會崛起的結果,不如說是公民身份實踐和理論發展的結果,正因此,它將改寫公民與民族國家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這種變化,無論結果如何,都將對全球秩序產生極大的影響。
二、公民身份:走向全球
將全球公民社會看作是主權國家未能充分履行公民身份承諾的必然結果,在某種意義上道明了20世紀中後期全球性的公民身份危機與全球公民社會興起之間的密切聯係。將這兩個概念相聯結以捕捉當代全球政治現實及其發展的可能性的努力在當前學術界也是一種普遍性的存在。如前文所述,許多學者將全球公民社會看作是實現公民身份向全球擴展的良好契機,他們相信,隨著全球公民社會的發展,全球公民身份必將確立。但同樣如前文所述,公民身份的核心內容是由法律所確認的國家與公民之間的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即公民身份對應著民族國家這個政治和法律共同體。如果同意這種對應關係,那麼我們在當前的全球公民身份討論中就必須回答以下問題:僅僅存在一種尚未普遍化的全球意識,並不存在一個全球政體,同樣也不存在全球性的法律,在這情況下,公民身份如何才能夠擴展到全球?
福克在全球公民社會中發現了建構全球公民身份的資源,盡管他承認一個強大的民主國家在其中也能發揮作用。福克認為全球公民社會是一個自願和反抗的草根政治行為的“理想”領域,雖然目前它還沒有完全實現,但是它可以被視作全球社會運動政治議程中的必將實現之物。全球公民身份是一種對被排斥和被壓製的或普遍意義上的世界或類屬的政治承諾,它目前還沒有形成,但卻可以通過加強全球層次的民主政治機構(不是一個世界政府)來推動。福克強調世界主義民主在全球公民身份的建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但他並不認為全球公民身份隻是一個單純的司法概念,更重要的,它是一個“心理政治的”概念。個體對自己作為一個全球公民的身份認同以及遵從普遍的道德目的,這才是全球公民身份的本質屬性。他指出,在追求全球正義和維護全球人權的時候,全球公民不再是一個地域的概念,而成為一個時間概念,因為全球公民在建設的是一個屬於未來的全球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