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偏頭想了想,很認真的回答:「我學法文和插花,加入『給流浪狗一個家』的活動,不過也常常做表姨的跟班嘍,陪表姨忙東忙西——她一直把重點放在幫助孤兒的工作上,募款啦、蓋孤兒院啦、成立基金會,做得有聲有色,公益社團還頒獎給她哩。」
「照顧孤兒是嗎?」李棄覺得胸膛在抖動,簡直要失聲狂笑。「我母親這人做事,可真會繞遠路,而且總是遺漏了什麽。」
妹妹聽不出李棄的諷刺,盡管天真誠懇地說:「如果你覺得我們做的有什麽不足,請多多批評指教,我們會研究改進的。」
李棄隻是微笑,讓妹妹麵有得色的講述她們娘兒倆的公益活動,也不答腔。一路下山,進了大學城,妹妹才想到似的問他:
「你還是住大宅子吧?」
「是的。」李棄外公死後,幾房親戚分散各地,老房子隻留下一個老傭人,李棄住那兒也樂得清靜。
這時車過一棟灰白色調的西班牙房子,李棄望著它。是苗家,屋裏是暗的。他起了個頑皮而冷酷的念頭,如果此刻屋裏有人,他或許會跳下車,敲開苗家大門對他們說:
「我來帶走我的女人。」不由分說的,像個狂人。
也隻有狂人,才搶得走藺宛若。
因為她不是那種會束手就擒的女人。
而他不是那種會輕易罷手的男人——
他認識藺宛若有十二年了,雖然她一直不知道他。藺氏夫婦意外死後,李棄回來過,遠遠見到苗家長輩把她接走,十二歲的小女孩,異常清秀的小臉帶著一股鎮定和堅強。他自己十六歲,就算藺氏夫婦囑托過他,他也不能做什麽。況且他何必?他有自己的麻煩。
他把雙手插在口袋,踢著地上的石頭,人就走了。
第二次去看藺宛若,她上了中學,亭亭玉立,眉目已顯出了她母親的那分美色。她和苗家的兩個孩子在打網球,看得出來,她過得很好。他飛到美國上大學,沒有和她打交道的意思。甚至把她忘了。
沒有,他沒有把她忘了,更糟的是,他還常常夢到她——夢到她母親最後對他的囑咐。
「告訴我女兒,爸爸媽媽愛她。」
這些事永遠讓他感到不耐煩,一對死前尚念念不忘孩子的父母,一個顯然夠堅強,根本不需要他費心思的孤女,卻像捆在他肩上的重量,他扛著走,在國外漂泊。終於他受不了,這次回來,他上了苗家,在她的訂婚酒會上見到她。
她穿一身瑰麗的禮服,秀發盤梳起來,露出皓潔的一張臉。
李棄沒有想到她會長成那麽美。
她母親的美是一種鋒芒畢露的美,清楚分明,一眼即讓人喝采——而藺宛若卻美得淡雅,美得出塵,像朵淡淡幾筆的白描梔子花,非凡的清麗。
然而那副極其秀致的眉眼,卻總是蘊著一抹自矜的神色,整個晚上,李棄看她始終用一種控製住的表情笑意麵對著大家,他不由得感到稀奇、感到納悶。最後竟至生氣而厭煩——
她是怎麼一回事?她沒辦法開開心心的和人說話談笑嗎?她非得那麽矜持、那麽保留,好像把真正的情緒都隱藏起來了,讓人看到的並不是真實的她似的。
等到李棄目睹藺宛若和苗立凡在一起的樣子,更是覺得荒唐怪異。這兩個人全然不是那回事,他們顯得固然是熟稔融洽,卻見不到一絲男女閑的柔情蜜意——他和他那個老奶奶鄰居都要來得比這對未婚夫妻親熱!
然而李棄竭力告訴自己——這不關他的事。藺宛若的感情和婚姻,他管不著,也不想理。綜合這幾年來打聽到的消息,那又怎樣?苗家是個規規矩矩的人家,苗立凡是個安分守己的人,藺宛若已跟著他們過了這些年,她的下半輩子再如此這般過下去,也未嚐不可,他隻消去向她道聲恭喜,把她父母的事略事交代一番,就可以甩開這一切,一走了之。
於是他隨她到了那道小廊,看見她靠在牆上,定著一雙大眼睛,怔怔望著對牆,她臉上有種嗒然若失的表情,像她麵對的那片牆,空洞,茫然,一片虛白。
李棄那種天生的敏銳聰明立刻發揮出來,他明白——藺宛若做了錯誤的選擇。
但是不關我的事,隨她去,他對自己這麽說,完全沒有一點良心不安。
李棄走向前,打算好了,隻消說句「恭喜」,然後就拜拜,無事一身輕。
他看到她在燈下的臉,他伸出了手,他觸及她的粉頰,他喚了她的名字——
完全始料未及的,他吻了她。
☆☆☆
李棄在車椅上挪了挪,想到她那張柔軟飽滿的櫻唇,一口就可以含住,源源不絕的吮它的蜜香,她的皓頸有醉死人的芬芳……他的小腹一陣收縮,差點要呻吟出來。
「……你說好不好,表哥?」
李棄聽見妹妹在問。不好,怎麽會好?把一句恭喜改成「你是我的人」,這個彎也未免轉得太大,這就是李棄有時候搞不過自己的地方。但是妹妹顯然不是在問這個,而他幸虧不是波士尼亞的士兵,戰場上像這樣分心,有十條命也別想保住。
「妹妹,真是抱歉,如果你把剛才的話再說一遍,我保證一定專心聽。」他虔誠地說。
「我說晚上你要是沒別的事,我索性取消和別人的約,我們找個地方好好聊聊,這附近有家酒吧,氣氛很好,你覺得怎麼樣?」
「當然好,妹妹。」李棄笑答。
當然好。把時間消磨在酒吧,總比消磨在綺思幻想裏來得自然健康,李棄自嘲地想。至於藺宛若的問題,勢必要等到他略微鎮靜一點的時候再做定奪。
二十分鍾後,他隨妹妹推開街口一家酒吧的彩繪玻璃門。酒吧名做「早晨的嗬欠」,是有由來的,原來酒吧的氣氛太美,教人舍不得走,泡了一夜,隔天早晨自然不像人,像河馬,張著大嘴猛打嗬欠。
荔枝紅的燈光下,爵士樂在流動,幾對跳舞的男女影影綽綽,李棄卻一眼望見他思想裏的人物——藺宛若,她正擠在那個再過八百年也不適合她的男人懷裏,簡直就像一隻穿錯了鞋子的腳。
藺宛若也同樣一眼望見他,她不相信整座酒吧沒一個人聽見她在大喊救命。
沒別的解釋了,一定是她倒楣撞了邪,否則怎會三天兩頭碰上這個神經病?
音樂會上有多少熟人,她說得舌頭都掉下來了,才讓大家好歹表麵上相信,她和此人絕無瓜葛。立凡的眼睛從「放大」現象恢複過來之後,就開始開她的玩笑:「我就知道我早晚會碰上情敵的。」一直到今天在禮服公司,見她國色天香穿起新娘裝時,他還在糗她。
這兩天,他們一頭忙著結婚的準備工作,雖然議好要行個素簡的婚禮,但是各種瑣事拉拉雜雜像地上的螞蟻那麼多,也夠人昏頭轉向的。
結婚比決定結婚要麻煩太多了。
他們花了一整天的時間試禮服,立凡守舊,宛若則盡量依他的意見,排除一切新款的色澤和式樣,好不容易有了定案。立凡一白一黑兩套禮服,宛若除了一襲法國來的白鍛蕾絲新娘禮服,就是一套蔻丹紅的花紗宴客裝了。
出了禮服公司,站在歐洲式的雕花柱下,立凡問她:「晚上爸媽去探病,立芝帶幼稚園的小朋友登台公演,我們上哪兒吃飯?」
「前兩天我們才在祥雲居吃過飯。」不是回答,是提醒。這幾年他們都在祥雲居吃飯。
她和立凡有著最保守、最定型的約會模式,固定周六出遊,固定在三條街外看一場電影,固定在兩個轉角外吃一頓飯,最多移到隔壁的咖啡小鋪喝杯卡布奇諾,最多踅到公園買一支霜淇淋。僅限於此。晚上十點前一定回家。
宛若曾經試過打破慣例,她會說:「這一次我們換家餐廳試試。」她躍躍欲試。
「好呀,」立凡答應,躊躇了一下又道:「哪一家好呢——我們知道的不多。」
「我們到蘭屯去吃碳烤。」宛若興致勃勃提議。
「好呀,」都先應好,頓了頓,又遲疑地說:「可是蘭屯那兒我們又不熟,而且碳烤油煙彌漫,對身體不好。」
「那麽我們到金象苑,他們賣巴西菜——我聽同事說,他們吃過燉蜥蜴。」她非常好奇興趣。
立凡嚇了一跳,「嗄,那種東西能吃嗎?」
見他害怕,宛若改口建議上印度館子。立凡非常為難的抓著頭。說真的,宛若也不清楚印度菜是不是真用手抓來吃,而且立凡說他們店門上頭是盤了一條大眼鏡蛇的招牌,也許他們是吃蛇肉的。
所以最後他們總是回到祥雲居。他們從來沒有新的嚐試。宛若知道她的父母見識過世界上各種稀奇古怪的東西,他們有過各種稀奇古怪的經曆,如果他們還在……如果他們還在……
不,宛若堅定地搖頭,一切免談,他們不在了,而她現在擁有的是一種平凡的生活,這些年她總深信,平凡本身就是幸福。
然而,小小的變化,無損於幸福,所以令晚她硬把立凡拉到酒吧。她和學校的同事來過「早晨的嗬欠」,入夜後,這酒吧有種旖旎的情調,連木頭都有可能陶醉。她和立凡雖然不講究濃烈的感情,但也許她可以開始努力,給兩人之間調上幾分旖旎感,相信立凡應該比木頭通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