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印務廠喪失本位的合資(2 / 3)

12月8日傍晚,撥通工河人的手機,約我在歌舞廳見。我們在一間休息室聊天,他50歲,年齡在同一係列,有共同語言。他從開頭說起:

“1978年進廠,聯營前縣經濟委員會領導在大會上宣傳合作的好處。退休人員阻止搬遷,起草聲明,推出一位戰鬥英雄宣讀,必須首先移交社險辦,否則,要接管大門。遷入新廠,統一退股,我們高興得要命,反正賺也會造出虧損賬目,紅利分不到,也有可能本錢撈不回。我5年合同,2000年到期,廠方不理睬,隻得走。22年工齡,補償費0.39萬元。

“新廠主是老手,曾與他人合夥經營酒店,掌控財務,負責裝潢,最後抽資,對方虧損,泣不成聲。與我廠聯營,金宗木啃到骨頭,科長級撿點吃,我們一點也無,他們悔,我們恨。

“下崗後,花1.8萬元買廠車,搞運輸,2004年改在歌舞廳打工。1998年建80平方米的3層樓房,本想自己住,閑置2年,裝潢後出租。我與妻同單位,下崗後都沒繳養老保險費。

“做夢也在想,人生為什麼會這樣,青春獻給企業,最後一腳被踢。”

談到此,一批客人入座,我們隻得讓座,結束談話。

12月22日,尋找洪夏霆,在他的農村住房邊轉悠,正絕望時,走出一位40歲光景的男子,經打聽,正是他。我們站在外麵交談,他說:

“1985年到印務廠,工作13年,沒有工齡買斷錢。為推動聯營,金宗木鼓動我,我明確反對。縣經濟委員會來人,分車間開會,我們排字車間與膠印車間一組,我講聯營資產必須重新評估,不按原低評的進行,與金宗木大吵。因過激,8年合同到期,不續簽,隻能離廠,時間在搬遷前。後來與金宗木相遇,他說要獨立,我斷言,老廠35%股份,有何權!”

“他認為應有股權證,供銷社發過,印刷廠僅有收款收據的一紙空文。我補充說,光有股權證還不夠,應注明股本含量,防止增資擴股而稀釋,增資部分可以作為集資處理,支付利息,但不是股權,以此確保工人權益。他表示讚同,我們在自稱‘諸葛亮’的滿足中道別。”

2008年1月5日,在家庭式工廠見餘朝兵,他46歲。像工河人一樣,也有一種恨:“魚廠長時已現疲態,流動資金缺乏,工人提議賣地。魚說可留給有頭腦的廠長,再經營,工人認為有理,不作聲。金宗木赴任,不進廠而先看地,心中已有算盤。他向工人宣傳,自己養不活,何談子孫,以此打心理戰,減少阻力。

“金氏班子吃飯記賬,香煙領取。一位工友去見師傅關習道,班子正在發煙,金扔2包給他,封口。他常見此景,工人中傳開,責問金,金推給辦公室主任餘火,讓他見證,餘火不抽煙,沒有分到煙,證明無此事。

“改製時土管局長作為工作組領導到廠,他挑明淨資產320萬元,分解到職工80萬元股金中,是否得利?長腦袋的人都會覺得合算,但我廠長期實行低收入製,我無力繳0.5萬元股金。金宗木廠長立下軍令狀,不繳股金的走人。我剛訂婚,女方認為掃地出廠被人小看,婆婆出錢抵上。

“選董事長,金宗木規定達到41萬元的人即可,班子成員可以例外。他估計自己選不上,無錢入股的由他出資,股份名義歸職工,這些原本要辭退的人投他的票,勉強當選。

“搬遷前,金宗木收購職工股份,助理廠長的哥哥在商場當經理,錢從那裏借用。

“鄉下印刷廠入股70萬元,後悔,索求退股,金宗木分文不給,要用於新廠建設。那人反複到新廠主麵前磨口舌,新廠主振振有詞,不將第3方計算在內,不必安裝大容量變壓器,必須補償損失,扣15萬元,那人自認晦氣,比較而言,強於不退分文,隻能接受。實際上,變壓器越大越好,規模擴大後還嫌太小。

“金氏見老廠房被拆除,以房地產取代,要背黑鍋,親自阻止,揚言要拚命。號召職工護廠,職工在新廠主下當差,身不由己,信心喪失,無人響應,金隻好聽命。”

同樣,穆通人也有恨:“金宗木於1994年12月接任,花完老本,另找合作人,對方控大股,當董事長,金為副董事長,我堅決反對,擔憂被吞並。金很自信,以為他40多歲,對方小青年,不是對手。我們互不相讓,他的助理幫腔,聲稱要建花園工廠。

“遷往合資新址前,廠方逼魚木祿帶頭下崗,我也在內,共四五人,隨後返聘魚木祿。一位工友在食堂打雜,得知下崗,找金宗木,一急,中風,1年後去世,80歲老母為他送葬。另一位工友,60多歲,生一弱智女,妻近視,擺小攤,平時隻買豬頭肉吃,不敢碰上等肉。工資沒有及時到手,急得上氣不接下氣。”

我隱約聽到過退休工人阻止搬遷一事,向他了解詳情,他告訴我:“我於1998年9月批準病退,所有退休人聯名要求移交社險辦,得不到支持。我與另一人帶頭,攔住工廠大門,阻止搬往新址,我們的行動獲得成功。工會主席如支持,效果更大。”

他對經營中的腐敗深為不滿,指出:“副廠長負責水晶標牌,一些款項落入腰包。藥盒印刷外加工,拿回扣。聯營控股方索取營業房權證,金宗木不讓,最後達成內部交易,斷送企業。”

結束時他提醒:“要記事不寫人,我看過你的《失地農民調查》一書。”至此,我讀懂他的開場白,要讓我這位“史家”直錄這段經過,“藏之名山,傳之其人”。我要記事,不能放棄寫人,口述史的範式使然,但口述人的安全必須確保,這是我的底線。

吉生洋告訴我:“金宗木繼任,我升為副書記,卻不讓參加廠部會議,賣地也不告知。我提議上新項目,金不以為然,還有80萬元可花。上任1個月虧損10多萬元,錢袋變空。找合夥人過日子,與城區的民營印刷廠老板聯係,願意讓出廠長寶座,他隻當書記,老板看不中。鄉下印刷廠想在城郊買地建廠,與金宗木談起,金盛情邀他租我廠,合股,對外作為一個整體,形成實力強大的外殼,讓上海美術出版社放心,質量能確保。對內實行一廠兩製,獨力經營。對方打入現款,但此廠是合資企業,其他股東擔憂投資有去無回,內部鬧矛盾,聯係人速速追討投入的資金。

“我作為擺設1年,耐不住寂寞,申請留職停薪1年,到城區民營印刷廠,月產值從30萬元提升到80萬元,老板感激,給10萬元年薪、1套住房,我隻要3萬元。1年滿,我廠改製,召回,任命為經理助理、車間與設備負責人。但不知聯營事宜,大會宣布才知。

“遷新廠前,我申請辭職,沒有得到買斷工齡錢。再次進入一家民營印刷廠,此廠新辦,缺技術骨幹,待遇從優,年薪三四萬元。妻死於癌症,留下一屁股債,最後清償。以此而論,要感謝金宗木,讓我靠邊站,逼我‘下海’,發揮點能量。”

4 圍觀焚燒

2007年11月24日,采訪孫木花,她提到章木人,一位裝訂車間主任,我渴望能一見,她撥通電話,讓我去麵談。我騎上自行車,一口氣趕到一家印刷廠。

章木人57歲,臉色蒼白,遭遇過車禍,記憶力衰退,但印象深的仍磨滅不了:“當時管理混亂,我妻購入織機,廠車運送,錢付給司機,收下。據老廠傳達室最後守候人員說,行政科長老婆、兒子踏三輪車來,運出銅字3大箱,1箱150公斤,又用拖拉機運紙、鉛字。我得到2扇鐵門,想付錢,金宗木說拿去拿去,我也啃到1塊小骨頭。”

此時有人呼他到樓上辦事,他推說有要事,繼續與我聊:“進入聯營新廠三四個月,金宗木預感不祥,私下宣傳抵製,但聯營談判在暗中操作,職工反感,到生米煮成熟米,卻要抗爭,不可逆轉。晦氣在聯營1年時降臨,折頁出現一點小問題,數量不多,新廠主借題發揮,判我3個月觀察期,表現不如意就開除,工種改為切紙,我受辱,隻能走,但沒有支付工齡買斷錢。”

他沒有提到罰款,我後來得到《關於教課書質量事故處理決定的通知》,他被罰款500元。

在談話中得知,他於1968年下放,1979年進印刷廠。問起近況,他說:“辭退後,在工友辦的印刷廠呆4年,停辦後轉到這裏,1000元/月,廠方不繳養老保險金。”

他向我介紹,不遠處也有一位工友,叫蔣石浪。下午,在剪紙機旁找到他,一位33歲的人,邊幹邊說:“我1992年進廠,1998年離廠,聯營前收購股份,我0.5萬元由廠長助理收去。在新廠區,教育出版社業務中斷,印製盒子,業務量小,準備改印木紋紙,調墨師及工人已招進,老工人不在內,一個個走。我提交辭職報告,議過買斷工齡,但沒有正式向新廠主提出,隻領到少許工齡補償費。離廠後,廠方來電話要我返回,1年後,再次選擇走。新廠主不願留老工人,借機趕人,一批業務質量不如意,免去副經理,以滕國旺替代,又找岔子,換上親信。”

問及養老保險情形,他說:“養老保險卡沒有拿到,隻有失業證書,注明6年零1個月。下崗後無錢繳納,補繳更無從說起。”

他提到一位患有癲癇病的女工易後定和一位剛退休的方車生,他們在買斷工齡方麵有戲,采訪會有收獲。

下一站滕國旺,他很健談:“1955年進廠,曾經當過供銷科長、技術質檢科長,1994年4月內退。聯營後通知我回廠,新廠主找我談話,任命為副總經理,說是‘摻砂子’。他拍拍胸脯表態:‘50年的老廠,如果倒在我手下,在本地不能做人。’我對老廠有特殊感情,竭力想振興,恢複人氣。‘新官上任三把火’,組織管委會,由7人擔綱,準備大幹一番。但原班子與新廠主抵觸很深,遷怒於我,上班打彈子。我到前任關習道家,說明隻是過渡,管好後交給他。為結束半飽狀態,安排部分人待崗,生活費300元/月,讓上班人吃飽,避免懶散現象。向外拓展業務,到幾個縣承接業務,印製藥廠的包裝盒。

“正當我全身心投入時,妻子在外地出車禍,就地醫療,我白天上班,晚上趕去照顧,不料廠內事發。部分書折頁不正,處理後能彌補,新廠主小題大做,決定焚燒。邀來經濟委員會的技術科長旁觀,大造聲勢,給下馬威。”

他出示《關於教科書質量事故處理決定的通知》:

各部門:

教科書在折頁過程中,由於經營領導忽視質量管理,質檢部門放鬆督查力度,車間負責人質量意識淡薄,導致頁碼嚴重錯位,給公司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這次事故的發生,相關人員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滕國旺同誌作為當時主持經營工作的常務副總經理,在質檢部門多次向其反映折頁質量問題後無動於衷,沒有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予以製止,應負主要責任;王設人同誌作為裝訂車間負責人和折頁機操作工,在質檢人員對折頁質量提出疑問後,沒有進行技術上的整改,致使頁碼錯頁增多,加大了損失程度;質檢部門在發現質量問題後,雖然向經營領導和操作工提出意見,但未采取相應的措施給予停機,對造成質量事故負有一定的責任。事故發生後,相關人員對事故的嚴重性有了深刻的認識,反省了在質量管理、質量監督和質量控製等方麵存在的問題,認真分析了這次質量事故發生的原因及其根源,並積極參與了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為了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常敲質量警鍾,提高全體職工的產品質量意識,根據公司《職工獎懲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並考慮到事故發生時內部機構調整等因素,本著教育從嚴,處理從寬的原則,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對本次事故的責任人作如下處理:

(一)免去滕國旺的常務副總經理職務;

(二)給予王設人、章木人同誌辭退警告,觀察3個月;

(三)關習道、餘朝兵、餘火同誌公司通報批評;

(四)經濟處罰:滕國旺1500元,王設人、章木人各500元,關習道、餘火各350元,餘朝兵250元。

1999年4月20日

他一口氣說下去:“我的任期自1月27日開始,2月6日又戴上常務副總經理烏紗帽,解除原聘公司各級幹部,由我重新組閣,僅2月多,讓我理虧,啞巴吃黃連。此前12天,新廠主安排親戚任總經理,準備接管全盤業務,我仍蒙在鼓裏。我的管委會倒台,前一批幹部被我們替代,至此,老廠的骨幹全軍覆沒,吞並障礙完全掃清。

“我太幼稚。”他歎口長氣,“無意中充當他人的槍手,得罪前一批幹部,得罪安排待崗的老職工,徒有一腔熱血,要扭轉老廠局麵,反而加速滅亡。這是內鬥,老手的法道,我被玩弄。”

問他離廠時間,他說:“立即離開,同行的有工會主席餘火,廠長金宗木、副廠長關習道半年後也離開,50年老廠終於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