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福總統的農業政策所謂AAA(即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或譯農業調整律),就以獎勵減少出產為中心。就表麵上看來,減少出產,政府酌給與“利潤金”(“Profit payment”),但實際上隻是幫助了大老板,苦了中農和小農!因為大老板即毀去了一部分的產品,除得到所謂“利潤金”外,其餘仍有大部分留下的產品,可大漲其價,他們更可從中大獲其利,況且“利潤金”隻有大老板拿的,雇工是沒有份的,佃農也沒有份的。至於小農中農呢?因為生產強行減少,成本飛漲,即有人拿到些微的所謂“利潤金”,也遠在成本之下,隻是更加速地破產,更加深地陷入了貧困。於是他們為掙紮生存計,不得不抵押,不得不大借其債。一九二○年,全美國農民債務七十八萬萬餘金圓($7,837,700,000)到一九三○年就增加到九十二萬萬餘金圓($9,241,390,000),到一九三五年又增加到一百三十萬萬餘金圓($13,000,000,000)!結果,他們餓著肚子替金融資本家做奴隸都來不及!所以你到美國任何農村裏麵去和他們談談,無論他們的思想有前進和落伍的分別,但是一提到華爾街,沒有一個不切齒痛恨的。
全美國的農村居民共計約有三千萬人,這從上麵所談過的五大農區已可以知道的了。據統計所示,美國在一九二九年,農民六百萬人裏麵(農村居民包括農民的家屬等等,這隻是指農民),有三百萬人是貧農(每年收入在一千金圓以下的);有二百五十萬人是中農(每年收入在一千金圓和三千九百九十九金圓之間的);有五十萬人是富農(每年收入在四千金圓及以上的。)又據統計所示,五十萬的富農僅占全國農民中八分之一,而收入卻幾占全國農業收入的半數。窮農雖占全國農民中的半數,而收入卻隻占全國農業收入的七分之一。自一九三○年以後的趨勢,愈少數量的富農所分受的農業收入愈大,窮農和中農所分受的農業收入愈小。(所謂農業收入,是指農產品的價值和AAA計劃中的“利潤金”等等)。在一九二九年,每農家的一年平均收入(即將全國的農業收入用全國農家的數量來除)是一五八四金圓($1584),卻有三百萬貧農農家的一年平均收入是五五○金圓($550);換句話說,隻有全國每農家的一年平均收入的三分之一。一九三四年每農家的一年平均收入降為八八○金圓($880),依三分之一算,每貧農之家一年平均收入隻有三○○金圓($300),還債付息納捐等等,都要在這裏麵開支,全家生活之苦,可以想見了。在表麵看,美國政府也有所謂“農業救濟”(“farm relief”),但是在實際上,這“農業救濟”的款子有百分之九十四都到債主的手裏去(也就是金融資本家的手裏去),隻有百分之六到農民的手上,這能救濟了什麼呢?最有趣的是AAA宣布了要減少“剩餘”農產品,同時因為貧民走投無路,又宣布美國有著三百萬的“剩餘”農民!但是“剩餘”農民的“毀壞”究竟不能像毀壞“剩餘”農產品那樣容易,這卻是一件多麼棘手的事情!據一九三五年的統計,AAA禁絕了美國耕地四千萬畝的收成,但是同時美國農部卻宣布全國糧食的缺少,據經濟學家的研究,不但不應該減少四千萬畝耕地的收成,而且還應該增加四千萬畝耕地的收成,才能夠使全國人人得到相當充足的糧食!這樣看來,所謂“剩餘”農產品,所謂“剩餘”農民,究竟作何解釋,可以不言而喻了。
人的容忍究竟是有限度的。美國的農民其先還想用苦幹的精神來恢複“繁榮”,或靜待時機的轉好,但是後來看到剝削階級之愈逼愈厲害,覺悟到改良主義的希望是很渺茫的,便也不得不往抗爭的一條路上跑;他們並知道要獲得抗爭的勝利,必須運用集體的力量,於是在一九三五年的三月間,便有四百個農民代表在南納可塔州的西烏獲爾斯(Sioux Falls),開農民緊急救濟會議(Farmers Emergency Relief Conference),集攏各種農業的組織,造成農民的聯合陣線。在他們所通過的議案裏麵,直斥金融資本家的掠奪農民生計的暴行,要求政府對於農民應給與生產信用借款,以便重興農業,等到收獲可以顧到農家最低生活之後,再歸還政府。同時因為政府既屢次允許銀行及大公司取銷對政府的債務,農民也要援例取消已往所借的畜牧食料和農產種子的借款。其次反對犧牲小農中農而偏護大老板的AAA計劃。最後決定由該會聯合全國各農民組織,用行動來保護他們自己的利益。他們已漸漸走上了集體實際抗爭的道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