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籌委會通過推選委員會辦法(2 / 2)

《澳門日報》評論說,推委會的產生辦法把“三公一廉”的原則作為專門條文列入;針對澳門社會基本上沒有明顯的居留權概念,對永久性居民的定義做出規定等重要的決定,表明籌委會的工作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11月7日下午,第四次會議閉幕。錢其琛在閉幕會上講話。錢其琛在講話中特別談到葡萄牙後裔居民國籍問題。他說:

由於曆史的原因,葡萄牙後裔居民的國籍問題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如何處理,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隨著我國政府對澳門恢複行使主權的時間日益臨近,妥善地解決澳門居民的國籍問題也就十分必要了。

1986年中葡兩國就澳門問題進行談判時,曾經就澳門部分居民的國籍問題交換過意見。中方在聯合聲明的備忘錄中聲明,澳門居民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者,不論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均具有中國公民資格。

在此以後,中方通過中葡聯絡小組的渠道就如何處理葡萄牙後裔居民的國籍問題聽取過葡方的意見。在1994年葡萄牙總理訪華時,中國政府領導人在會談中確切地表明了中國政府的立場,即在澳門回歸時,尊重葡萄牙後裔居民的意願,允許他們自由地選擇國籍,中國政府無意強求他們做中國公民。當時,中葡雙方對此取得了共識。

我們相信這種寬鬆和靈活處理葡萄牙後裔居民國籍問題的辦法,有利於增強他們留在澳門生活和工作的信心。我們希望他們能夠同澳門廣大居民一道,為澳門的平穩過渡和未來特區的建設發揮應有的作用。

談到今後的工作,錢其琛指出,下一階段我們的任務仍很繁重,大家要有緊迫感,再接再厲。

秘書處要開始籌劃組建推委會的報名工作和其他具體準備工作;

政務小組要著手研究製定特區第一任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並繼續研究未來特區政府主要官員界定以及與之相關的機構設置問題。

法律小組要繼續審查澳門原有法律,並開始研究特區司法機關的具體產生辦法。

經濟小組要開始研究澳門政府資產移交和澳門與內地經濟合作關係的問題。

社會文化小組要研究成立澳門各界慶祝澳門回歸祖國活動委員會的具體方案,研究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暫行使用辦法,同時繼續研究關於實施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以提交全體會議審議。

錢其琛最後說: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一年多的實踐,不僅完全印證了鄧小平先生“香港人是能夠管理好香港”的論斷,而且也應該說為“澳人治澳”樹立了範例。澳門的事情,歸根到底,還是要依靠澳門居民自己的努力。我們堅信,在“一國兩製”偉大方針的指引下,有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通過澳門同胞的熱情參與,我們籌委會就一定能夠順利完成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