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舉辦首屆全國民族體育會
1953年11月8日到12日,國家體委在天津舉行了第一屆全國民族形式體育表演及競賽大會。
在此期間,賀龍接見了記者,發表了長達3個小時的對武術問題的精辟見解。
他說:民間流傳的武術套路是很多的,不僅漢族有,各少數民族也有。這是要花費力氣去發掘的。
譬如一座寶山,要探明情況發掘出來,這是頭一件要做的事。
被挖掘出來的東西是真空還是假寶,又得花力氣去淘洗、整理。要剔除其違反科學的東西,打開人們的眼界,還複它固有的健康的形體。如何使它符合科學原理,使它們更易於掌握,收到增強體質的效驗,這是很重要的第二件事。
要提高拳藝,不外兩個方法:一是從現有基礎上開拓新境界,一是博采他人的專長。隻有經過刻苦認真的揣摩,道路才能越走越寬。習前人之習,也才能在自己手裏發揚光大,取得更大更多的成效。這是第三件事。
其實,武術是中國民族形式體育百花叢中的一支奇葩,它是中華民族在長期的社會實踐中發展、積累起來的體育運動的精華。
賀龍認為,武術“深深植根於民間”“不受年齡、性別限製,也沒有地區、條件的約束”,是一項投資少、收效大、能健身防身、利國利民的體育運動。
他號召武術界人士要不斷發掘、整理、提高、推廣這一傳統體育項目,並且指出:
讓武術成為我們社會主義的物華天寶。
可以說,武術既是一項曆史悠久的傳統體育項目,也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早在1950年,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就召開了一次武術座談會。當時,全國各地有許多武術愛好者,以及從事武術鍛煉的人都前來參加。
之後,全國各地紛紛響應武術鍛煉,舉辦起了武術隊。如,天津市的一些棉紡織工廠、鐵路和建築係統建立了武術隊,哈爾濱工業大學也有數百名學生習武,山西太原市郊有20多個村莊的青年農民經常在勞動之餘演習武術。此外,在南方學習武術的人也不在少數。
為發掘、整理和指導武術及其他形式的民族體育項目,國家體委剛成立時,就在運動競賽司內專設了一個民族形式體育科。
此後,有些省也向國家學習,設立了相應的機構。
1954年,國家武術隊成立。在武術工作者中,有的被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有的成為高等院校的教授、副教授,有的成為全國體育總會的委員。
賀龍作為全國體育運動的領軍人,自幼習武,他深知武術界的門戶之見和封建迷信的影響極為深廣。
對此,賀龍強調指出:
民族形式體育中有些江湖味道的東西要否定掉。這些對增強人民體質沒有益處,搞不好,就會當作今天的雜耍那樣搞。
我們要的是真功夫。這對人民體質的增強有好處。
並且,賀龍還建議體委全體委員們對民族形式體育做一個認真討論,他說:民族形式體育中哪些要提倡,哪些要否定?
其實,早在新中國成立之初,社會上的武術社團的成份是比較複雜的。
一開始由於主管部門缺乏經驗,在組織武術團體的時候,有一些反動組織的頭目也混了進來,從而在體育界和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1955年1月4日,對於這種現象,賀龍在全國體育工作會議上進行了嚴肅批評。
他說:
一是沒有很好地研究,沒有分析哪些是科學的、應該提倡的;哪些是不科學的、落後的,應該反對的。冒然提倡,所以形成混亂。
二是沒有分析“民族形式體育”的社會基礎,沒有加以很好地領導和控製。今後對於武術的研究、整理工作,需要有真正懂武術並具有一定科學水平的人來領導。
幾年之後,賀龍發現武術的發掘、整理工作沒有什麼太大的進展,便督促國家體委的負責人說:
要是再不搞,少林拳等就要失傳了。現在農村用的石擔子、石鎖、石墩,過去武秀才就是靠這些東西,古代就有的,是武術的一種,挺科學的。
1956年,中國武術協會成立,李夢華任主席。
1957年,中國第一次把武術列為國家體育競賽項目。
並在這一年,召開了全國武術觀摩評比大會。一共有27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185名男女運動員參加了評比大會。
1957年之後,國家體委連續3年舉辦了全國性的武術研討會,學習黨的體育方針政策,交流技藝,討論學術問題。
1958年,中國武術協會主持起草了中國曆史上第一部《武術競賽規則》。
第二年,也就是1959年由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批準,並公布施行。
1960年,舉辦了全國武術運動會。這個時間表說明國家體委在開展武術運動方麵,從1956年之後,逐漸走上了正確的軌道,而且每年成績都有顯著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