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的文學和不成文的文學
假如我們隻看中國的文學史,免不了去想文學自然是文明的出產品,民族有了文字以後才有了文學的要求,愈演愈富,皆是借文明的進步供給他資料、感覺、方式和主率力的。又假如我們去看埃及、巴比倫一帶地方早年文學的發生,也免不了覺得文學之生出於有了文字以後,先憑文字為工具,為記載,為符信,而後漸漸有藝術的文辭從官家文章巫師文章中出來。那麼,我們或者要作一個結論,去說,文學是文明的出產品了。然而假如我們把範圍推廣些看,看幾個印度、日耳曼民族的早年文學,這樣子就全兩樣了。印度最早的文辭是維代詩歌,那時節白印度人尚在遷徙遊牧時代,未曾有文字。這些東西雖然宗教性很大,卻已是成熟而有動蕩力的文學。希臘見存文學開始於荷馬的兩篇歌詩,都是有文字以前的口中作品,寫下來是後來的事,這兩篇詩永遠是歐洲文學的一個至大寶藏,每一次的好翻譯總發生一段影響。又看北歐民族在中世紀的樣子,他們帶著好些從東北,從伊斯蘭島,從極北的芬蘭,從中歐洲的樹林,乃至從萊茵河兩岸,出來的無限神話和故事拚合起來的長詩,野蠻供給他們這些文學,文明在當年即是基督教,卻隻供給他一部經,而摧滅這些文學。又看中世紀的歐洲文明尚不曾感化了野蠻人時,各地的新來入寇的北狄和本地人合起來出好些俠歌,南至伊大利、西班牙、法蘭西,一律作這些義俠情愛的詩篇,基督教在當年即是文明的代名詞,並管不了他們什麼。甚至後到十七八世紀所出產的《風歌》(Ballad),還不都是早年野氣的遺留嗎?史詩固因文明演進早已下世,這些《風歌》也隨科學商業共和民主國而亡了,且這現象不僅限於詩歌,即如小說,像當西侯特那樣題目,近代當然也沒了。再下一世論,十八九世紀之交出來一個所謂浪漫運動,這個運動至少在德國可以清清楚楚看出來是要求返於文明以前的感覺的。甚至到了十九世紀之中葉,中世野詩《矮子歌(Nibelungenlied)仍給黑伯兒(Friedrich Hebbel)、易卜生(Henrik Ibsen)、瓦歌納(Richard Wagner)一個新動蕩。這樣看來,豈不是大文學反是野蠻時代感覺的出產品,隨文明而消失他的大力嗎?上麵兩個相反的現象,實在靠著一個民族自己發明文字與否而差別。自己發明文字的民族最初隻用那文字當實用的工具,不曾用他當作書寫文學的材料,到了文字之用可以被波及記錄文學時,早年“野蠻”時代的真文學已經亡了。而印度、希臘、北歐民族是向先進民族借來文字的,待借來的文字用到記錄這些先於文字的文學時,這些文學還不曾全散失。《周書》、《周頌》之前中國總應有些神話故事歌詞,後來隨文明而湮滅,這是自己發明文字者之吃虧處。
這樣看來,文字之施用不是文學發生的一個必要條件,前乎文字固有大文學,當有文字的期間一切民歌故事也都在民間為不成文的文學。
且不止此。文字發明以後,反而給大力量的文學一種打擊,使得他離去人們對於文學最自然的要求,而給文學若幹的桎梏,使他作畸形發展。誠然,若沒有文字的發明,把口中的文學變做紙上的文學,若幹文體是不可能的,若幹文體雖可能而也不能充分發展的,文學的技術不能有我們現在所見的那樣細密的,文學的各種作用不若有我們現在所得的那樣周到的,但也不至於失去語言之自然,性情之要求,精靈之動蕩,一切人們之所共覺,而徇於這些小小精巧,那些小小把戲。文字固曾給文學一個富足,然也曾向文學取去些實質,算起賬來,是得是失尚不易做為定論。那麼我們若說文字發明是世間文學史上一個不幸事,雖像矛盾,或者過度,也或還成一調罷!
那些前於文字的“野蠻”文學究竟有些什麼好處?這本是些主觀的事,各人的欣賞原不同,但在這裏也不妨說我的幾句主觀話。文化隻增社會的複雜,不多增加社會的質實。一個民族蘊積他的潛力每在享受高等的物質文化之先,因為一個民族在不曾享受高等的物質文化時,單簡的社會的組織,即是保留他的自然和精力的,既一旦享受文化之賜,看來像是上天,實在是用他早歲儲蓄下的本錢而已。中國的四鄰和中國接觸無不享受文化,結果無不吃虧,隻有日本人不曾吃了不救的虧,或者因為日本人到底未曾為中國化入骨髓。日耳曼人和羅馬人接觸,便吃了一個大虧,突厥人和東羅馬人接觸更吃了一個大虧。一個新民族,一旦震於文化之威,每每一蹶不振。若文化隻能化了他的外表,而他的骨肉還能保存了他早年的“野蠻”,然後這個民族必光大。凡事皆然,文學其一。在不文時的文學中,力勝於智,重勝於巧,直勝於曲,質勝於表,鬥力者人道之厚,鬥智者世道之薄,重而直者可為剛大,巧而曲者難有後世。人情不以文不文分,則不文時之文學固猶是這個人情,粗細卻以文不文分,則既文時之文學固然以細而失其直,以妙而失其壯,職業的文人造作上些不自然的物事,乃以微妙(此語係譯英語之Subtleties)布置之,完成之,而說這是深遠,這是精練。這樣至多可以為《哈母烈》(Hamlet),固可以為《佛斯特》(Faust),而不可以為荷馬的兩大歌詩和北歐各族的史詩。這些初年文學中,人情本真,而有話直說,鋪排若誇,而大力排蕩,以神話為靈,以不文之人性為質,以若不自然者為自然,人生之起伏揚落固已備,世間之波蕩離合固已顯,若要說道理,說本義,便直說出來,如早年基督教畫圖。這已是大文學,又何取乎清談客室(譯“沙龍”一詞)中之妙語,精妙小小的舞台上之巧技,以成其全?猶之乎建築金字塔者,不取乎塔影以成建築術之美,製和樂者,不模仿一切物之聲以成音樂家之備。若在文學成統,文人成業,文章成法,“文心”成巧之後,所增加者總多是些詭情曲意,細工妙技。刻工細者每失一物之輪廓,繪畫細者,每遺一像之神采,其能在後來繁雜精工的技術大海中擺脫了不相幹,依舊振作不文前之意氣,不拘束於後來之樊籠者,即是天才,即是大作家。然則不特不文前之文學是真文學,即文後之文學還不免時時返於故地,以為精神,其能在文了的文學中保持不失不文時的意氣者,乃有最大排蕩力。文學進化不是等於建築上天之台,一往的後來居上,乃是時時要從平地蓋新屋,這平地還須最好是天然的土田,如果在一片瓦礫古跡之上,是沒有法子打地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