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建設項目財務分析1(1 / 2)

建設項目財務分析(也稱財務評價)是在完成市場調查與預測、擬建規模、營銷策劃、資源優化、技術方案論證、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等可行性分析的基礎上,對擬建項目各方案投入與產出的基礎數據進行推測、估算,對擬建項目各方案進行評價和選優的過程。本章主要以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原建設部於2006年頒發的《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所確定的理論與方法為基礎,闡述建設項目財務分析的內容、方法和基本步驟,並通過計算示例的演示,說明財務評價報表的編製過程。

1.財務分析的內容

財務分析是在國家現行財稅製度和價格體係的前提下,從項目的角度出發,計算項目範圍內的財務效益和費用,分析項目的盈利能力和清償能力,判斷項目的財務可行性,明確項目對財務主體的價值以及對投資者的貢獻,為投資決策、融資決策以及銀行審貸提供依據。

建設項目財務評價的內容應根據項目性質、項目目標、項目投資者、項目財務主體以及項目對經濟與社會的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確定。

對於經營性項目應主要分析項目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和財務生存能力;對於非經營性項目應主要分析項目的財務生存能力。

1)項目的盈利能力分析

通過一係列指標計算分析項目在財務上的盈利能力,其主要分析指標包括項目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和財務淨現值、項目資本金財務內部收益率、投資回收期、總投資收益率和項目資本金淨利潤率等。

2)償債能力

通過一係列指標計算分析使用債務資金的項目是否具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其主要指標包括利息備付率、償債備付率和資產負債率等。

3)財務生存能力

分析項目是否有足夠的淨現金流量維持正常運營,以實現財務可持續性。財務可持續性首先體現在有足夠大的經營活動淨現金流量。其次,各年累計盈餘資金不應出現負值。若出現負值,應進行短期借款,同時分析該短期借款的年份長短和數額大小,進一步判斷項目的財務生存能力。

2.融資前分析和融資後分析

項目決策分為投資決策和融資決策兩個層次。投資決策重在考察項目淨現金流的價值是否大於其投資成本;融資決策重在考察資金籌措方案能否滿足要求。嚴格地說,投資決策在前,融資決策在後。根據不同的決策需要,財務分析可分為融資前分析和融資後分析。一般宜先進行融資前分析,在融資前分析結論滿足要求的情況下,初步設定融資方案,再進行融資後分析。在項目的初期研究階段,例如項目建議書階段,也可隻進行融資前分析。

1)融資前分析

融資前分析是指在考慮融資方案前就可以開始進行的財務分析,即不考慮債務融資條件下進行的財務分析。融資前分析隻進行盈利能力分析,並以投資現金流量分析為主要手段。融資前項目投資現金流量分析,是從項目投資總獲利能力角度,考察項目方案設計的合理性,以動態分析(折現現金流量分析)為主,靜態分析(非折現現金流量分析)為輔。

進行現金流量分析應正確識別和選用現金流量,包括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融資前財務分析的現金流量應與融資方案無關。從該原則出發,融資前項目投資現金流量分析的現金流量主要包括建設投資、營業收入、經營成本、流動資金、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所得稅。為了體現與融資方案無關的要求,各項現金流量的估算中都需要剔除利息的影響,所以采用不含利息的經營成本作為現金流出;在流動資金估算、經營成本中的修理費和其他費用估算過程中應注意避免利息的影響。

根據需要,可從所得稅前和(或)所得稅後兩個角度進行考察,選擇計算所得稅前和(或)所得稅後指標。所得稅前和所得稅後分析的現金流入完全相同,但現金流出略有不同,所得稅前分析不將所得稅作為現金流出,所得稅後分析視所得稅為現金流出。

2)融資後分析

在融資前分析結果可以接受的前提下,可以開始考慮融資方案,進行融資後分析。融資後分析包括項目的盈利能力分析、償債能力分析以及財務生存能力分析,進而判斷項目方案在融資條件下的合理性。融資後分析是比選融資方案,進行融資決策和投資者最終決定出資的依據。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進行融資後分析,但隻是階段性的。實踐中,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之後,還需要進一步深化融資後分析,才能完成最終融資決策。

3.新設項目法人財務分析和既有項目法人財務分析

根據項目融資主體的不同,可分為新設法人項目融資和既有法人項目融資。

1)新設法人項目融資及財務分析

新設法人融資方式是以新組建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為融資主體的融資方式。采用新設法人融資方式的建設項目,項目法人大多是企業法人。社會公益性項目和某些基礎設施項目也可能組建新的事業法人實施。采用新設法人融資方式的建設項目,一般是新建項目,但也可以是將既有法人的一部分資產剝離出去後重新組建新的項目法人的改擴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