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收入
銷售(營業)收入是指項目建成投產後各年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所取得的收入。企業銷售收入的取得,表明商品價值得以實現,為成本費用補償和利潤的取得提供了前提,是企業再生產不斷進行和經濟效益得以實現的根本保證。銷售收入是經濟分析的重要數據,其估算的準確性極大地影響著項目的經濟評價。銷售收入的計算既需要正確估計在各年生產能力利用率(生產負荷或開工率)基礎上的年產品銷售量(或服務量),也需要合理確定產品或服務的價格。計算銷售收入的基本公式為:銷售收入=產品銷售量(或服務量)×產品(或服務)單價。
2.稅金
稅金是項目投資活動和經營活動過程中向國家交納的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利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方式,具有強製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點。稅收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主渠道,也是國家對各項經濟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杠杆。
工程經濟分析中涉及的稅金主要有以下幾個稅種。
1)銷售稅
(1)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從事交通運輸、建築業、金融保險、郵電通信、文化體育、娛樂、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等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營業收入或轉讓收入征收的一種稅。對交通運輸項目、建設項目、郵電通信項目等,在進行經濟分析時,營業稅應按營業收入額乘以營業稅稅率計算。營業稅是價內稅,包含在營業收入之中。
(2)消費稅
消費稅是針對一些特定消費品(如煙、酒、化妝品、貴重首飾、小汽車等)和消費行為征收的一種稅。消費稅實行價內稅。
(3)增值稅
增值稅是以商品生產和流通中各環節的新增價值和商品附加值作為征稅對象的一種流轉稅。一般工業性建設項目及相關技術方案經濟分析中涉及此項稅的計算。我國增值稅實行價外稅,稅率分為三檔,即基本稅率為17%,低稅率為13%,出口商品稅率為零。計算公式: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售額×稅率-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售額是指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若售價中含增值稅,需把含稅銷售額還原成不含稅的銷售額,以便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記上“銷售額”和“稅金”。即: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當期進項稅額隻限於已取得的、從銷售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和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例2.2】某企業購進各種原材料及燃料,價款為30萬元(不含稅),經加工生產出某種產品,銷售後取得的銷售收入為45萬元(不含稅),按17%的增值稅稅率繳納增值稅,試計算該企業的增值稅額。解:增值稅=45×17%-30×17%=2.55(萬元)(4)資源稅
資源稅是國家對開采特定礦產品(如原油、天然氣、煤炭、有色金屬礦原礦等)或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種,通常按應課稅礦產的產量乘以單位稅額計算。按照“資源條件與開采條件好、收入多的多征;資源條件與開采條件差、收入少的少征”的原則,資源稅實行差別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