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忠臣蔵》中,作為淺野當庭砍傷吉良以致德川將軍在刺史麵前蒙羞的懲罰,不僅淺野被命剖腹謝罪,其所在的赤穗藩也因此被廢。47位武士得以實現的複仇結果是,殺死仇家吉良為藩主淺野報仇,但是他們並沒有能夠使被廢除的赤穗藩重新恢複,而且由於他們的複仇並沒有得到德川將軍的認可,因此最終被令全體剖腹自殺。如果從中國人的角度來看,複仇者雖然成功殺死了仇家,但是自己最終卻被賜死,這不能算是完滿的複仇結果。但是從日本文化的角度來看,《忠臣蔵》用看似悲劇的47位武士的死來烘托出為了盡忠視死如歸的武士精神。《忠臣蔵》的複仇結果不在於追求收複原有赤穗藩領地的完美結果,而是為了體現武士的價值觀。這種看似帶著缺憾的複仇結果更能在日本觀眾中產生共鳴。
六、《趙氏孤兒》、《忠臣蔵》與《哈姆雷特》的比較
《趙氏孤兒》和《忠臣蔵》在複仇的動機、直接執行者、對象及其結果等方麵顯示了許多不同之處,但是也存在著共性。以下通過將上述兩部作品與西方的複仇名作《哈姆雷特》的比較,來剖析兩部作品中的共性及其體現的東方文化的特征。
1.複仇者的心理描寫
《趙氏孤兒》、《忠臣蔵》與《哈姆雷特》相比,前兩者著重於複仇的過程和結果,而後者著重於對主人公複仇前後心理的深刻剖析與細致刻畫。
中國和日本的傳統價值觀都認為家庭和集體的利益是高於個人情感與男女之情的,因此作為家庭和集體的一員,與個人的情感和意誌相比,擔負起作為家庭成員或集體中個體的相應責任更為重要。因此,無論是《趙氏孤兒》中的公孫、程嬰、趙武,還是《忠臣蔵》中的47位武士,在選擇複仇的道路時,都是毅然決然,沒有表現出絲毫的猶豫不決。在東方古典文學作品表現複仇者選擇複仇道路之際,幾乎不會花筆墨去描寫複仇者個人的性格與情感。
與此相反,像《哈姆雷特》這樣的西方古典文學作品中,複仇者在選擇是否複仇時,表現出難以做出決定的躊躇不決。這種描寫很大程度上與西方社會很久以前便開始的對於複仇行為的合理性思考有關。西方對於複仇的手段及對複仇行為的局限性的思考要早於東方。14世紀,英國詩人傑弗裏·喬叟在《埃特伯雷故事》中借公爵夫人之口,表達了對複仇行為局限性的闡釋:不能以複仇來對付複仇,也不能用一個錯誤去糾正另一個錯誤。很多西方複仇主題的文學作品,描繪了複仇者對於複仇合理性的精神世界的衝突和個性成熟的過程。與東方傳統文學作品相比,西方的傳統複仇文學作品中表現出更多的對於複仇者個體意識和個體抉擇過程的描述。
與哈姆雷特麵臨複仇時激烈的心理鬥爭相比,諸如《趙氏孤兒》與《忠臣蔵》等東方複仇作品的主人公的心理狀態明顯更為平穩。因為在愛與責任、情與義相衝突時,古代東方人受傳統倫理觀、價值觀的影響,大多會毫不猶豫地首先選擇責任、忠義、家庭及自己所屬的集體。
2.實施複仇的時間
《趙氏孤兒》、《忠臣蔵》和《哈姆雷特》三部作品中,為了實施複仇都耗費了不少時間。《趙氏孤兒》中程嬰花費了十幾年的時間等待趙武長大成人,《忠臣蔵》中赤穗的武士們等待了一年零九個月。盡管各自花費的時長不同,但目的都是相同的——等待最好的複仇機會。然而與此相比,《哈姆雷特》中的複仇一再被拖延,作品在一開始就向哈姆雷特昭示了謀殺的陰謀,此時複仇就成了一種不可推卸的重擔降臨在哈姆雷特身上,但是哈姆雷特此時還沒有確定是否複仇,他甚至還在懷疑仇恨存在的真實性,他猜測著向自己昭示謀殺的幽靈也許是魔鬼的化身。
因為哈姆雷特不斷在思考自己複仇行為的合理性,他一直猶豫不決,甚至錯過了絕佳的複仇時機。據統計,《哈姆雷特》全劇中引用或提及《聖經》的地方多達39處,其中有28處是哈姆雷特親口說出來的。由此可見,哈姆雷特非常了解《聖經》中的內容,熟知基督教義中禁止個人複仇的戒律。《聖經》中有這麼一句話——“申冤在我,我必報應”,意思是說,如果有人擅自充當上帝的“凶器和使者”,就要冒被打入地獄的風險。因此,在了解事情真相後,哈姆雷特首先想到的不是複仇而是自殺。他那句著名的台詞——“生存還是毀滅,這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反映出他心中的彷徨。
在哈姆雷特確認殺父凶手是自己的叔父後,他曾經有一個絕佳的報複機會,但是因為叔父當時在祈禱,所以他沒有動手。甚至最後殺死叔父也是哈姆雷特與戀人的哥哥雷歐提斯比劍時身染劇毒、不久於人世的情形下采取的被動手段。可見,在哈姆雷特的頭腦中,有一種力量無時無刻不在製約著他的行為,其中不僅僅有宗教方麵的因素,更有法律對一個人文主義者的約束,因此他也一直努力不把無辜的人卷入其複仇中。在西方,正如柏拉圖所說:“現實中沒有完人,故治理國家必須依靠法律,複仇行為要受法律約束。”在這樣一個以法為先的法治社會,複仇行為必然受到法律的製約和約束,這種製約和約束也體現在文學作品所表現出的對於複仇行為合理性的思考上。
結語
盡管《趙氏孤兒》與《忠臣蔵》同為以“複仇”為主題的曆史劇,但是兩部作品在複仇的動機、複仇的直接執行者、複仇的對象以及複仇的結果方麵,表現出中日兩國在文化及心理因素等方麵的不同點。
1.《趙氏孤兒》中的複仇動機是家臣對於主人的忠義,及兒子對於父親的孝行,而《忠臣蔵》中的複仇動機是淺野為自己雪恥及家臣對主人的忠義。雖然兩部作品都謳歌了家臣對主人的“忠義”,但它們對於“忠義”謳歌的側重點不同,因而為我們展現出中日兩國的文化差異。
《趙氏孤兒》中所褒揚的“忠義”是輔助“孝行”得以彰顯的道德行為。在中國傳統的倫理觀及儒家文化的影響下,中國古代文學作品中所表現的複仇大多是好人向壞人的複仇,具有無可爭議的正義性。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則不能稱之為“複仇”,隻能稱之為“報複。”此外,中國人將“仁”作為“忠”與“孝”的前提條件,追求有“仁”之“忠義。”可以說,相對於“忠義”而言,中國人更加看重的是“仁義。”
《忠臣蔵》中所描寫的“忠義”是家臣對主公的報恩,其中包含日本獨特的“義理”觀。對於傳統的日本人來說,如果一個人不盡“義理”,會被認為是不知“義理”的人,並因此在世人麵前蒙受恥辱。在報仇中,比起正當的理由,日本人優先考慮的是“雪恥。”自7世紀以來,日本人雖然一直在吸收中國的倫理思想體係,但是由於中國“仁”的思想與天皇製度不相容,因此,日本人的“忠義”之中並不包含“仁”的因素,是一種“無仁之忠。”
2.在複仇的直接執行者方麵,《趙氏孤兒》的直接執行者是趙武,而挽救其生命的公孫和程嬰隻能算作其複仇行為的輔助者。這一點清楚地表明了中國父係血緣集團的“家”的特征,及以“孝”為基礎的“忠義”的獨特文化。
《忠臣蔵》的直接執行者是赤穗藩的47位武士,在其複仇的過程中,與被害者淺野有血緣關係的家人沒有出現過。在日本封建家族法中,並不以父係血緣的宗來區分親屬關係,模擬血緣關係得到法律的承認和維護。“家”的結構具有開放性。比起血緣關係,日本人更加重視“家”的經營和永久存續。因此,在日本對於“忠義”的重視要高於“孝。”
3.在複仇對象方麵,《趙氏孤兒》中趙武的複仇對象是屠岸賈的整個家族。由於中國的傳統價值觀強調血緣關係,因此在以複仇為主題的中國古代文學作品中,複仇的對象通常會由加害者擴展至與其相關的整個家族。
《忠臣蔵》中赤穂47位武士的複仇對象隻有吉良上野介一人。從中可以看出,比起血緣關係,日本人首先考慮的是家族的利益。而家族意味著包括至親在內的整個集團。因此在複仇時,其報複的對象通常隻是加害者,而不會過於擴大。
4.《趙氏孤兒》與《忠臣蔵》中充滿悲情,卻並不是悲劇。《趙氏孤兒》是一部懲惡揚善的正劇。劇中,趙武最後不僅手刃了仇人,滅其全家,而且還讓趙氏家族恢複了爵位。這一結局表現了儒家“哀而不傷”的道德倫理觀。在《忠臣蔵》的結尾部分,雖然赤穂的47位武士被勒令剖腹自殺,但“切腹”對於武士來說是一種榮耀。作為一名武士,如果不能保家衛國死在戰場上,那剖腹也算其人生頂點上所開出的最美麗的花朵吧。
《趙氏孤兒》與《忠臣蔵》是中日兩國具有代表性的複仇文學作品,可以算作東方文化的代表作。為了明確兩部作品之間的共通點,筆者還引入了西方著名的悲劇作品——《哈姆雷特》,與之進行對照分析比較。
首先,東方的複仇劇與西方的複仇劇有著很大的差異。前者關注複仇事件本身,注重目標實現的社會效果,沒有表現細致的內心衝突;而後者較為偏重複仇者精神世界的衝突,注重表現複仇者內心的變化與逐步成熟的過程。其次,三部作品的主人公為了實施複仇都耗費了一段時間。《趙氏孤兒》與《忠臣蔵》中的47位武士之所以沒有馬上複仇是為了等待最佳的複仇機會,而哈姆雷特則在宗教信仰的影響下,為了是否實施複仇以及複仇的合理性而在內心發生了激烈的鬥爭,甚至還因此錯過了絕好的複仇機會。
雖然同為以複仇為主題的曆史劇目,但《趙氏孤兒》與《忠臣蔵》在複仇的動機、直接執行者、對象及結果方麵呈現出許多不同。《趙氏孤兒》與《忠臣蔵》的差異與中日兩國之間不同的“家”製度及道德觀有很大關係。
通過《趙氏孤兒》、《忠臣蔵》與西方悲劇《哈姆雷特》的比較,我們可以看出《趙氏孤兒》與《忠臣蔵》作為東方曆史劇的共通點,並分析出東西方複仇的差異。東方人的複仇重視家與集團的利益,而西方人的複仇重點在於個人對於複仇的認識和選擇,並且其複仇行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宗教的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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