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運思的功能更在於其個性化的藝術表現,而這也在於內在視像的與眾不同,這也需要語言美感的卓異,因為運思的工具正在語言。劉勰在《情采》篇的讚語中所說:“言以文遠,誠哉斯驗。心術既形,英華乃贍。”所為“心術既形”,其實就是內在視像的物化外顯,這正是用具有美感的語言來表現之。不要誤會,認為我們所說的“語言美感”隻是語言的華美,“語言美感”指語言的情感力量與結構功能。給人以深刻的美感作品語言很可能是衝淡自然的,像謝靈運的“池塘生春草,園柳變鳴禽”,李白的“相看兩不厭,唯有敬亭山”,如此等等。文辭之美,關鍵在於不同情感的有機構成,對於欣賞者產生情感上的感染與震撼。關於文學語言的情感性質,中西文論都有不少精彩論述。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著名詩論家鍾嶸談到詩的發生機製說:“若乃春風春鳥,秋月秋蟬,夏雲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諸詩者也。至於楚臣去境,漢妾辭宮,或骨橫朔野,或魂逐飛蓬;或負戈外戍,殺氣雄邊;塞客衣單,孀閨淚盡;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揚蛾入寵,再盼傾國。凡斯種種,感蕩心靈,非陳詩何以展其義,非長歌何以騁其情?”[105]英國著名浪漫主義詩人華茲華斯認為,“一切好詩都是強烈情感的自然流露。”[106]這些都是很有代表性的。
語言的獨特表現,於此是不可缺少的。南朝文論家蕭子顯說:“屬文之道,事出神思,感召無象,變化無窮。俱五聲之音響,而出言異句,等萬物之情狀,而下筆殊形。”[107]“無象”並非沒有內在視像,恰恰是說“象”的“變化不窮。”語言的“異句”,是其獨特的表現;而“內在視像”的奇妙,正在於“下筆殊形。”
內在視像是文學與傳媒藝術相通的基本要素。文學之所以融通於傳媒藝術,或者說傳媒藝術需要倚重於文學的,首在於文學的內在視像。我們可以對美學的本質主義進行質疑甚至解構,但是,不能將審美降低到僅僅是表層直觀的拚貼或快感的充斥。審美當然要給人以表象的愉悅,而同時更是情感的牽動與感蕩。文學之所以不同於非審美的文字,就在於其能以表象的形式使人得到審美感受。我們知道,非審美的文字,如哲學的、科學的或公文的文字,是要以邏輯的力量,概念和推理的明確無誤來獲得其效果的,邏輯思維是其最基本的思維方式,情感的、表象的東西,在論著中是不能作為基本的要素的;我們在理解和掌握這類文字時以理性為主。而文學的審美創造及接受則不然,它們時時都在以內在的視像來興發感染我們,無論是抒情的還是敘事的皆然。其實,文學所以使人得到美感,是因其傳達了普遍的表象之美和情感認同。在審美過程中,這是不通過概念的方式而是通過表象的方式來獲得的。康德對此所作的闡述,於今仍然是符合審美實際的。康德說:“如果人隻依概念來判斷對象,那麼,美的一切表象都消失了。那麼也不會有法則可依據來強迫別人承認某一事物為美。至於一件衣服,一座房屋,一朵花是不是美,就不能用理由或原則來說服別人改變他的評判了。人要用自己眼睛來看那對象,好像他的愉快隻係於感覺;但是,當人稱這對象為美時,他又相信他自己會獲得普遍讚同並且對每個人提出同意的要求;與此相反,每個人的感覺卻隻靠這位欣賞者和他的快感來決定了。從這裏可以看出,在鑒賞判斷裏除掉這不經概念媒介的愉快方麵的這種普遍讚同以外,這不設定什麼;這就是一個審美判斷的可能性,能視為同時對於每個人都有效。”[108]不經由概念的普遍有效,不是邏輯的,而是情感的,是共通的情感原則。康德明確地將審美與概念的普遍有效性區別開來,他因此又說:“審美的、不基於任何概念的普遍有效性,是不能引申出邏輯的普遍有效性的:因為那種判斷完全不涉及客體。”[109]康德認為表象才是審美的主要媒介,而概念則不是。康德所說的“表象”,當然有明顯的心理學色彩,而我們將創作和欣賞中在主體頭腦中出現的形象稱為“內在視像”,主要是和外在的視像相對而言的,也是由作家或詩人的語言構造出來的。它是用以表現作家的情感而打動欣賞者的情感的。對此,著名美學家蘇珊·朗格的表述是:“藝術品是將情感呈現出來供人觀賞的,是由情感轉化成的可見的或可聽的形式。這是運用符號的方式把情感轉變成訴諸人的知覺的東西,而不是一種征兆性的東西或是一種訴諸推理能力。”[110]
四、傳媒藝術美感的文學提升
傳媒藝術要給人以美感,給人以情感的感染,不同的樣式當然有不同的藝術語言,但它不應是無意義的表層圖像的聚合,這是肯定的。傳媒藝術給人以更多的直覺快感,給人以娛樂的享受,這是當下的事實,我們並沒有覺得這有什麼不好;但是,娛樂不等於無知的傻笑!如果將傳媒藝術降低到逗人傻笑的地步,那還成其為“藝術”嗎!事實上我們現在看到的有些媒體中的節目,就沒有什麼美感可言,也沒有什麼智慧可言,有些“有獎競猜”,連小學生的知識水平都不如。這又豈是傳媒藝術的題中應有之義!娛樂當然不是理性推導,但也不是要降低人的理性水平和智慧水準。就其應然而言,傳媒藝術是要通過視聽方式,以直觀的途徑,給人以美的享受,給人以快感,給人以情感的共鳴,給人以智慧的印證的。娛樂當然不在我們的否定之列,因為娛樂可以給我們帶來身心的享受。娛樂是使原本緊張的身心得以緩釋與鬆弛,從而產生快感。正如黑格爾所說的“審美是令人解放的”,在“令人解放”的審美文化中,娛樂和遊戲不能不占有足夠的份額。娛樂的需要,也是人的審美需要的主要成分。用席勒式的命題來說,娛樂可看作是一種“溶解性的美。”娛樂使人鬆弛,所產生的是一種“溶解性的美。”在他看來,人性的觀念與美的一般概念都是直接來自理性,人性觀念的圓滿就是美。但是現實中的人與觀念中的理想人不同,他受到各種限製。這些限製總的說來有兩種:一是單個的力片麵活動破壞了人的本質的和諧一致,造成一種緊張狀態;另一種是兩種基本的力的同時衰竭,造成一種鬆弛狀態。人在經驗中基本上是處於上述兩種狀態,因而美在經驗中對人的作用也有兩種:適用於前者的是溶解作用,以恢複和諧一致為目標;適用於後者的是振奮作用,以恢複力為目標。“溶解性的美”也有兩種形式:一是以寧靜的形式緩和粗野的生活,即以形式解除物質的統治;另一是作為活生生的形象給抽象的形式加上感性的力,即以實在解除概念的統治。娛樂則是通過輕鬆和諧的快感,使人們在現實中的緊張得以“溶解。”席勒如是說:“我曾經斷言,溶解性的美適用於緊張的心情,振奮性的美適用於鬆弛的心情。——因此,片麵地受法則控製的人,或曰精神緊張的人,須通過形式得以鬆弛,獲得自由。”[111]娛樂可以使人在鬆弛中得到美感,而非降低人的智慧及對美的鑒賞能力。
審美“飛入尋常百姓家”是當下的文化現實,人們對“日常生活審美化”也是津津樂道的,大眾傳媒於其中起的是推波助瀾的作用,甚至是“始作俑者”的作用。我們沒有責怪大眾傳媒的意思,但是,人們迷醉於那些無處不在的圖像,並且施施然地稱這就是“審美”了,這又不能不溯源於大眾傳媒。在人們“鹹與審美”的今天,“審美”幾乎掛在所有人的口頭,而審美本身在很大程度上已被弄得淺薄不堪了!誠如鮑德裏亞們所看到的,“在這樣的超現實中,實在與影像被混淆了,美學的神奇誘惑到處存在,因此,一種無目的性的模仿,徘徊在每件事物之上,包括技術性模擬、聲名難定的審美愉悅。”“藝術不再是單獨的、孤立的現實,它進入了生產與再生產過程,而一切事物,即使是日常事物或者平庸的現實,都可歸於藝術記號下,從而都可以成為審美的。”[112]在這種情形下,審美的意義究竟還剩下了多少?德國美學家韋爾施很是擔憂地說:“在表麵的審美化中,一統天下的是最膚淺的審美價值,不計目的的快感、娛樂和享受。這一生氣勃勃的潮流,在今天遠遠超越了日常個別事物的審美掩蓋,超越了事物的時尚化和滿載著經驗的生活環境。”[113]目前的大眾傳媒在很多情況下,具有詹明信(即詹姆遜,英文名FredricJameson)所批評的後現代主義文化的特征,即缺少深度。在詹明信看來,“一種嶄新的平麵而無深度的感覺,正是後現代文化第一個,也是最明顯的特征。說穿了這種全新的表麵感,也就給人那樣的感覺——表麵、缺乏內涵、無深度。”[114]
對於這樣的“審美”現實,盲目的樂觀並非完全可取,有所反思,有所批判,是非常必要的。
我們無法也沒有必要遏止圖像的大批量生產與複製,視覺文化的環境就是由此造成的。退是退不回去的,再者說也沒有必要倒退,莫不如思考一下如何提升的辦法。我們也不可能要求所有的圖像生產都有深意蘊含,生產者的素質和生活的規模與速度使這種理想化的程度難以實現。但是傳媒藝術呢?傳媒藝術也是藝術,而且是當今時代最為強勢的藝術。是藝術就要有藝術的品位、藝術的形式、藝術的高度、藝術的蘊涵。僅是雜亂無章的圖像不是真正的傳媒藝術。我們現在麵臨的文化現實,真正的藝術含量較為稀薄,“亂花漸欲迷人眼”的視覺對象較之有內涵有分量的藝術品要多得多。這是值得我們認真反思的,也是有必要救贖的。
傳媒藝術不僅是圖像呈現,還應該是有內在意蘊,有優美的藝術形式的視聽一體化的創作產物。傳媒藝術的很大一部分功能使人得到娛樂,但是,娛樂難道等同於淺薄無聊嗎!當然不是。對於一個有一定品位、有一定的審美能力的人來說,娛樂是感受到沁人肺腑的美的享受,而不是被人搔著腋窩發出的笑!即便是以引人發笑為目的的小品、相聲情景喜劇等類節目,也是讓人們在由衷的笑聲中感悟到生活中的某種道理。在聲畫一體的傳媒藝術中,語言美感(不是指華麗,而是表達意義的確切、智慧和精煉),尤其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如果沒有語言美感和視覺圖像的配合,是無法成其為傳媒藝術的。文學的內在視像及語言美感,正是可以給傳媒藝術提供非常豐富的資源。
無論是敘事性的講述,還是抒情性的畫麵,都需要作者以文學性的靈思來進行創造性思維活動,也都需要以具有相當的文學修養的語言來進行表達。本雅明用以概括“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的基本審美感受是“驚顫”(或譯“震驚”),其發生機製仍在於作者的文學性靈思。作為傳媒藝術主角的電視劇,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從文學作品(主要是小說)改編過來的。正如早幾年時盤劍先生所指出的那樣;“改編文學名著便成為了中國電視劇創作的內容。迄今為止,《紅樓夢》、《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聊齋誌異》、《儒林外史》等古典文學名著,《子夜》、《春蠶·秋收·殘冬》、《家·春·秋》、《四世同堂》、《雷雨》、《圍城》、《上海屋簷下》、《南行記》等現代文學名著,《蹉跎歲月》、《今夜有暴風雪》、《尋找回來的世界》、《上海的早晨》、《平凡的世界》等當代文學名著都已被搬上了電視屏幕。事實上,各個階段電視劇創作的最高成就往往由改編作品所取得,而且在藝術總體水平或同類作品的平均水準,原創電視劇顯然也不如改編自文學名著的電視劇高。幾乎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名著改編,中國電視劇創作的質和量都不可能達到今天的水平和規模。”[115]盤劍先生指出了我國電視劇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事實,我們以為是合乎客觀狀況的。近些年來的一些引起廣泛關注、有很高聲譽的電視劇,也往往是小說改編而成的,如《激情燃燒的歲月》、《曆史的天空》、《亮劍》、《血色浪漫》等,都是從同名小說改編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