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時清理障礙物導致業主受到傷害,物業管理公司應承擔責任嗎
物業收取了物業管理費,就負有義務對小區內的設施、綠化、交通、安全進行管理。因此,如果物業已經預見到障礙物會對業主的安全造成威脅,而沒有采取必要措施,物業管理公司就要承擔責任。
業主能禁止物業管理公司進入自家房屋維修公共設施嗎
如果對公共部位進行維修,必須進入業主的房屋,那麼業主必須提供便利,以免影響整棟樓居民的正常使用。
哪些公用麵積不計取物業管理費
不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麵積不計取物業管理費。根據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不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麵積包括:
1.從屬於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車位或專用車庫。
3.樓外用作公共休息的設施或架空層。以及凡是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經營性用房的會所、儲蓄所、娛樂會所等,居委會、派出所使用的房屋也不能作為公用建築進行分攤。
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利用公共用房開設娛樂設施嗎
小區內的公共用房的所有權為小區所有業主共有,物業管理公司不能擅自改變其用途。即使為了所有業主的利益要開辦娛樂設施,也要向業主大會提出建議,經業主大會會議批準後方可實行,否則,即為侵犯業主權益的行為。
業主使用會所設施要付費嗎
根據相關規定,小區內會所、儲蓄所、娛樂活動室等經營性用房不能作為公用建築進行分攤,因而上述設施的所有權歸開發商所有,非業主共有財產。開發商利用會所為小區業主提供服務,理應收取相應費用,並無不妥。
沒有《房屋租賃許可證》可能會產生什麼後果
如果沒有《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在房屋租賃中,以下兩類承租人如果沒有《房屋租賃許可證》就不能辦理相關手續。一是對於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承租人來說,《房屋租賃許可證》可以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二是對於租房用於居住的承租人來說,《房屋租賃許可證》是向公安機關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何處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
如果要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您應該到當地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如果是縣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製縣,就要在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委托的機構辦理。
夫妻一方可以做主出租共有房屋嗎
如果承租人在房產證上看到有其他人的名字,就表明該房屋是共有房屋,這個時候一定要看到全部共有人的書麵同意才可以租房,因為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如果妻子不同意出租,承租人就不能租住該房屋了。
被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嗎
如果房東得到了抵押權人的同意,就可以出租,如果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該房屋就不能出租。所以,承租人一定要仔細檢查房產證,了解房屋的產權狀況,如果看到房產證上說明該房屋已被抵押的,承租人就必須在看到抵押權人的書麵同意後才可以租房。
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產權證是房屋的權屬證件,沒有產權證就無法證明房屋的法律關係,從而就沒有房屋租賃的法律基礎;共有的房屋未經全體共有人書麵同意的,以及產權不清,權屬有爭議的,屬於違法建築的房屋也不能出租;另外,如果該房屋不符合安全標準,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或已經設置抵押房屋所有權的房屋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屬於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房屋,那麼就不能出租。如果經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裁定、決定查封的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製房產權利的,同樣不能出租。
此外,還有需要注意的問題,未經綜合驗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開發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將未經綜合驗收部門驗收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這樣做一是違反國家法規,二是對承租方安全造成威脅。對於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房屋繼承人應當按《繼承法》的規定,辦妥房屋繼承過戶手續後,方可出租該私有房屋。
如果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怎麼辦
租用了這樣的房子,就有可能因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製性規定而導致租賃合同無效,承租人也因此無法追究出租人的違約責任。但這個時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退還房租,如果出租人有過錯的話,還可要求出租人賠償損失。如果承租人是因為受到出租人的欺詐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還可以撤銷合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如果房屋不符合安全標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承租人即使在租賃的時候知道這種情況,也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一定要以書麵形式訂立嗎
根據法律規定,租賃房屋,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麵租賃合同。為有效保護自己的利益,應盡量使用中國消費者協會或當地房管部門推出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雖然口頭訂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被視為是不定期租賃合同,但是一旦產生糾紛,就很難證明是不是存在合同以及合同條款的內容是怎麼樣的,從而就難以保護雙方的利益了。
房屋租賃合同必須要備案嗎
對於經營性用房來說,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內帶著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而住宅用房,暫可不備案,但為有效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最好還是登記備案,否則就可能發生出租人同時將房子租給別人的情況;同樣,出租人也麵臨著承租人非法將房子租給別人的風險。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範圍內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租賃服務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區的人或者外國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了。
沒有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有效嗎
雙方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主要是為了便於管理,同時讓大家知道該房屋已經被租出去了。雖然沒有登記備案,合同還是合法有效的,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
承租人能裝修承租房屋嗎
承租人必須在得到出租人的書麵同意後才能裝修房屋、增加附屬設施,而且在裝修的時候也不能隨意改變房屋的結構,拆除承重牆。如果承租人沒有得到出租人的書麵同意就裝修了,承租人不僅要恢複原來的狀態,還要賠償出租人的損失。
裝修後財產歸誰所有
經過出租人同意的裝修,雙方可以自行約定財產歸誰所有。可以在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裝修後的財產折價轉讓給出租人。
承租人可以隨便改變房屋的用途嗎
承租人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使用房屋,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的用途。倘若需要改變的話,也應當事先征得出租人的書麵同意。如果法律對該出租房屋有特別要求的話,還要征得主管機關的批準。
在出租期間由誰負責維修房屋
及時檢查、維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義務,除非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來承擔維修義務,否則出租人有義務檢查、維修房屋,保證房屋符合合同規定的用途。
對於承租人增添的附屬設備,雙方也可以約定由誰來負責維修。
如果是因為出租人不及時修複房屋,沒有盡到檢查和維修的義務,從而導致房屋發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壞性事故,並且給承租人的人身財產帶來損失的,出租人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