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嘻嘻地給我說:「姐,你應該知道,你不是我親姐吧?你看,咱倆長得一點都不像。」
說這話的時候,他的眼睛一直在我的胸口晃蕩。
天氣有些熱,我在自己房間裏穿著低胸的吊帶小背心。
「姐,你有男朋友了嗎?要不要考慮下我?說不準我給媽說點好話,以後媽就不打你了。」
他的手伸向我的腰部,而我沒有躲閃。
因為我想到了一個,絕好的,殺死媽媽的辦法。
那就是利用弟弟。
(4)
三天之後,媽媽死在了廚房裏。
她的半邊臉被人按在鍋裏,像是烙餅一樣的貼在上麵。
滾燙的鍋裏有一層厚厚的油,炸在她的臉上。
血肉模糊。
而她雙眼圓睜著,看著前方的墻壁,一臉的難以置信。
警察說,她是被人按在鍋裏的,背後還被捅了好幾刀,血染紅了整個廚房。
發現屍體的人是我。
我當時放學剛回家,來到廚房準備做三人的晚餐,卻被麵前的這一幕嚇到腿腳發軟。
我很快打了報警電話,警察也迅速地來到了案發現場。
在經過一係列偵查後,年輕的警官走到我的麵前,輕輕地把我從地上拉了起來,還細心地給我披上了一件衣服:「你叫方雨惜是嗎?這家的女兒。」
我輕輕地點了點頭。
「不用害怕,我們一定會調查清楚真相的,請隨我們到局裏做一下筆錄。」
我再次點了點頭,但在出門的時候,有些奇怪地問警察:「警察叔叔,我弟弟方少輝……為什麼還沒有回家?」
(5)
我弟弟,不見了。
案發當天,他就沒有去學校上學。
學校老師甚至在昨天晚上就收到了他的請假電話。
但是那之後,沒有一人見過他,也沒有一人有他任何的消息。
即便是我,昨天晚上也因為去外麵打工,回來得太晚,也沒有和弟弟碰麵。
在媽媽的另外半邊臉和脖子上,警察提取到了弟弟的指紋。
很深,很完整,就像是用力地按在了媽媽的身上。
就像,他就是那個殺死媽媽的兇手。
就連警察都說,從現場的痕跡來看,媽媽沒有任何的掙紮,這不合常理。
如果是媽媽最疼愛的兒子,希望她死,親自動手。
這一切,好像又都說得過去了。
隻不過,作案的兇器沒有找到,弟弟也不見了。
而當時出警的警察,也是帶我去做筆錄的那位江警官,卻一直不相信是弟弟殺了人。
「我反而覺得,更像是這家的女兒動的手。」
那天我想去警察局問案件的發展,正好聽到了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