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語言研究(四)(1 / 3)

盲刺客: 一部控訴與反省的曆史蔡夢豔被譽為“加拿大文學女王”的加拿大著名女作家瑪格麗特·阿特伍德(1939—)於2000年發表了其第10部小說《盲刺客》。該小說後來獲得了該年度英國文學獎項中最高獎,素有“文學奧斯卡”之稱的英國布克獎。布克獎評委主席西蒙·詹金斯評價道:“《盲刺客》是一本複雜的小說,涉及許多不同層麵的內容。作品意義深遠富有戲劇性,結構精妙絕倫,這一切都證明了阿特伍德具有極其寬廣、豐富而深厚的情感層次,並在講述事件細節和再現人物真實心理兩個方麵都展示了她詩人特有的觀察角度。”這再次應證了這部小說的精彩,很多評論家針對此部作品也發表了不同的評論。研究阿特伍德的專家布魯克斯·布森把這部小說讀作是女性主義的回憶錄,認為它揭示了女性遭受的傷害以及社會對此的盲視。這也是一部融不同文本與題材於一體的訪自傳體小說,記述了82歲高齡的“我”— 愛瑞絲在風燭殘年中回憶“我”的家族—蔡斯家族從創業到衰敗的曆史。《盲刺客》全書共40多萬字,故事結構精妙絕倫,層次豐富,西方文學評論家說它像一個“俄羅斯套娃”—裏麵套著一段婚外情,婚外情又套著一部小說,小說中的人又編了一個科幻故事,可以說,在迄今作者所有的作品中《盲刺客》的結構是最為複雜,而且小說的趣味性、可讀性也很強,顯示了阿特伍德非凡的敘事才能。因此其結構特點—互文性成為研究的一大亮點。鑒於阿特伍德自身是一個自覺的女權主義者,女權主義思想在這部作品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展示。這本身就是一部追憶婦女曆史的小說,更是一部控訴與反省的曆史,即對在男權社會中男權社會對女性壓迫的一種控訴,同時又不忘記對女性自身的反省,因為男權意識並不是女性遭到盲視的唯一根源。本文即從這兩個方麵進行論述,向讀者再現一部控訴與反省的曆史。使讀者對這部作品有更清晰的認識。

一、控訴

這部小說主要向讀者展示了女性在當時的社會下遭到盲視,進而揭示了當時的背景。細讀之後,會發現當時的社會—男權社會即是造成此種局麵的根本原因。如文章一開頭告訴了讀者勞拉的死“大戰結束後的第十天,我妹妹勞拉開車墜下了橋”。( 見瑪格麗特·阿特伍德, 盲刺客, 韓忠華譯, 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2007,第1頁, 下同) 雖然沒有直接揭示妹妹勞拉的死亡原因,但從小說後麵的描寫中可以看出它從社會文化的角度揭示了男權社會“奉獻的理想”給女性造成的壓迫。表明了“我”,或者可以說受壓迫的女性對這種局麵的控訴。正是男權社會的壓迫造成了女性這種悲慘的局麵。關於男權社會的壓迫,本文可以從兩個方麵進行論述:男權社會的價值觀和意識形態對女性的灌輸和影響以及當時男性對女性的迫害。

一直以來,長期占主導地位的男權思想認為女性應該做出犧牲,並且經過男權社會對一代又一代的女性灌輸, 這種思想已經內化為根深蒂固的女性思想。西蒙娜·波伏娃在其著作《女性的秘密》中也談到過這個問題:在一個男權社會裏,女人“要麼僅僅是一個不具人格的對立物,要麼就被動地從屬於男人的意誌”。在《盲刺客》中,女人隻不過是供男性使喚的,一切都是在男性的安排下進行的。 他們向女性灌輸的思想得到了很好的吸收。文中“我”的祖母阿黛莉婭和母親莉蓮娜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們都在家中任勞任怨,打理著家中的一切。她們是名副其實的“家中的天使”,向家庭奉獻著自己的一切。母親是虔誠的布施者與無私的奉獻者。對於孩子,“男人是永遠不會嫌多的”,盡管她體力不支,還是堅持懷了孩子,結果難產而死。她至死至終拚命地工作,為家庭犧牲自己。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父親到前線去了,母親在後方照顧家庭、接管工廠事務、護理傷兵,並以此為至高的幸福。但是,戰爭結束反而給她帶來了噩夢:被譽為英雄的丈夫變得乖戾暴躁,他酗酒、召妓、不再信仰上帝。與無數戰後被趕回家裏的婦女一樣,母親開始忍辱負重去撲滅依然在家庭裏蔓延著的戰火。在此,女性遭受的暴力並非偶然的個案,而是父權製度與文化支持的結果。對一戰歸來後因理想破滅而放浪形骸的丈夫無條件地予以沉默,而不訴諸溝通。她給讀者的印象永遠是順從、無私、勇於犧牲。這也是男權社會對女性男權意識灌輸的結果。但是她的這種無私的奉獻在當時的社會注定是得不到任何額外的肯定的,而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很明顯這是男權社會對女性的一種人身和精神壓迫。正如吉爾伯特和格巴所說“她們的這種獻祭注定了她(女性)走向死亡和天堂。因為無私不僅意味著高貴,還意味著死亡。……是真正死亡的生活,是生活在死亡中。”愛瑞絲和勞拉在無形當中也繼承了 “犧牲”、“忍耐”、“順從”的精神。

關於男權意識對女性的灌輸,文中還體現了一點,即當時男權社會的消費意識對女性的影響。當時是資本主義經濟萌芽的階段,也是消費主義文化萌芽的階段。生活在男權社會中,女性深深地受到消費文化的影響。文中愛瑞絲的話“美容秘訣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我也看廣告。有一種‘雷泰克思’化纖緊身胸衣, 我穿上可以讓我的橋牌打得好一些。如果我堅持嚼‘斯巴德’口香糖, 不管我抽多少煙, 別人都不會在乎,因為我的口氣依然清新。”(P185)就充分證明了這一點。這其實也為她的失敗的婚姻在某種程度上追求物質享受給出了一定的解釋。實質上這是以男性的品味和眼光來塑造女性的消費生活和審美標準, 是對女性的另一種變相束縛。這在某種程度上又反映了當時男權社會的這種消費文化對女性的毒害。為對男性社會提出的控訴給出了一個好的鐵證。

正是由於男權社會的這種男權意識對女性的灌輸,處於男性壓迫下的女性漸漸地把這種思想變成了根深蒂固的思想,使自身甘願受壓迫。此外,這部作品中,三個主要的男性人物也確實對女性進行了實際的壓迫,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傷害。父權和夫權在當時是最明顯的兩種壓迫。首先在愛瑞絲和勞拉的父親身上,父權體現得淋漓盡致。在當時,為經濟、社會或政治目的而犧牲女人及其婚姻似乎由來已久。正如阿特伍德所言:“這就是歐洲的皇室處理自己兒女婚姻的方式,他們希望通過子女的婚姻形成政治姻親和政治聯盟。家族的地位越高,其子女的政治婚姻就越有政治意義。”為了挽救自己瀕臨倒閉的工廠,父親竟然不惜犧牲自己女兒的幸福來換取理查德對他的幫助。打著“對家庭的責任”和“對家人的愛”的幌子,他是這樣和愛瑞絲談話的 “我已經同意了,所以,現在看你的了。有些事要靠你了。”;“我得為你們的將來打算……特別是勞拉的將來,我不得不考慮。”; “不能讓你祖父, 還有五、六十年的苦心經營付之東流”; “這也許需要一定的決心。還需要一定的勇氣。咬緊牙關挺過去”“不過,無論你做出什麼決定,當然是你自己的事。”(P186)這些話語無不顯示出當時社會父親對女兒無聲的壓迫。盡管表麵上好象他還表示了對愛瑞絲的意見的尊重,但是對於愛瑞絲來說已經沒有任何退路,她被逼到了牆角,毫無選擇的餘地了。她隻有犧牲自己的婚姻來完成父親的心願。從後麵的描述當中得知,正是父親這種犧牲女兒婚姻的行為毀了兩個女兒的生活及幸福。

關於夫權,裏查德的行徑則很好地展現了這一點。他把妻子當成自己的財產,但是自己又在外麵不斷地更換情人。理查德表麵上風度翩翩、尊重妻子,但實際上卻殘忍、陰險、凶狠和狡詐。尤其是在對愛瑞絲的私生活上,更是毫不留情。此外他還利用自己是勞拉的姐夫這重身份,利用勞拉的善良與純潔,對勞拉實行了強奸,並強迫其墮胎,還將其送至瘋人院,對勞拉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創傷。以致於勞拉在其日記中都無法用語言表明她的心靈創傷。抽象符號X和O: X代表性侵害,而O表示懷孕。這些都是男權社會下男性對女性壓迫的見證。

除此之外,亞曆克斯這個激進的左派主義青年也是不容忽視的。他雖然沒有直接的對兩姐妹造成傷害,但是卻間接地傷害了兩者。愛瑞絲試圖掙脫逃離無愛的婚姻,投入亞曆克斯的懷抱。然而,她隻不過是使自己轉變了對象而已。她逃離了理查德的魔爪,卻活在了亞曆克斯的陰影下,而又不得不忍受後者對她的嘲諷。男性的霸權地位不可動搖,它掌握著經濟實力,支配著女性的命運。而勞拉呢,一直懷著對亞曆克斯的精神之愛(柏拉圖之愛),以為對方也愛著自己,結果卻聽到了自己不願意聽到的消息,最後選擇了自殺來了結自己年輕的生命。

鑒於此部作品有三個層次構成,“我” 的回憶史,勞拉的文本以及新聞剪報。在第一個層麵中,愛瑞絲是此部作品中父權社會秩序中父權和夫權的主要受害者,她卻以強裝依附順從的形象從男權社會的男性意識和他們的實際迫害的角度完成了對主流文化的控訴,而在勞拉的文本中,控訴的主題也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即盲刺客的故事中,啞女的被禁即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而在新聞剪報中,他們也隻報道了有利於男性社會的所謂“事實”。事實上,這些都是偽造和虛偽的,例如把狠毒的陰謀家理查德和理查德的妹妹威妮弗雷德(理查德的幫凶)說成是大慈善家。但是卻忽略了一些對女性尤其是對愛瑞絲和勞拉重要的日子。

在此三個層麵上,阿特伍德借著愛瑞絲的回憶完美地完成了對男權社會中男性對女性不公平對待的控訴。

二、反省

作者阿特伍德在寫此部作品時也意識到了男權製度並不是造成此種局麵的唯一根源,女性自身的缺陷也是一大根源,所以作者一直沒有放棄對女性自身的反省。文中愛瑞絲的回憶其實就是一個反省的過程,除了向讀者呈現男權社會的殘酷以及對女性造成的傷害,也同時展現了女性自身的缺陷給自身帶來的無法避免的傷害。愛瑞絲對自身的反省尤為重要。這首先可以從兩姐妹倆的複雜關係看出來。一直以來,兩者關係複雜。愛瑞絲比妹妹勞拉大三歲,但她還總是好像與勞拉爭奪父母的寵愛,再加上勞拉天真善良。她似乎就一直在與勞拉競爭,甚至還加入了嫉妒的成分。女性與女性之間的競爭和嫉妒更加劇了對女性的殘害。比如,小時候,母親過世的時候,勞拉天真地以為母親去了天堂,還在唱歌。親戚朋友都認為是勞拉太小,不懂事,更加同情她,但是愛瑞絲內心就更加討厭她。甚至還把她從高高的水池邊推下來。這種嫉妒一直持續到長大。姐妹倆同時愛上了亞曆克斯,但當愛瑞絲誤以為勞拉是懷上了亞曆克斯的孩子的時候,妒火中燒,就不顧後果的,絲毫不考慮勞拉的感受,把自己和亞曆克斯的關係以及兩個人的幽會全都告訴了勞拉,並且告訴她亞曆克斯已經死於戰爭。這無疑是粉碎了勞拉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憧憬及向往。這幾乎是愛瑞絲向勞拉胸口直接插上的一把刀子,導致了後者墜橋自殺。正是這種嫉妒直接造成了勞拉的死亡。這是對小說一開頭勞拉的死亡從女性自身的角度分析所給出的最好的回答。此外,對於愛瑞絲自己失敗的婚姻,她自身也是負有責任的。處於當時對物質社會消費主義的盲目崇拜,她看到理查德資金雄厚,外表風度翩翩,盲目的認為這就是自己的歸宿。她默認女性的無私,將女性珍愛家庭、對家庭負責與獻身劃上等號。她的盲目而無知的觀點也在某種程度上斷送了自己婚姻的幸福。處於失敗的婚姻當中,她不但不反抗反而采取了逃避的態度。也或許她反抗了,但是是采取了一種逃避的形式,她背叛了自己的婚姻,亞曆克斯成了她的情人,明明知道這是妹妹勞拉的心上人,或許在她的內心深處,她認為這或許是一箭雙雕,一方麵報複了自己的丈夫,另一方麵則報複了自己一直嫉妒的妹妹勞拉。但這是一種消極的對抗方式。直到最後,勞拉開車墜橋自殺,才使愛瑞絲進行了深刻的反省,終於承認自己就是殺害勞拉的凶手之一。繼而以所掌握的理查德強奸勞拉的證據對理查德進行要挾,使自己獲得經濟上的獨立,這無疑是女性的一大勝利,這也是女性進行反省的一大收益。

三、結語

正是通過對當時男權社會的控訴和對女性自身的反省,作者阿特伍德才得以全麵地展現她的觀點。在當代社會,由於經濟不斷的發展,男女社會地位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女性不斷地獲得了更多和男性同等的權利。這無疑是對文中男權社會控訴的一個很好的答複。而對女性自身的反省這一方麵也將會激勵更多的女性同胞去思考一下自身,從而使自身得到完善,避免女性對女性自身的傷害,使這個社會更加和諧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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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夢豔:中南大學外國語學院碩士生)從缺失到覺醒 ——《舊約聖經》中女性主體意識的拉康式解讀黃佳文一、引言

作為文學巨著的《聖經》是父權製文化下的產物,其中女性的地位極為低下。對此,許多研究者已做出過論述。然而,本文作者在細讀《舊約聖經》時卻發現:盡管其中女性的主體意識嚴重缺失,但在《創世記》、《師士記》、《路得記》、《以斯帖記》、《雅歌》等多卷書中卻包含有各種女性的聲音,她們從不同方麵且不同程度地呈現出了女性主體意識的覺醒。這些被壓抑或被隱藏的女性行為和聲音引發本文作者對《舊約聖經》中女性主體意識及其覺醒的關注和思考。盡管國內外學者已經對《聖經》中的某些女性形象進行過研究,但很少有人論及其中女性主體意識的缺失和覺醒的問題。有鑒於此,本文在前人的相關研究基礎上,借用拉康的主體理論對《舊約聖經》中女性主體意識的缺失及覺醒進行嚐試性分析,並試圖探析女性主體意識覺醒的最終歸路。運用西方當代文論深入探討聖經文學的基本麵貌和藝術特質已成為當今中國學術領域的一大潮流,結合文論的《聖經》文本將會具有更深廣的學術價值和文學意義。同時,該課題的研究有助學術界對《舊約聖經》中的女性有更深刻的認識。

二、拉康的主體理論與《舊約聖經》中女性的地位

當代女性主義詮釋學者更加關注思想理論方麵的研究,以期對男性和女性的本質問題進行更為深刻的認識和理解。她們對曆史、文化和女性本身有著不同的認識,她們的女權意識減弱而女性問題加強,她們更加關注思想上的權,並向自己頭腦中的男權意識爭權。這種思想上爭權的最深刻認識就是拉康的主體精神分析思想。雅各·拉康畢生的研究重心是主體的形成、本質和表達方式。已有不少研究者將拉康的理論統稱為“主體理論”(黃 作,2005)。他極力反對把性別身份歸結為生物決定論的觀點,認為性別身份具有“相互作用”的性質。拉康的主體理論具有極強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它是女性主義借以重新定義兩性實質,反抗男性話語秩序的有力工具(方漢文、馬天麗,2002)。本文借用拉康的主體理論來分析《舊約聖經》中的女性是如何被逐漸定位的,女性的美德到底是女性的真實特征還是父權製強加給她們的東西?通過對女性主體性的分析,本文將試圖挖掘被隱藏在《舊約聖經》中的女性聲音。

(一)拉康的主體理論

在拉康筆下,主體形成的起點是鏡像階段。拉康認為:鏡像階段的人類主體雖然展開了主體形成的前景,卻並沒有形成完整的主體;自我和對自我的認識仍局限於一種想象的水平(拉康,2001)。鏡像階段之後,幼兒需要在社會(象征的秩序)中擁有一席之地,在此,拉康把人稱為“說話的主體”,人的主體發展進入俄狄浦斯情結階段。基於以上兩個階段以及此後的主體形態,拉康發展起來一套完整地闡釋主體形成過程的三界說,係統地覆蓋了主體心理形成的三個層麵“想象界、象征界、實在界”。主體的發生和形成過程是從想象界過渡到象征界的過程,且實在界一直伴隨左右。本文將以拉康的主體理論中的三界說為支撐來重點研究《舊約聖經》中的女性主體意識的缺失與覺醒,並探究女性主體意識覺醒的終極之路。

(二)《舊約聖經》中女性的地位

《舊約》記載人物3150人,其中女性 120 人,不足《舊約》總人數的5 %(李灩波,2004),女性話語權所占的比例遠不及男性。然而根據黑格爾的“主奴辯證法”,我們可以得知:自我意識的產生是依賴於他人的,並以他人意識為前提的,因此男性自我意識的表達無形中就蘊含著女性的主體意識。拉康深受黑格爾辯證法思想的影響,他認為鏡中之像被認同(雖然是誤認)為自己之後,它實際上就隨之進入了主體的內部。正是因為這樣,《聖經》中的女性在父權製社會裏才有機會來展示出鮮明的主體意識的覺醒。女性主體意識是指女性作為主體在客觀世界中的地位、作用和價值的自覺意識,它的確立和發展是一個不斷變化和豐富的過程。根據拉康關於主體形成的三界說和當代女性主義詮釋學有關女性身份的界定,本文作者將女性主體意識概括為平等意識、自主意識和獨立意識三個方麵,並從這三個方麵來探究《舊約聖經》中女性主體意識缺失和覺醒的內在關聯。

三、《舊約聖經》中女性主體意識的缺失

在以男性為話語中心的《舊約聖經》中,男人為女人立法,男人就為女人命名:“這是我的骨中骨,肉中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創2:23)。“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創3:20)。男人就這樣為女人定性,並剝奪了女人的話語權。自人類被逐出伊甸園之後,女性生活在“被驅逐”的陰影裏,在思想上失去了與男人平等的意識,成為父權製文化中的替罪羔羊,進而失去了自主意識,又因身體柔弱而不能獨立自強,隱沒在父權文化裏。

(一)平等意識的缺失

人偷吃了善惡果,被逐出伊甸園,上帝賜予的美好生活也隨之結束,這所有的一切都歸咎於“女人被引誘”。 女性的命運掌控權被代表“父”的夫所接管。女人飽受生育之苦,並且被規定“在會中要閉口不言”(林前,14:34),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林前,11:3)。從此女人失去了話語權,處於被動從屬地位。平等意識的缺失主要表現是夏甲被主母遺棄,拉結和利亞姐妹成為雅各家傳宗接代的工具。

(二)自主意識的缺失

除在思想上遭受婚姻生活中不平等待遇外,女性在婚嫁之前還要受“唯父是從”等倫理道德的約束。“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她父親也聽見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都要為定。但她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民,30:3~5)。她們的命運掌握在其父手中,成為其父維護信仰或爭權奪利的工具。大利拉、耶弗他的女兒以及米拉和米甲則是《舊約聖經》中缺乏自主意識的典型代表。

(三)獨立意識的缺失

耶和華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縫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創2:21~22)。由此看出,女人隻是男人的一根肋骨,所以女人的身體力量較小、較柔弱。通覽《聖經》他瑪被兄長強暴,拔示巴遭大衛王蹂躪,她們是獨立意識缺失的典型代表。她們均因身單力薄而不能獨立自保,遭男性侮辱。

四、《舊約聖經》中女性主體意識的覺醒

男性地位的確立,就在於他能驅使女性,通過女性享有了權利。在女人這裏,女人被奴役。因為她做的事情是男人的意願指向的,而不是自己的意願指向的,她因此喪失了自在自為性,也就喪失了自我意識而成為了男性的意識。在男人這裏,一方麵他們通過女人達到了自在自為;但另一方麵,自為存在本應是男人的唯一本質, 而事實上它卻依賴於女人的付出和承認。女人的付出雖然是在滿足男人的意願,但她卻通過自己的付出改造了自我和生活,實現了自由。因此可以這麼說:在以男性為主體的《舊約聖經》中,有一定數量的女性體現出了不同程度的主體意識的覺醒,以下三節把女性主體意識的覺醒進行歸類並細論之。

(一)平等意識的覺醒

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製造了男人和女人,換而言之,男人女人平等被造。女人以上帝為鏡,渴望像上帝一樣:擁有能辨是非的智慧,統領萬物並幫助男人生養眾多;女人又以男人為鏡,不懈地追求著權力和財富。《舊約聖經》中的部分女性雖不同程度地遭受了父權製文化下的話語權的閹割,但同時又體現出了平等意識的覺醒。女性平等意識的覺醒主要表現是夏娃渴望獲得上帝般智慧和米利暗與摩西爭奪同等的功績。

(二)自主意識的覺醒

以下《舊約聖經》中的女性超越了想象界的自我認知,在欲望的驅使下,她們成功地在象征界形成了完整的自我主體感知。她們的行為與語言接軌,並由此獲得了決勝的話語權。女性主體通過無意識的“他化”,即拉康所說的“無意識是‘他者’的話語”,自主地獲得了一種他性本位的根本性。路得自願跟隨婆婆回伯利恒,亞比該主動乞求與大衛王和解,書拉密女大膽地追求愛情。這些女性無論是在語言上,還是在行動上都強烈地體現出了女性主體意識的覺醒。

(三)獨立意識的覺醒

人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思想頭腦的強大遠勝於四肢發達的強大。一般而言,女人在體力上弱於男人。然而眾所周知,以柔克剛是製敵於死地的用兵上策。《舊約聖經》中的部分女性在運用此策略時曾獲得過驚人創舉,她們的獨立思考與抉擇取得了令人仰慕的威嚴與尊重。比如:雅億獨自智取強敵;以斯帖為民族獨立而挺身進諫;底波拉獨自領軍擊敗敵人。

五、《舊約聖經》女性主體意識從“缺失”到“覺醒”的終極之路

拉康所要強調的是:在主體尋求自身認同的過程中,主體的分裂從鏡像階段伊始就植根於兒童的幻想之中,而且這種分裂永不會消失,這就是分裂性主體的無意識心理根源。現實世界中根本不存在永恒的主體,主體就是在對立與統一、分裂與整合中永恒變動著、建構著的受無意識支配的人。《舊約聖經》中的女性在主體意識覺醒後,在想象界和象征界形成的一些主體特征一直伴隨著主體成長。女性主體在欲望的支配下使自我身份的界定不斷地從一個能指滑向另一個能指,女性主體意識將超越客觀現實界和主觀現實界,進入一個有跨越性和包容性的主體域,並最終走向自知、自信和自強。

(一)自知:明確自己在家庭和社會中地位

《舊約聖經》中的女性自創世神話以來就開始了女性的成長曆程,她們身上體現的既有被代表父權的上帝賦予的烙印,又有自己性格的獨特性。在遭遇被驅逐出伊甸園的懲罰之後,她們有的從此就活在父權的陰影裏,成為男人的附庸,以致不自知。然而也不乏有一批女性體現出了主體意識的覺醒,她們能夠根據自身的身體經驗做出相應的自我定位。她們追求智慧,戀慕權利,嗬護自己的愛情與婚姻,並根據女性的自身特質,采取相應的獲勝策略,自覺地承擔起女性各種角色。

(二)自信:爭取和男性一樣擁有同等的話語權

在精神分析學看來,進入“象征界”的過程就是主體學習說話並由此獲得話語權的過程。“沒有象征化的想象關係隻有迷惑與混亂”(禾 木,2005)。女性主體在欲望的駕馭下,能像書拉密女那樣熱情奔放地歌詠愛情的酸甜苦辣,像以斯帖那樣舍身求全,像底波拉那樣智勇雙全,像路得那樣熟知取舍,放下現實社會和文化傳統帶來的心靈負載,內心充滿女性的責任與自信。

(三)自強:勇於追求愛情和幸福

女性的美德既是父權製強加給她們的東西,也是女性的真實特征,女性的形成是一個被社會和自我逐漸定位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女性不斷地改變自我,追求自我,並自覺或不自覺地履行著自己的曆史使命、社會責任、人生義務,又清醒地知道自身的特點,並以獨特的方式參與社會生活,肯定和實現自己社會價值和人生需求。女性主體意識將“人”和“女人”統一起來,體現著包含性別又超越性別的價值追求。

六、結語

關於《聖經》中的女性,學者們已經給予了較多的關注和研究。而在中國學界,運用拉康的主體理論對《舊約聖經》中女性主體意識的缺失及覺醒進行考察和思考,並對女性主體意識覺醒的終極之路給予探究,這是個較新穎的研究視角。故本文作者借用拉康有關女性的主體精神分析理論,對《舊約聖經》中的女性主體意識的缺失和覺醒進行了分析,並認為女性主體意識的缺失和覺醒與人類文明,尤其是我們的語言,是密不可分的;《舊約聖經》中的女性主體意識形成於女性對自我鏡中之像的“認同”。在父權製文化中,生活在男性話語夾縫中的女性,以其獨有的“叛逆”性格不同程度地體現出女性主體意識的覺醒,並在欲望的支配下,使自我身份的界定不斷地從一個能指滑向另一個能指,其主體意識超越客觀現實界和主觀現實界,進入一個有跨越性和包容性的主體域,並最終走向自知、自信和自強。

本文作者認為,運用拉康的主體精神分析理論來探究《舊約聖經》中女性主體意識的缺失和覺醒能進一步引發人們對《舊約聖經》中女性生存狀態的關注和認識,對現代女性正確認識自己也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將使女性從思想上達到更清晰的自我認識,同時對國內聖經文學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啟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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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伊麗莎白·萊特.拉康與後女性主義.王文華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

(黃佳文:中南大學外國語學院碩士生)埃裏克·弗洛姆的人本主義宗教觀簡論李學萍吳韞麗一、引言

宗教是世界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西文化對話過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話題之一。在談及中西文化的主要區別時,多數學者都認為宗教問題是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的最重要差別——中國傳統的儒家文化被認為是“無神論”的文化,因為孔子曾有“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之說,而道家文化雖發展出道教,且被應用於超越生死之術,但卻未能在中國文化中占據主導位置。然而,在中西文化交流過程中,越來越多地學者認識到建構主體間性的重要性。那麼,在涉及中西文化間存在巨大鴻溝的宗教問題上,如何構建溝通的橋梁或者宗教間性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在這方麵,法蘭克福學派的重要人物埃裏克·弗洛姆(Erich Fromm, 1900——1980)的宗教理論具有重要參考價值。事實上,弗洛姆的主要研究領域是馬克思主義與精神分析。他一生著述頗豐,有重要影響的著作包括《愛的藝術》、《占有還是存在》、《健全的社會》、《為自己的人類》、《存在的藝術》等。弗洛姆雖不屬於神學家,但因宗教問題在西方文化中的重要位置以及宗教問題對社會結構與個體心理的重要影響,因此,對宗教問題的關注與研究也在弗洛姆的思想與研究體係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二、宗教與宗教需要

《宗教百科全書》中指出:“宗教是人的社會意識的一種形態,是感到不能掌握自己命運的人們麵對自然、社會與人生時的自我意識或自我感覺,因而乞求某種超越的力量作為命運的依托和精神歸宿”(丁貼謀等,1993:474)。一般意義上講,構成宗教的主要因素是共同的信仰、道德規範、儀禮、教團組織等。而在宗教的概念中,關於“神”的概念有重要的區別性指標:有神或無神、一神或多神使宗教差異大相徑庭。不過,就“宗教”一詞的本來含義有兩種說法:一是“宗教”(religion)一詞來源於拉丁語的religare,意為“聯結”或“再結”,即:人與神的再結合。另外一說是來源於拉丁語的religio,意為“敬神”。在漢字語源中,“宗”被認為是“宇宙神祇所居”,也有“祭祀祖先”或“祭祀日月星辰、江河海岱”之意。從這個意義上說,漢語的“宗教”與英語的“religion”本身就是存在差異的。

作為一個西方人本主義者,弗洛姆在《精神分析與宗教》一書中創造性地將宗教定義為“任何一種由群體參與的能給予個體以定向的框架與信仰目標的思想及行為體係”(弗洛姆,2005:22)。也就是說,無論是否存在人格化的“神”的概念,隻要一個思想體係能成為信仰體係並能指導人的實踐,就可稱為“宗教”。那麼,按照弗洛姆的定義,道家思想、儒家思想雖然缺乏“神”這一傳統宗教觀所最看重的因素,但因它們對人的思想和實踐具有指導意義並能夠為個體的人生提供思想框架和信仰的目標,因此也屬宗教範疇。若望?保羅二世在《“信仰與理性”通諭》中就指出了人類對於意義追求這一行為的普遍性:“在世界各地,文化盡管不同,但同時都發出一個基本問題,表達出人類存在過程的特征:我是誰?我從何而來又將向何往?為何有惡?人死之後還有什麼?這些問題都存在於以色列的聖書中,也出現在婆羅門教的吠陀經及襖教的火經中;我們在孔子、老子的著作中也有發現,佛陀的講道中也同樣存在;在荷馬的詩歌及希臘歐裏庇得斯和索福克勒斯的悲劇中還是會碰到它們,而柏拉圖及亞裏士多德的哲學著作中也是一樣。同樣的問題來自同一根源,即永遠存在人心中的對生命意義的追尋……”(若望?保羅二世,2000:2)。

在弗洛姆看來,宗教需要是人的基本需要。他從存在主義思想出發,從分析人類生存狀況入手解釋這一現象。他認為,人生的過程是從出生到死亡的過程。嬰兒在離開母體後即被“拋入”這個世界——生與死都不由自主、超出人的掌控。人需要麵對與母體的分離、麵對與外部世界的分離,這種孤獨、無助的境地深植於人類生存的整個過程,因此,人類的生存境況決定了人需要共同的思想定向體係和信仰,而這種需要也將伴隨人的一生。

弗洛姆指出,人的肉體存在還決定了人的存在時刻需要麵對死亡的痛苦。死亡存在於人的生命之中,存在於人的肉體之中。保存肉體生命成為人的一種本能、一種基本心理需求。但人又不隻是肉體存在。弗洛姆認為,除了肉體存在的境遇之外,人的理性存在也迫使人去追求信仰體係。這是因為,一方麵,人的理性能力使人能夠認識到自己與其他生物的存在是不同的。作為各種存在中的一種,人能夠思考,人也有各種煩惱、困惑,人還需要麵對自身的不安全、不穩定感。人的理性決定人需要為這些問題找到解決辦法。麵對存在的這些問題,人不停地上下求索,希望在知識中找到答案以平息自己的困惑與矛盾。人需要通過知識對自身以及自身存在的意義做出說明。人生存的畫像就是行走在生與死、自然與理性之間,被動地同時也是主動地去探求克服這些矛盾的方法。弗洛姆認為,基於這種矛盾的現實,人為了獲得思想、情感、心靈方麵的平衡就需要在其自身存在之外尋找能夠使自己獲得和諧、統一的定向框架與體係。信仰就表達了在生活過程中對這種需要的滿足。基於這種需要,弗洛姆得出結論:“凡人都有宗教需要”(弗洛姆,2005:23)。

這一結論將“宗教需要”提到人類生存的基本需要的層麵上,與食物、衣服、住所、生理需求等人類根本的需要同等重要。換言之,在弗洛姆看來,人類生存需要的不僅僅是物質,與物質同樣重要的是自身之外的使心靈獲得指引的定向座標體係。這個定向體係因此是對人類生存至關重要的,理應得到承認與重視,不應被價值體係認為是異端或者是可有可無的東西所忽略、排斥。對於任何一種文化而言,為其成員提供這樣的思想定向體係也成了文化所必須擔當的任務。在宗教需要這一點上,弗洛姆的理論對馬斯洛提出的“需要層次”理論可以說是一種補充,因為馬斯洛將人的需要劃分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在馬斯洛的自我實現需求與社交需求層麵上雖然有道德需求與歸屬感需求,在這些方麵,弗洛姆的“宗教需求”有與其一致的地方。

值得肯定的是,弗洛姆在對有神論與無神論的超越中所形成的宗教概念是對人類社會普遍的思想定向與信仰體係的一個概括。他的宗教定義因囊括了諸如儒家思想或道家思想這些沒有明確的神的概念的思想體係而與有神論為標誌的宗教觀大相徑庭。這在另一方麵有助於建立中西文化對話的間性,特別是在宗教問題上的間性,也有助於不同宗教派別間的對話與溝通。但可以肯定地說,在西方語言與文化的語境中,弗洛姆的定義為“宗教”創造了新的所指,是在語言層麵上對“宗教”的改造。經弗洛姆改造後的宗教的基本觀念至少有助於克服將某一宗教看做“惟一”、“正宗”的宗教的觀念,有助於發展寬容、多元的宗教觀念,這在一定意義上也有助於回顧人類曆史,我們不難發現曆史上曾發生的無數的因宗教派別意見紛爭導致的悲劇往往源於不同宗教派別對自己的宗教所持的極端、狹隘以及排斥性的看法,缺乏對其他思想體係的認可與尊重。

三、權威主義與人本主義宗教

不同文化有不同的崇拜形式與崇拜對象。在人類不同文化、不同時期的崇拜形式中,上帝、玉器、金錢、祖先、領袖都曾被作為崇拜的對象被頂禮膜拜。通常,這些崇拜形式會被劃分成“宗教崇拜”與“非宗教崇拜”或“世俗崇拜”。按照通常的說法,中國文化裏的“祭祖”是否屬於宗教崇拜的問題就存在一定的爭議。對於類似的問題,弗洛姆的做法是跳過這些崇拜形式是否屬於宗教範疇的問題,而去討論這些崇拜類型屬於哪一種宗教以及這種崇拜是能夠促進人的發展並且展現人的力量,還是對人的這種發展力量的破壞。弗洛姆將種類繁多的宗教類型歸納為“權威主義宗教”和“人本主義宗教”。

弗洛姆認為權威主義宗教的核心內容有兩點:一是權威主義宗教將權威賦予一種高於人的力量從而使這種力量對人形成支配;二是權威主義宗教強調人對這種力量的順從,順從意味著美德,不順從就意味著犯罪。弗洛姆認為,基督教關於人的原罪部分的論述就具有權威主義的性質:上帝規定亞當和夏娃不能偷吃生命之樹與知識之樹上的果實,而他們違反了這一規定,即被認為有罪。這一罪名不在於這一規定本身是否合理,上帝是怎樣的一個權威,而完全在於人對這種至高無上的力量的違逆。

權威主義宗教不僅包括以神學語言表達的宗教,世俗性宗教也在其中。在弗洛姆看來,人類社會中的所謂元首、種族、民族都可以成為人所認為的高於人自身存在的力量,進而成為一種崇拜對象,人在這樣的力量麵前變得渺小、毫無價值。希特勒打著“民族主義”與“社會主義”的旗號,瘋狂地對其他國家大舉進攻,大開殺戮,卻擁有無數的崇拜者就是這種世俗性權威主義宗教的一個典型案例。這種世俗性宗教的追隨者和崇拜者們成為其盲目信仰的犧牲品,受控於這些所謂的“精英上帝”,葬送了自我的幸福乃至生命。那些追隨希特勒而走上戰場並失去生命的信徒們即是曆史給我們提供的血淋淋的例子。

人本主義宗教與權威主義宗教截然不同。弗洛姆認為,人本主義宗教的核心是人以及人的力量。人本主義的目標是幫助人獲得最大的力量,發展自己的潛能,而不是在一個高於人的力量麵前所感受到的那種無力感。人本主義宗教所看重的品質是自我實現而不是盲目服從。它所要求的信仰是人基於自己的思想和感受的經驗進而形成的確定的信念,而不是因受到煽動而不加思索就接受的一套口號。如果人本主義宗教有一個“上帝”,那麼,弗洛姆認為,這個上帝就是人在他的生活中試圖實現出來的自我力量的象征,而不是有著超人力量的強力和支配的象征。

在弗洛姆看來,個人所接受的宗教類型將影響個人與自我的關係。當人屈從於一種高高在上的外在力量時,人實際上開始了與自我的異化過程。因為一切美德、高尚、有力量、有理性的東西都由上帝或者這種外在力量主宰,而自我在這種力量麵前是渺小的、軟弱無力的。人因此將問題的解決辦法放在外在於自我的一個權威上,從外部尋找自身所缺少的東西,而不是轉身向內去看待自身的問題。在這樣的上帝與權威麵前,自我成了一具空殼,而不是行動的主體。自我在權威主義宗教裏被異化、被掠奪了自身的積極價值。然而,這種自我核心價值的失卻不會幫助人獲得任何的確定性與安全感,他的矛盾與痛苦將會隨著自我異化的加深而加重。

從弗洛姆對權威主義宗教與人本主義宗教的劃分可以看出,如何評價一個宗教信仰或信仰體係,關鍵的問題不在於是否存在“神”的概念,重要的是人們所信仰、奉行的是怎樣的一套理念,這種理念是否有助於個人力量的發揮與發展,是否有利於人真正地走向愛、公平、自由。這也使我們對我們所處的思想體係的權威主義因素以及人本主義因素保持清醒的認識。法西斯主義滅絕人性的暴行在今天很容易遭到世人譴責,然而,那些慘無人道的殺戮卻真正切切地在人類曆史上大規模地發生了,而且像希特勒這樣的暴徒曾受到無數人的狂熱追捧。在我們所處的時代語境中,怎樣冷靜地去看待自己所處的思想體係所包含的權威主義或者人本主義因素並形成自己獨立的判斷對於每個個體都顯得極其重要。對於權威主義與人本主義思想的甄別將對個人形成真正的自主性人格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