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
孩子到處亂跑
(三)一般兼語句的句法推導
再來比較一般兼語句,以“我們使他來吃飯”為例,如(4)所示。“他”的格特征與AGRO的賓格特征建立一致性關係,其賓格特征被核查掉,隻能呆在原地不動,形成AGROP“(他)來吃飯”。V1“使”的“使役”義強度最大,可以獨立使用,完整地表達“使役”義,因而,K的值為負,是沒有語音形式的空語類。V1複製拷貝到K“使(V1,-K)”,再受v的強中心吸引到[v, vP]位置。主語“我們”在[Spec, VP1]位置合並,再依次複製拷貝到[Spec, KP]、[Spec, vP]等位置,最後在[Spec, AGRSP]位置被核查掉主格特征。AGRSP再與C合並,最終形成兼語句“我們使他來吃飯”。
由(3)和(4)可見,“得”字兼語句實質上就是使役類兼語句,它和一般兼語句的區別就在於完善“使役”義的功能語類K的參數化分析,即K的值不同。
(4)
CP C’ C AGRSP Spec AGRS’ 我們 AGRS TP使 Spec T’ (我們) T1 vP Spec v’ (我們)v KP (V1,- K)Spec K’ (使+)(我們)K VP1 - Spec V1’ (使+)(我們)V1AGROP (使)SpecAGROP’
他 △
來吃飯
四、結語
本文從動詞的基本語義入手,根據語段理論,探討了“得”字兼語句的句法推導模式,提出了使役類兼語句特有的功能語類K的參數化分析方法。我們認為,“得”字兼語句實質上就屬於使役類兼語句,它和一般使役類兼語句的不同就歸結於K,同時,我們結合兩種形式兼語句的句法推導對其進行了參數化分析。將本文“得”字句歸為使役類兼語句,有助於減少漢語特殊句式類型,符合經濟原則的思想。由於漢語“得”字句較為複雜,對它們的句法分析有待進一步深入。
注釋
①正文中“兼語句”,如無特別說明,均指使役類兼語句。
②王力稱之為遞係式,黎錦熙主張賓補說。
③溫賓利,袁芳(2009)多稱為兼語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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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熙:中南大學外國語學院碩士生
李自清:中南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最簡方案框架下光杆副詞把字句的生成研究彭平劉愛英 一、引言
與印歐語係相比,作為漢藏語係的漢語呈現出極為豐富而又複雜的表象。它有很多獨特的造句手段。把字句就是很具有代表性的例子。很早以來,把字句在漢語句法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早在20世紀20年代,黎景熙從句法結構分析入手提出了“提賓說”。王力(1943)從把字句的語法意義的角度提出了“處置說”。呂叔湘(1948)從動詞的意義限製角度,分析討論了把字賓語的特征和謂語動詞前後成分的要求三個方麵。
海內外對把字句的研究,囊括了語言學各個方麵。總的來說,以形式句法理論為基礎的還是占了大多數。在漢語研究中巧妙地運用生成語法理論為把字句的句法分析提供了新的研究視角。這些學者主要有:王士元(1965)、橋本萬太郎(1971)、王景堂(1970,1972)、李英哲(1970)、餘靄芹(1971)、鄧守信(1971)、張洪年(1973)、Thompson(1973)、黃正德(1982,1992)、李豔惠(1985,1990)、Travis(1984)、Goodall(1987,1989,1990)、Sybesma(1992)、楊素英(1995)、高錢(1997)等。近年來,除了鄒科(1995)、程工(1999)等極少數學者的研究之外,依據最簡方案的精神,對把字句做進一步的研究的文章並不多見。本文試圖從這一方麵入手對其做進一步的深入探討,並著重對該句式中光杆副詞的句法生成機製提出合理的解釋。
二、相關理論簡介
(一)把字句中“把”字的屬性
“把”字本身的性質和地位一直是學者爭議的話題。趙元任(1868)認為“把”字句是複雜謂語句的一種(verb in series),由此“把”字的地位很接近動詞。王景堂(1970,1972)主張將“把”字當作不折不扣的介詞。李英哲(1970,1974)在認為“把”是介詞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把”是賓格(object case)的標記。李豔惠(1985,1990)也讚同將“把”當作介詞,並稱之為格分配員(case-assigner)。
橋本萬太郎(1969)明確指出:“把”是個以小句為賓語的及物動詞。黃正德(1982)認為“把”是個動詞,而其賓語是移位產生的。Sybesma(1992)也將“把”認定為動詞,隻不過,此處他所謂的動詞,更接近於我們常說的輕動詞。楊素英(1995)認為從古到今,“把”一直保留著動詞的特性,並認定“把”是動詞。
鄒科(1995)認為“把”是有著自己的最大投射(maximal projection)即BaP的所謂的功能性核心詞(functional head)。在Chomsky的最小功耗理論中,體貌、時態、語氣等語法現象都被賦予同詞彙相等的地位,即具有語法功能而沒有實際語義的所謂的功能性核心詞彙。有些功能性詞彙沒有實際的語音值,但這個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之內。而有些功能性核心詞最後會成為實實在在的獨立詞級單位,成為傳統語法術語中的助詞。所以,我們可以將鄒科的理論框架中的“把”理解為助詞。
本文讚同鄒科的觀點,認為“把”是一個具有語法功能卻沒有實際語義的功能性詞彙,本文用Ba表示。
(二)光杆副詞(bare-NP Adverbs)理論
在現代英語中,存在著這樣一個現象,有一類名詞短語可以充當副詞。這些現象如例1所示,它們分別出自Larson(1985:596)。
例1a.John has been there [ few times I can recall ].
b.John will arrive [tomorrow].
名詞是需要有格的, 而要使句子合法,名詞就必須滿足格鑒式 (Case-filter), 然而在例1 中, few times“好幾次”和tomorrow“明天”表麵上都沒有得到格, 但我們卻得到了合法的句子。Larson (1985) 的解釋是: 這些光杆副詞具有一個固有格標記能力的[ + F] , [ + F] 能使這類短語得到格, 並滿足格鑒別式。賦予該名詞短語NP 斜格(oblique case) 。斜格既不屬於詞彙格也不屬於結構格, 因此當這類名詞出現一個格指派者(Case-assigner) 就可以忽略[ + F] 的格標記。
(1)
(1a) (出自Larson 1985 : 610) 表明如果一個非名詞的詞類β支配名詞α, 那麼該β就指派了格給α。如果沒有賦格成分, 也就是說當名詞得不到結構格時, 那麼名詞α所得到就是[ + F] 所指示的斜格, 如圖(4b) 所示。(4a) 和(4b) 都能滿足格鑒別式。圖(4a) 和(4b) 表明, 斜格的賦予是選擇性而不是強製性的。
(三)把字句中的光杆副詞
Larson 提出在英語中的這一類副詞, 在漢語中是否也存在呢? 漢語中, 下列句子都是合法的。
例6 a1 兩個小時過得真快。
a2 我把書看了兩個小時。
b1三遍是不夠的。
b2我把信寫了三遍。
例句顯示“兩個小時”和“三遍”在a 和b 中處於指示語的位置,並能從VP 或AP 得到論旨角色和格。(在此我們將暫不討論在a 和b 的“過得真快”和“是不夠的”是VP/ AP ) 而在a2和b2中, 動詞“看”和“寫”是兩元動詞, 並且“書”和“信”能從它們那裏得到論旨角色。(我們可以這樣認為, 在漢語的底層結構中, “把”後的名詞標準的位置是在動詞的後麵)a2和b2在漢語中是典型的把字句, 那麼名詞“三個小時”和“三遍”怎樣得到它們的格和論旨角色的呢? 根據Larson 的理論, 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 在如a2和b2的把字句中, 動詞後的名詞由於動詞不是它的賦格成分, 因此就能從[ + F ] 中得到斜格, 也就是說“兩個小時”和“三遍”是光杆副詞, 這樣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三、光杆副詞把字句的生成
關於光杆副詞把字句的生成,本文認同沈家煊(2002)的觀點,即把字句的賓語“具有話題性”,它是從動詞的賓語位置(黃正德,1982)提升到“把”字後麵,以體現其話題性,成為“焦點”(何嘵煒,2004)。本文假設把字句中的“把”字是漢語中特有的,具有強名詞性P特征的一個功能性語類。
根據最簡方案精神以及上述假設,我們將對光杆副詞把字句的生成進行分析。以“我把書看了兩個小時”為例,其對應的非把字句為“我看了兩個小時書”,句中的“兩個小時”屬於光杆副詞,那麼,他們的生成過程如下:
(2) 如2.所示,動詞詞組“看了”和具有客體論元角色的名詞詞組“書”合並形成V′,再與名詞詞組“兩個小時”合並形成句法體VP,為了滿足輕動詞v對語類的要求,VP被v選擇,動詞詞組“看了兩個小時”與v黏合構成v′,然後再與名詞詞組“我”合並,完成第一個階段。
之後就進入第二個階段,T與vP合並,T投射並標注這個新的句法體,如3.
所示:
(3)
推導進入第三個階段,C與TP合並,C投射並標注句法體CP。當C從詞庫中提取時,主題化特征將受事賓語“書”移到spec-CP位置,使核心功能語類C的強名詞特征得到核查。如4.所示:
(4)
推導繼續進行,Ba從詞彙矩陣中提取並和CP合並,作為功能語類的Ba像核心功能語類C和v一樣,帶有一個P特征,這個P特征要求有一個NP或DP移到它的標誌spec位置,通過特征核查予以消除。在此情況下,可供選擇的NP有兩個,即名詞詞組“我”和“書”,根據“在把字句的推導過程中具有客體論元角色的名詞性詞組不能占據漢語功能語類Ba的標誌語spec位置”(張傑,2006)。因此,帶有賓語特征的“書”不能移位到主語位置(spec-BaP位置),剩下名詞詞組“我”被移位到spec-BaP位置以滿足擱鑒別式和滿足指示語-中心語一致原則,同時也消除了Ba的P特征,如5.所示,推導成功結束。
(5)
四、結語
本文根據最簡方案框架的精神,假設把字句中的“把”是一個帶有強名詞性P特征的功能語類,以一個CP為最大投射,通過賓語的顯性移位、主語的顯性移位以及動詞的隱性移位來完成推導光杆副詞把字句的生成。在本文中的這一類把字句隻是典型把字句(canonical-ba construction)中的一類,把字句的分類還涉及了非典型性把字句(non-canonical-ba construction),能否把“把”字作為帶有強名詞性P特征的功能語類的假設推廣到所有的把字句上還需要進一步的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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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平:中南大學外國語學院碩士生
劉愛英:中南大學外國語學院副教授)Fans的中國之旅馬孝幸辛紅娟一、 引言
人類生理具有對某人、某事物和現象癡迷狂熱的本能,隨著後工業時代的到來,這一生理本能呈泛化、群體化的趨勢,即國內所謂“粉絲文化”(fans)現象。隨著國內“超級女聲”節目的興起,出現了許多粉絲團,尤以“成都小吃團”最引人注目,大眾開始廣泛地關注粉絲文化,並從各個角度對其進行解讀。孫慧英(2006)從粉絲症候和粉絲文化的角度探討粉絲文化,蔡騏、毛娜(2009)從社會學心理學角度展開對這一大眾文化現象的解讀。
Fans這一外來語詞也引起了語言學界和翻譯學界的研究興趣。徐盛桓(2006)、晏尚元(2008)等學者從認知角度對“成都小吃團”進行解讀;陳麗君(2006)、李雪穩(2007)和郭利霞(2007)等也探討fans的翻譯問題;王閏吉(2006)、張國富、張永(2008)等則對fans的音譯和變譯表示憂慮,擔心這樣的音譯和變譯會汙染漢語的純潔性。筆者以為,對於外來語詞與本民族文化的接受與融合,不宜過早進行價值評判,誠如周有光(1994:28)所言“一名之定, 十年難期”,語詞的潛性存在向顯性存在的轉化,不僅需要時間的檢驗,更需要接受語文化機製的檢驗。本文擬從旅行理論出發,考察fans在漢語中的傳播、接受和嬗變,力圖刻畫現代漢語吸收外來語詞的抉擇過程。
二、Fans語源學探析
Fans的單數形式fan,是fanatic的縮寫形式。據劉凡群(2009:15)考證,“Fanatic來源於拉丁語fanaticus,原意是‘癲狂中領會天意的’,具有很強的宗教意味。它大約在1525年引進英語,意義發生了一定的變化,變為‘精神失常的人’。大概在1647年,fanatic開始有了‘極其熱忱的’這一現代含義。1650年,它可以用來指人。在1889年,fanatic的縮寫形式fan在英語中首次出現,指代某一支棒球隊的忠實追隨者”。隨著大眾傳媒和大眾文化的興起壯大,fan這一時尚用語逐漸被英語世界的人們所接受,進入詞典並進而衍生出大量與之相關的複合詞,如fan club、fan community、fan mail、fan work 和fan site等。由是可以看出,fans作為英語中的外來詞,已經被英語化、本土化,人們很難識辨出其本來的拉丁語之源。
就其“癲狂”和“極其熱忱”這些特質而言,fans類似於漢語中的“迷”,如戲迷、球迷、小說迷等。根據筆者目前所掌握的資料,梁實秋主編《遠東英漢大辭典》(1977:742)率先將fan譯為“迷”狂熱者。後來的英漢雙解辭典大都沿用這一翻譯,王同億主編《英漢辭海(A-L)》(1987:1895)fan這一詞條釋義如下:“fan: n.,-s,(short for fanatic)1.迷,(棒球等運動或芭蕾舞等娛樂活動的)狂熱愛好者,通常是作為觀眾而非直接參加者;2.(某個人、某種技術或某項事情的)愛好者或支持者。”Gerard M. Dalgish主編《韋氏高階英語英漢雙解詞典》(2006:724)中:“fan:n, an enthusiastic follower or admirer of a team, sport, celebrity; enthusiast:狂熱愛好或仰慕者,迷。”由此看來,詞典釋義所固化的fans形象多為“迷”。英語fans似乎與漢語“迷”劃上等號。
《現代漢語詞典》(第五版)中“迷”的解釋如下:迷,①動詞,分辨不清;失去判斷能力:迷失|迷惑|迷路|昏迷。②動詞,因對某人或或一事物發生特殊愛好而沉醉:迷戀|沉迷|癡迷。③沉醉於某一事物的人:財迷|戲迷|球迷|影迷。④使看不清;使迷惑,使陶醉:迷人|迷心竅。⑤使失去判斷力:迷魂|迷惑|迷人。“迷”的第三個義項非常接近fan的現代意義,但在界定上還是有著明顯的不同,漢語之“迷”是“沉醉於某一事物”,並沒有對某個名人、明星等的仰慕這一義項,兩者之間由於大眾娛樂文化的不同,在其本質內容上還是有一定距離的。
三、Fans的中國之旅
英語Fans在中國旅行,掀起大眾娛樂文化中的“粉絲”浪潮並非一而就、就而終的過程,而是經過了較為漫長的對話與融合的過程。徐福坤(2006:74~75)將fans在中國的傳播大致分為四個階段:①直接借用fans;②番士(主要在香港使用);③粉絲(fans)(大陸傾向於使用這個詞,早期的媒體多使用中英對照的方式);④粉絲、fans(這時粉絲與fans具有同樣的地位)。任立國、朱桂(2010:86)將fans在漢語中的傳播描述為:fans→番士等→粉絲→玉米、盒飯、涼粉等粉絲類詞語和短語。
從上麵的分析可以看出,fans一詞在漢語中的對應詞是“迷”,但隨著中西文化交流的加深、大眾外語水平的提高和大眾娛樂文化的興起,fans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以其自身的本真狀態直接出現在漢語中。如《當代體育》雜誌在1997年刊載題為“Fans心語”的文章,這是筆者發現最早的fans作為標題出現的文章,類似的諸如“你是fans 嗎?”(《當代體育》,1999 年第4期)和“Fans 愛遊戲”(《國際音樂交流》,2002 年第13期)。隨著香港回歸,大量港台語詞和港式譯詞進入內地,“番士”作為fans的音譯,也開始進入大陸的視野,但這個詞由於給人感覺太陌生,沒能廣為流傳,倒是fans的另一個音譯詞“粉絲”卻大行其道。
關於“粉絲”作為“迷”的替代物在漢語中的最早出現時間,學術界多有爭議,韓誌湘(2007:121)認為,最早“粉絲”一詞出現在2003年6月11日的《南方都市報》上:“梁朝偉老師和劉嘉玲老師苦戀十數載而瓜不熟蒂不落令我這樣的‘粉絲兒’著急不已。”而郭利霞(2007:115~116)和任立國、朱桂(2010:86)則認為“粉絲”最早源於台灣媒體,把2003年8月台灣學者林資敏(Amy Lin)的《抓住怪怪粉絲(fans)——視覺行銷策略》一書在大陸出版作為“粉絲”進入大陸話語的標誌。邢福義(2007:1)指出,“粉絲”作為fans的轉譯,“不是普通話的音譯,而是粵語的音譯”。邢福義先生負責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網絡媒體研究分中心,因而其說法具有較高的權威性,遺憾的是他並沒有給出一些具體的實例加以說明。但至少可以看出,邢福義關於“粉絲”在現代漢語中的出現,與韓誌湘的看法是一致的,韓(2007:121)明確指出,“‘粉絲’的出現,是人們追求語詞趣味化的表現,大致還受了粵語翻譯人名、地名時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