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要性小康24(2 / 2)

有福要會享福嘛。中國當代的女人,自由度相當大。現在有通奸罪嗎?沒有。十幾年前,男女住一間賓館還要夫妻證明,現在誰問你這個。不但不問,連四小時休閑房也普及了。為防止懷孕,安全套滿大街都是。這自由都泛濫了,難怪性病回潮,艾滋病泛濫。在性的方麵,現代女性唯一要承擔的責任就是要求男人戴套,如果這一點責任也不肯承擔的話,那也實在太懶了。

如果女人看破了婚姻,那可就真是得大自在了。她擺脫了婚姻的可悲之處:人到中年三件喜事,升官、發財、死老婆,這種事確實是真的。有些人到中年甚至晚年死了原配妻子,找了個小的,你看他那個容光煥發、精神抖擻。你再看那些沒有死老婆但是感情平淡的,兩人一起老得摳摳縮縮,沒精打彩,這兒不利索,那兒又障礙。

明了這些事實,你才曉得為什麼佛家說情是假的。你才能體會什麼叫“愛之欲之生,恨之欲之死。”固然,想辦法把妻子害死的事情是少數,多數都念恩情,彼此寬容對方,生病還給治,但是事實真相在以上對比當中已經不言自明了。

如果不談婚姻,男人對女人其實有多種用途,這才是事實真相。婚姻當中的女人,為什麼特別防著單身女人呢?她有兩種怕:一種是怕他們倆上床,一種是怕男人對她動情。有辦法沒有?沒有。真正的出路不在用婚姻套住誰,而在於“完全丟開”這件法寶,把婚姻關係還原成兩個人之間的關係,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關係,才談得上解決問題。

人和人的關係模式是豐富的、多元的,傳統婚姻牢牢地綁住一個女人,直到把她綁死在男人身上,這不好。什麼叫豐富的、多元的?比如說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的關係,從時間上看,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一時的,而不是一世的;從法律角度看,兩個人在一起不論做什麼,當然這裏主要指做愛,隻需要安全套,而不必以結婚證作前提;從性行為的社會意義上看,兩個人做愛的過程,既不需要以婚姻為前提,也不必以婚姻為結果,雙方是在默契的基礎上做的。

從道德上看,中國人在這個問題上有最大的心結--背叛,這是最可恥、最不能饒恕的行為。婚姻外的,情侶之外的,就是背叛。這裏有一個分水嶺:即是對忠誠的定義。

按傳統來說,忠誠是對外、對他人的;現代的定義,以及比傳統更古老的定義是:忠誠首先是針對自己的。在中國曆史上,性的內涵也發生過轉變:早先講性,是講自性,講如來,講我在父母未生我之前的本來麵目,參禪學道,三藏十二部,浩如煙海的著作,講的都是這個事;後來則把性搞成了我和他人的關係。現在,中國上古文明又在複興,性是自性,本來意義看來要回歸。女人單身也快樂,是好跡象。

道理是這樣,但在現實當中又有不同,每個女人都無助,都有難以逾越的障礙和難題。陶思璿著有《單婚女人》,她得到解脫了嗎?我看也沒有。我說這話,可能要下一回地獄。傳統上把性嚴格定義成婚姻內的事情,現代人講革命,把性定義為愛情範圍內的事情,我看後者也並不高明。

性並不是愛情的贈品,性有性的一套,你要說性是體育也行,性是遊戲也行,性是一杯水也行。陶思璿的性愛哲學裏頭,愛情還是主心骨,或者說一見鍾情。畢竟性愛要有情做主,或許她是對的。如果女人都以純粹的性為中心,那男人就慘了--放開了搞,男人搞不過女人。活到我這把年紀,我才了解中國古人為何主張中庸,中庸翻譯成現代話講,就是施明德的“三不原則”: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這個“三不”加上李銀河主張的“成人、私密、自願”三原則,這大概可以滿足現代性文明的規則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