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第一廉吏於成龍5(3 / 3)

三是:知府權力過大。州縣官員一般都屬於基層官員,在古代州基本與縣平級,州縣的上級便是道、府、廳三衙門。府是地級行政單位,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道和廳一般是由省上派出來的機構。州縣的管理和監督權,由道、府、廳三衙門分化,相互牽製和製約。但是,在朝廷撤銷了道、廳兩衙門之後,便隻剩下府一個。知府擁有管理州縣的直接領導權,權力總攬。這樣一來,個別知府難免會徇私枉法,縱容下屬,州縣官員政績到底如何,還不都是知府的一句話,下麵的官員賄賂、討好於知府,還不就是相安無事。基層官員的情況,省裏的一些大吏,比如:巡撫、布政使、按察使等官員是無法了解到真實情況的。於成龍還是勸說金光祖在這方麵引起重視,對知府的權力想辦法進行分化。

四是:公平繳納賦稅的銀兩。於成龍對官員們收取百姓賦稅的方法提出了一些建議,其目的就是要杜絕和防止那些貪官汙吏乘機貪汙。他將自己平日裏收取稅收的可行辦法,盡數交給了金光祖。

五是:及時發放,提高辦事效率。

六是:通融征收的期限。於成龍對賦稅的征收期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就是要靈活處理問題,根據老百姓家庭條件的不同,適當的放寬要求,給他們一點方便。“如此新例雖定,而恩行於例之中,是催科中之撫字也。”這句話,正是於成龍平日裏的執政理念之一。

七是:體恤“見年”生活。這一條,主要還是在為“見年”說話,為“見年”多開方便之門。

八是:關於苛捐雜稅的問題。雜稅,大家顧名思義,當然也不是很難理解。雜稅,也就是在朝廷明文規定的正式賦稅之外的稅收。雜稅一般情況下並不是朝廷下令主持收取的,由一些地方官員,為了貪贓枉法,給自己找的一口借口吧,比如,什麼修建民生橋梁、寺廟之類的幌子,實則是在給自己遮醜。當然,除此之外,雜稅還有一種解釋就是一些七七八八的稅收,也不全然是官員們貪汙吧。可能真的是要派上用場,還是關於民生工程的一些項目,政府財力不足,肯定是要求助於民間的。隻能向地方百姓收取,名為義務捐獻,其實,也還是強製性的征收,必須執行。當然,所捐的數量倒也不是很大,東拚西湊也就成了,隻是這些莫名其妙的雜稅,搞的老百姓都很頭疼,很麻煩。官府說,這些錢要咋用,咋用,究竟是怎麼用的,誰也不知道。隻是遵令照辦。

九是:官員體統與百姓冤屈。於成龍建議金光祖嚴打官吏腐敗現象。像州縣這類的基層官員,肩負著老百姓的民生疾苦,是父母官。尊卑有序,於成龍是不鼓勵民告官這一風氣形成和泛濫的。廣西省地處邊界,而且生活著很多少數民族,他們受漢文化影響較少,身上的蠻夷之氣尚未完全褪去,並且對事物認識不夠,通常會受到一些居心叵測的人的煽動和蠱惑。這些心懷不軌的人,就是要趁機騙取這些少數民族同胞身上的錢財。鼓動他們到衙門裏麵,滋事生非,民告官。當真正對薄公堂的時候,這些心懷鬼胎的人便不知去向,留在公堂上的一些少數民族,由於語言不通,便無法立案偵查。但是,近幾年,廣西的狀況卻發生了改變,民告官,大多是事出有因,並非是無事生非,他們確實是受到了一些欺壓百姓的貪官汙吏給逼出來的,不得已才走上這條路,民告官。於成龍建議金光祖被老百姓告發的官員,需自行領責,當官的為了顧及自己的顏麵,最好還是辭職避免於公堂對質。

“若反複爭辯以求免罪,將罪責都加在百姓身上,豈不自愧?縱使辯明無辜,複何麵目靦居民上乎?”

上級官員不能助長民告官的風氣,這樣會使他們得意忘形,因適時而定,否則,會讓一些蓄謀已久的刁民鑽了空子。作為上級官員,應該將民告官的狀子暫時先扣押下來,待事情調查清楚以後,再對其責任人依法治罪,但不公開審理。這樣一來,既查辦了一些貪官汙吏,也不助長百姓的民告官的風氣。這樣一來,既維護了律法的公正,也打擊了民告官的風氣,豈不是兩全其美,一舉兩得。那個年代,可是一個注重禮教的年代,社會很傳統,對長幼尊卑問題看得很重,君是君,臣是臣,民還是民,不可肆意犯上,視為大不敬。

十是:關於邊防問題和民族問題。這一問題,是於成龍專門為金光祖考慮到的。廣西靠近越南國,清朝時期,包括西北、東北邊疆各國和東南亞各國均為清朝的附屬國,奉清朝為天朝,也就是宗主國,每年各國都要派出使臣來到北京向大清皇帝進貢,可謂是四海臣服,八方來朝。所以,這些國家一旦遭到任何不測,或者內亂,清朝都會派出兵力對其進行鎮壓。內亂之時,這些小國的亂臣賊子們紛紛前來投奔清朝,以求清朝的庇護,依附清朝作為他們的靠山,以此達到他們在自己國家稱王稱霸的野心。盡管如此,朝廷依然不能完全信任他們,邊界還是要嚴加防範,以防敵兵來襲。廣西境內,多處已改土歸流,土司製度不複存在,很多少數民族也未必能夠真心臣服。應密切關注他們的生活,看他們是否真的在蠢蠢欲動。金光祖作為廣西一省的巡撫,這點很重要,就是廣西的安危,畢竟廣西是一個邊界省份,不同於其他內陸省份,至少要做到防患於未然。於成龍再次就與民生有利的措施向金光祖提議。金光祖對“建學宮,創養濟院”的概括很深,前者注重的是興學,後者強調的是養老。“學宮”也就是指在封建時代官辦的學校,羅城在當時的廣西來說,算的上是較為貧困的縣,所以,羅城的官辦學校“學宮”想必也好不到哪裏去。這樣一來,縣學學校條件差,便有可能會麵臨與其他學府合並,就跟現在是一樣的,一些偏僻的地方,由於招不到學生,或者教育經費不足,或者校舍環境較差的情況下,便會直接麵臨著合並,與其他有實力、有名聲的學校一起開辦,讓這些有實力的學校進而帶動這些相對落後的學校。除此之外,別的辦法,也就隻有另批新地重建,要麼就是在前朝的學宮上加以修複進而使用。這些朝廷都是有規定的,知縣的職責便是:“掌一縣治理,決訟斷辟,勸農賑貧,討猾除奸,興養立教。凡貢士、讀法、養老、祀神,靡所不綜。”這一規定裏麵,包含著縣令的諸多職責,其中,就有教育。既是縣令的職責,那麼也就是知縣的義務,職責範圍內必須應該做的。就羅城當前的狀況,肯定是要重修“學宮”的,那麼這筆修建的經費從何而來,要麼就是朝廷撥款,要麼,就是靠老百姓伸出援助之手,這畢竟是一項支農惠農政策,還得靠羅城縣的一些地主、鄉紳捐助了。於成龍本人也十分的重視教育,他認為,教育是提高人口素質,提升人的文化修養、培養人才的唯一辦法。隻有教育才是強國之根本,於成龍認識到了這點。關於教育問題,於成龍也向金光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除此,還有“養濟院”等一係列的民生問題。“養濟院”供養一些無兒無女、失去勞動能力的老人的庇護所,讓他們在這裏頤養天年,平安的度過餘生。

這些都是民生工程,於成龍是一件也沒有落下,一五一十的盡數提議給金光祖,可謂是心細如塵、無微不至,老百姓有這樣的父母官,確實是蒼生之福,也是大清之福。

三、嗜酒如命的於公

自古文人多嗜酒,於成龍也不例外,但是他已經到了嗜酒如命的程度,對於於公來說,酒比他的生命更加重要,他可以為了百姓伸張正義,全然不顧自己的身家性命,也不能沒有酒。酒就好像是於成龍的精神糧食,隻要喝了酒,幹什麼都有勁,如果,沒有了酒生活對他來講便很是枯燥,沒有任何情趣可言。也不知道是為什麼,於成龍在出仕之前,是從來都不會飲酒的,但是一旦遠離家鄉到了羅城,竟然嗜酒如命,而且酒量大的驚人,幾乎沒有幾個人敢與他較量。或許是因為遠離家鄉,寄鄉愁於酒中,又或許是因為他到羅城赴任以來,事務繁雜,讓他身心疲憊,一旦遇到什麼棘手的問題、案子,身邊連一個出謀劃策的人都沒有,單靠身邊那些服侍他的下人們,對於政治問題,他們也給不出什麼好的法子,那年頭,讀書的人並不是太多。於成龍,隻有寄愁於酒中,開始借酒消愁起來。於公自羅城上任以來,須每晚一壺酒,不喝就睡不著,長此以往,這到成了於成龍的一種習慣,還是個不好的習慣,如此飲酒必然會傷害、摧殘身體。於公那麼清廉,當然舍不得買好酒,基本上也就是四文錢一壺的普通燒酒。要是手上沒錢,生活拮據的時候,便隻喝半壺酒,反正不能不喝,不喝酒他心裏癢癢,感覺少了點什麼,空落落的。而且,於成龍喝酒從來都不用下酒菜,當然我們也不能說他隻喜歡喝酒,不喜歡吃菜,這當中可能有他節儉的因素吧。他為官每年也有不少的俸祿,但是他卻一分都沒有攢下,他樂善好施,身為父母官一旦看到羅城的百姓有難,或者沒有下鍋糧,便會很慷慨、大方的將自己身上的銀兩拿出一部分支援他們,久而久之,身上的錢也都遞光了,自己的生活費都沒有。還不就是隻有隻喝酒,沒菜吃了。他的愛好,就是閑下來的時候,一邊喝酒,一邊背著唐詩。心裏逼悶的時候,還不忘借詩抒情,這是於成龍當年在重陽節的時候寫的一首名為《粵西九日》的詩:

冷落荒城又一秋,每逢佳節轉添愁。

黃茅嶂遠今猶古,白發風淒歎複羞。

菊瘦懶看空淚落,雁回遙望暮雲收。

閉門卻厭登高去,醉裏心魂到故丘。

有時候,公務繁忙,壓的他快喘不過氣來,連小歇一會的工夫都沒有,於公也不肯。一天中午,他正坐在辦公桌上處理公務,身體的透支,已經讓他很是困倦了,最後伏在桌上睡著了。睡醒之後,還寫了一首名為《羅城署中閑詠》的詩:

窗前馴鴿行書案,驚醒主人午夢時。

起坐閑看十七史,古今成敗有誰知?

子厚當年被謫時,柳州城上寫新詩。

那知千載存亡後,我與先生共客羈。

於成龍是個很有才華的文人,文采非凡,他的很多詩歌都有流傳下來,我們這裏就不一一陳列了。清朝時期的知縣,每年也不過四五十兩文銀,平均下來,每個月隻不過才三兩多銀子,家裏的生活依然很拮據。本來於成龍的俸祿又不多,他自己沒舍得花,也沒有寄多少回山西老家,自己每天又是粗茶淡飯、粗衣麻布,那麼這些錢去了哪裏,這些錢都被於成龍拿來救濟災民了,做慈善、公益了。於公就是再怎麼想喝酒,也要先救那些災民,自己想喝,再想辦法。於公可以撇下自己的愛好不管,先拯救別人,這樣的官員古今罕見,在他的身上完全就看不出一絲一毫的私心,時時刻刻都在為別人考慮,為老百姓著想。盡管他嗜酒如命,但是比起酒來,老百姓比他更重要,酒是他的命,但是他寧肯舍棄自己的命去拯救災民,哪怕隻是一點小小的功德,一點微不足道的幫助,對他來講都是值得的。有酒、有詩、有黎民百姓,才是真正的於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