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嘴求饒裝孫子了半天,又是說好話,又是賠禮道歉請客吃飯,見我們沒有絲毫饒恕他的意思,便來橫的威脅我們道:“牛主任是我叔叔,你們誰要敢動我一根頭發,他絕對不會放過你們,你們最好放聰明點兒?”
阿曹把板磚擱到金大嘴腦袋上,我推開了阿曹,一把揪起金大嘴的頭發,道:“我現在動了你不止一根頭發,牛主任能把我怎麼樣?”
金大嘴氣的粗氣直喘,一副無賴的架勢,道:“我們走著瞧,你早晚非後悔不行!”
我馬上怒氣衝天,鼻孔冒煙,狗仗人勢的孫子最可恨!掃了一眼,見四周沒什麼人,我用膝蓋壓住金大嘴的胸腔,使勁扇了他一巴掌,把臉貼近他的臉,冷笑一聲,道:“你給老子聽好了,你混的再牛/逼,我不會怕你!你混的再差勁,我不會瞧不起你!別狗仗人勢的唬人!老子倒要看看你叔叔多牛逼!”
話畢,我麻利地叉開腿騎到金大嘴身上,發了瘋似的對準他的狗臉揮舞重拳,一陣亂砸,阿曹幾次上來拉我都被我一把推開,在打了不下十幾拳後,金大嘴一動不動了,也不惡毒咒罵了,打完我還不解氣,怒道:“老子打你了!你他/媽能把老子怎麼樣!老子就看不慣狗仗人勢的孫子!你報複我啊!”
愣坐在地上的阿曹爬了起來,從身後抱住我就往外撤,說算了算了會出人命的!楓子,你丫瘋了是吧?
我被阿曹用力地拉著,心有不甘地向後步步退去,掙紮著對躺在地上的金大嘴吩咐道:“你別忘了報複老子,我等著你報複老子!……”
我從小很少打架,因為我的夥伴很少,少到屈指可數,七歲上學以來更是沒跟任何人打過架,哪怕一次也沒有。
我白皙細長的雙手打金大嘴打的傷痕累累、腫了起來,我很憎恨那些狗仗人勢的小人!那天晚上如果不是阿曹拚命攔著我,我很有可能錯手把金大嘴給打死!隻是因為他的狗仗人勢!
我的英語老師高亞莉說的沒錯,我是一個外表平靜、溫爾文雅,內心狂野的疾惡如仇的野獸。
回到宿舍,哥幾個對我打金大嘴一事驚訝的瞠目結舌,阿曹說我就是一發起怒來不要命的瘋子,說我打金大嘴時表情冰冷的像結了凍的冰塊。
第二天,金大嘴並沒有如我交代的那樣報複我,他直接輟學了,連書本也沒到班級收拾,像是在我的世界裏悄無聲息地蒸發了一樣……
說句心裏話,金大嘴的輟學讓我自責了好一陣子,自責的不是因為我動手打了他,而是因為很可能是因為我的拳頭斷送了他的學業,我沒有這個權力,若果真如此,我他/媽/的真是造孽了。我隻是一時失控想用武力教訓下金大嘴,讓他別再那麼猖狂的為非作歹、欺人太甚……
自古以來,無論站在法律的角度上來講,還是站在道德上的角度上來講,打人都是固然不對的。但是不是應該要分情況而定呢?我並非為自己的暴力行為推卸責任或找借口,我承認我固然有錯,不該動手打人。
但是我想說的是,評判打架雙方對錯的標注如果是:一口咬定誰先動手誰就錯,這也未免太扯淡了吧!
凡事皆有因果,應該先問清前因,再定誰對誰錯,而不應該把先動手者定為錯者並給予重罰!你要知道,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對他人施以拳頭,人不被逼急是不會動手的。舉例而言,如果你殺了我全家,我打了你一拳,難道錯誤全部在我嗎?
法律之所以有太多的漏洞,是因為人性有太多的缺失!或許我有些自相矛盾,我不提倡暴利,更不提倡以暴利定一個人的過錯,哪怕在漏洞百出的法律上!個人認為,前因才是評判過錯的正確標準!
我心有不安,很想找金大嘴和他談談。談些什麼我也沒有思路,人都打了,再談還有什麼好談的呢?就算找到人家,難道要挽留人家留下不要輟學嗎?
我四處打聽金大嘴的消息,從他的一個前女友那裏得知,金大嘴走關係去了市一高,這座城市最好的一流高中,據說裏麵老師也是一群下流的文人痞子。
生活很是無常,我永遠猜不透下一幕等待我的是什麼,想不到我打了金大嘴之後,沒過多久又打了一次,還是跑到大學裏幹的,值得高興地是,我遇到了一個知己,我們有共同的文學愛好,性格也頗為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