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懷揣板磚去報仇(1 / 2)

更可恨的是,還有人滿臉堆笑地問阿曹我放的水味道如何,是不是營養十足?還有人刨根問底地問我往阿曹壺裏放的是大號的還是小號的?剛開始時我們還滿不在乎,認為就一小事兒,大家都是同學隨便開開玩笑倒也無妨。

後來,那些人眼睛流露出的蔑視、鄙視、嘲笑、以及不善的歧視眼色讓阿曹我倆再也是無法淡定,反而很是生氣,尤其是阿曹,整天一副要把金大嘴生吞活剝的唬人架勢,我也無顏麵對心愛的灰姑娘了,眼看著就要能進一步發展了,沒想到半路殺出個金大嘴讓我的努力功虧一簣。

沒想到一件小小的“夜壺”事件居然能讓大家如此團結的對我倆挖苦嘲笑?說句實話,我還從沒見過大家這麼團結過。這也就是說,不善的團結往往比善意的團結更容易被人主動接受。

從“夜壺”事件中我沒有多麼痛的領悟卻也認識到三點,第一點:所謂的團結,無非就是一群人不約而同地去嘲笑另外一個人,就好比一群狗去咬一個人。

國人的團結在“嘲笑聲”中展現的淋漓盡致,由此可見,流言蜚語才是最默契、最偉大的團結,團結不是同心協力地對外,往往是對內傷害。我敢斷言,如果在抗戰時期,這一批“團結”人士無非有兩種驚人舉動,一是丟下自己的親娘拔腿就跑,二是爭先恐後地去當漢/奸。

第二點:自己人也未必都是什麼善類,能傷害到你的人往往都是自己人,在距離上他們占據著伸手可及的“地利”!(這就是為何我有時寧願選擇獨處也不願入群的原因所在。遠離人群是遠離是非的唯一途經。)

第三點:就人性本質而言,沒有真正的和諧相處,隻有真正的互相傷害。

我很鬱悶,難道非要把自己的快樂施加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才能讓自己真正的快樂嗎?傷害別人真的能娛樂自己嗎?

人為何就不能做到換位思考、將心比心?

究其原因,人是一種活不明白的低級動物,最擅長的莫過於窩裏鬥、互相挖苦,看熱鬧是人最喜歡的一種運動,僅次於床上運動吧?隻要能對他人嗤之以鼻、嘲笑諷刺,哪怕損人不利己也在所不惜。管你是死是活,隻要老子心裏爽就行,哪怕落井下石的事兒老子也幹的出來。

“夜壺”事發後的一個晚上,我和阿曹各自提著塊兒板磚去找金大嘴報仇雪恨,為了壯膽,動身之前我倆合力灌了一瓶白酒。見金大嘴不在宿舍,我們把板磚揣進懷裏,溜出宿舍,到處溜達,一路打聽金大嘴的蹤跡,一直找到喧鬧一天的校園再次恢複夜的寂靜也不見金大嘴的蹤影,幾乎找遍了除了女廁之外的任何一個地方。

待到準備放棄時卻看到金大嘴懷裏抱著一個女的從女廁跌跌撞撞地走了出來,二人的身影很是風/騷,那女的披頭散發,看架勢應該是剛在廁所辦完事兒。

阿曹大喝一聲“金大嘴!日/你全家!”,舉著板磚快步衝了過去,我掏出板磚,緊跟其後,嚇得金大嘴甩開女的撒腿就跑,我們一路緊追,追到了寂靜的操場。

金大嘴嘴巴不小,膽子卻很小,他邊跑邊扭頭向後求饒:“曹哥,別衝動,別衝動!有話好說,有話好說。”

他倆規規矩矩地像馬拉鬆比賽似的,環繞操場,一個殺氣衝天地追,一個心驚膽戰地跑,我則抄近路風風火火地從操場中央穿了過去,途中踩到了不下四對在荒草裏親熱的情侶。

我無暇顧及他們對我的恐嚇和怒罵,依舊跑的勢不可擋、奮勇向前,快追到金大嘴時,我丟了板磚,雙腳離地,一躍而起跳了起來,飛起一腳踢在他右側肋骨處,他猛地一下向左飛了三米多遠,翻了幾個跟頭後重重地倒在地上,痛的哇哇直叫,滿地打滾。

阿曹把金大嘴按在地上,道:“你丫嘴巴不小也就算了,想不到狗嘴裏還吐不出象牙?”

金大嘴吞吞吐吐地求饒道:“曹哥饒命,小弟下次不敢了?下次絕對不敢!”

我說:“你丫還有下次,你說你是不是欠揍?你辦的事兒對你有什麼好處?”

我把他的腦袋死死地按在地上,突然想到這孫子仗著跟牛主任有點兒親戚整天遊手好閑、肆無忌憚地為非作歹調/戲女生我就氣兒不打一處來,疾惡如仇的火焰瞬間燃滿胸腔,其實我早看他不順眼了,見他一次就忍不住想揍他一次,雖然彼此無怨無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