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節 其他骨科疾病1(2 / 3)

1.休息。

2.支具治療。

3.後凸畸形矯形手術,如脊柱後方多水平“V”形截骨術或經椎弓根椎體截骨術。

R?警示

本病有自限性,但病變停止發展後畸形不會消失。

(朱澤章)

十四、胸廓出口綜合征

胸廓出口綜合征是指臂叢神經在胸廓上出口處受到卡壓,在其支配區出現的一組症狀和體征。其中以臂叢下幹受壓最為常見。

R?診斷要點

1.症狀

(1)上肢或頸肩部酸痛、不適,手部麻木、刺痛,怕冷。

(2)上肢無力,手指不靈活。

2.體征

(1)畸形:環指與小指爪形指,或爪形手。

(2)不同程度的運動功能障礙:上肢肌肉和大、小魚際肌萎縮,運動受限,肌張力降低,肌力減弱。以手內在肌功能障礙較為多見。

(3)不同程度的感覺功能障礙:以手尺側和前臂內側感覺減退、消失或過敏較為多見。

(4)不同程度的自主神經功能障礙:多見於手尺側和前臂內側皮膚,出現蒼白、發紺、溫度降低,皮膚紋理和指紋變淺而光滑,皮膚無汗而幹燥。

(5)特殊檢查中一項或多項呈陽性:包括肩外展試驗(Wright試驗)、斜角肌試驗(Adson試驗)、鎖骨上叩擊試驗(Mosleg試驗)、鎖骨上壓迫試驗、肋鎖擠壓試驗、Roose試驗等。

3.電生理學檢查?電生理學檢查結果顯示上肢部分肌肉的肌電圖異常或(和)尺神經鎖骨段或(和)正中神經鎖骨段的神經傳導速度減慢。

4.輔助檢查?若有以下一項者,則有助於診斷本綜合征:

(1)X線檢查顯示有頸肋或第七頸椎橫突過長。

(2)在頸部臂叢鄰近部位有腫塊,叩擊或觸壓可誘發上肢放射痛或電擊感。

5.其他?可以排除有類似臨床表現的其他疾病,例如肘管綜合征、腕尺管綜合征、腕管綜合征、頸椎病等。

R?治療程序

1.一般處理?適用於有輕度臨床表現者、不能耐受手術者。

(1)上肢應避免重體力勞動,增加休息。

(2)多采取有利於臂叢放鬆的體位即雙上肢交叉抱於胸前、雙肩略抬高。

(3)頸椎牽引:一般牽引重量在5~7kg,以患者感到舒適為度,每日1~2次,每次30~45min,連續1個月。

2.藥物處理?消炎止痛,促進神經功能恢複。

3.手術治療?包括以下3個主要步驟:

(1)臂叢神經探查術:包括:①探查臂叢神經和毗鄰結構的關係,有無變異或異常;②確定造成神經卡壓的因素;③探查神經的病理改變。

(2)卡壓因素清除術:按卡壓因素的不同予以不同術式,主要有:①前、中、小斜角肌切斷術,適用於大多數需要手術的患者;②頸肋切除術,適用於有頸肋者,常需要同時做前、中、小斜角肌切斷術;③第七頸椎橫突部分切除術,適用於第七頸椎橫突過長且手術探查證實其頂壓臂叢神經者,常需同時做前、中、小斜角肌切斷術;④腫塊切除術,適用於臂叢神經鄰近有與神經卡壓有關的腫塊者。

(3)臂叢神經鬆解、減壓術:根據探查所見神經的病理改變,選擇下列術式之一:①臂叢神經外鬆解術,適用於神經和毗鄰結構有粘連者或神經受瘢痕組織或其他硬韌組織壓迫、包圍者;②臂叢神經減壓術,適用於神經外膜增厚、神經幹變細、表麵有壓痕、質地變硬者。

R?處方

處方1?適用於有輕度臨床表現者、不能耐受手術者:

2.5?%醋酸潑尼鬆龍?1ml頸部壓痛點注射

0.5?%~1%普魯卡因?3ml?qw(皮試)

處方2?適用於有輕度臨床表現者、不能耐受手術者,及手術後治療:

甲鈷胺(彌可保)片?500μg?im qod

或甲鈷胺(彌可保)片?500μg?po tid

維生素B640~50mg?po tid

維生素B120mg?po tid

地巴唑?10~20mg?po tid

三磷腺苷(三磷酸腺苷,ATP)20~40mg?po tid

R?警示

1.頸部壓痛點注射,以4~6次為1療程,一般可連續應用1~2個療程(1.5~3個月)。在此期間可同時用處方2。

2.壓痛點注射應避免將藥物注入神經內,否則可引起藥物性神經損傷。

3.壓痛點注射禁忌證?有糖尿病、高血壓、潰瘍病、肺結核等疾病者和不合作者(包括精神失常者)禁用。有普魯卡因過敏史者可改用0.5%~1%利多卡因或0.5%布比卡因。

4.手術適應證

(1)上肢或(和)頸肩背疼痛影響工作和生活,經非手術治療無效或複發者。

(2)上肢肌肉萎縮、肌力明顯減弱者。

(3)手部和(或)前臂內側感覺明顯減退者。

(4)臂叢神經鄰近有與神經卡壓有關的腫塊者。

(5)X線檢查顯示有頸肋或第七頸椎橫突過長者。

5.手術時機

(1)經1~2個療程(1.5~3個月)非手術治療無效時應手術治療。

(2)有明顯的臨床表現者,一經確診,應及時手術。

6.手術注意事項

(1)避免誤傷臂叢神經,在切割、牽開時尤應注意保護。

(2)在對臂叢下幹手術時,應先將鎖骨下動、靜脈分離並牽向內側保護之,避免誤傷。

(3)在臂叢下幹下方操作時(例如切斷小斜角肌)應注意保護胸腔頂部胸膜。衝洗創麵時注意有無氣體從胸腔逸出。

(4)在切開頸外三角脂肪墊時應用電刀,且應避免誤傷胸導管或頸淋巴幹。關閉切口前檢查有無乳糜液外滲。

(5)關閉切口前仔細止血,關閉切口時避免刺破血管,常規放置引流物,避免血腫形成。

(6)有些病例可有一個以上卡壓因素,術中應全麵、仔細探查,避免遺漏。

十五、腕管綜合征

腕管綜合征是指正中神經在腕管內被卡壓,或因腕管內壓力增高使正中神經受壓,在手部出現的一組症狀和體征。按其臨床表現可分為輕型、中型、重型和急性受壓型。

R?診斷要點

1.症狀

(1)橈側三個半手指疼痛、麻木或其他知覺異常,可能有夜間麻醒。

(2)拇指活動乏力或不靈活。

2.體征

(1)畸形:拇指內收畸形,病程長者可出現虎口攣縮。

(2)不同程度的運動功能障礙:大魚際肌萎縮,拇指主動掌側外展、對掌、對指受限,拇短展肌和拇對掌肌的肌張力降低,肌力減弱。

(3)不同程度的感覺功能障礙:橈側三個半手指,特別是正中神經的單一神經分布區即示指與中指遠端一節半掌麵的皮膚痛覺、觸覺、溫度覺、實物覺等減退或消失或過敏,兩點分辨覺增大。

(4)上述區域皮膚有不同程度的自主神經功能障礙。

(5)特殊檢查中一項或多項呈陽性:包括神經幹叩擊試驗(Tinel征)、屈腕試驗(Phalen試驗)、伸腕試驗、止血帶試驗等。

3.輔助檢查?電生理學檢查結果提示正中神經在腕部有損害。但應注意,若結果正常,不能作為否定腕管綜合征診斷的依據。

4.其他?若有以下一項者則有助於診斷本綜合征:

(1)腕部正中神經鄰近有腫塊,叩擊或觸壓腫塊時引起橈側三個半手指的放射痛或電擊感。

(2)30~60歲女性。

(3)女性在妊娠期或哺乳期或絕經期。

(4)因職業需要腕部反複掌屈和背伸活動。

(5)既往腕部有酸痛腫脹史。

(6)X線檢查顯示腕部有陳舊性骨折或關節脫位,或骨折畸形愈合,或腕關節骨性關節炎,或有突向腕管的骨贅,或腕橫韌帶鈣化。

5.排除有類似臨床表現的其他疾病?例如腕部正中神經挫傷、胸廓出口綜合征、旋前圓肌綜合征、頸椎病(神經根型)等。

6.臨床類型

(1)輕型:①症狀為間歇性麻木或麻痛感;②體征無肌力減弱和肌萎縮;③電生理學檢查中拇短展肌無纖顫電位,動作電位的潛伏期較正常延長1~2ms。

(2)中型:①有持續性麻木和感覺功能障礙;②有輕微的運動功能障礙;③電生理學檢查中動作電位的潛伏期延長更多,甚至超過5ms。

(3)重型:①有顯著的感覺功能障礙;②有顯著的運動功能障礙,大魚際肌萎縮;③電生理學檢查中拇短展肌可出現纖顫電位。

(4)急性受壓型:病史中有下列一項或數項:①近期有腕部創傷史(有或無骨折、關節脫位);②腕部骨折或關節脫位治療後腕關節過度掌屈位或過度背伸位外固定;③縛紮外固定物過緊。手部正中神經支配區出現上述症狀和(或)體征。

R?治療程序

1.一般處理?適用於輕型者、不能耐受手術的中型和重型者。

(1)局部製動:在掌側用夾板或石膏托將腕關節固定於中立位或功能位3周。

(2)理療:可用紅外線或中頻脈衝電療等。

(3)對因職業引起者,進行有關保健知識的宣傳教育,建議改變工作習慣或工種。

2.特殊處理?適用於急性受壓型,針對病因治療。

(1)對腕部骨折或關節脫位尚未複位者,應在臂叢阻滯後進行手法複位和外固定。

(2)對腕關節過度掌屈位或過度背伸位製動者,應立即重新製動於輕度掌屈位或背伸位。

(3)對外固定物縛紮過緊者,應立即鬆開,重新縛紮,鬆緊適度。

3.藥物處理?消炎鎮痛,促進神經功能恢複。

4.手術治療?包括以下三個主要步驟:

(1)腕管切開減壓和探查術:包括:①切斷腕橫韌帶;②探查腕管四壁和內容物,有無變異或異常結構;③確定造成正中神經卡壓的因素;④探查正中神經的病理改變。

(2)卡壓因素清除術:按卡壓因素的不同有不同術式。主要有:①腫瘤或囊腫切除術,適用於腕管內或鄰近有腫塊者;②滑膜切除術,適用於屈指肌腱滑膜顯著水腫肥厚者;③骨贅切除術,適用於有和正中神經卡壓有關的骨贅者;④腕橫韌帶部分切除術,適用於腕橫韌帶顯著肥厚或鈣化者;⑤骨折或關節脫位複位與內固定術,適用於有和正中神經卡壓有關的腕部骨折或關節脫位者。

(3)神經的鬆解和減壓術:根據探查所見神經的病理改變,選擇不同術式:①神經外鬆解術,適用於神經和毗鄰結構有粘連,或神經受瘢痕組織或其他硬韌組織壓迫、包圍的病例;②神經減壓術,適用於神經外膜顯著增厚或瘢痕化、神經幹變細、表麵有壓痕、質地變硬的病例;③神經內鬆解術,適用於神經外膜切開後發現神經束間有瘢痕組織的病例;④神經束膜切開減壓術,適用於神經外膜切開後發現神經束膜增厚、神經束變細或環形狹窄、質地變硬的病例,及神經束間的瘢痕組織與神經束粘連緊密、神經內鬆解術難以進行的病例。

R?處方

處方1?適用於輕型者、不能耐受手術的中型和重型者:

2.5?%醋酸潑尼鬆龍?0.5ml?腕管內注射

0.5?%~1%普魯卡因?1.5ml qw

處方2?適用於輕型者、不能耐受手術的中型和重型者、不需要手術治療的急性受壓型者及手術後的治療。藥名及用法詳見“十四、胸廓出口綜合征”的處方2。

R?警示

1.腕管內注射的療程、注意事項、禁忌證等詳見“十四、胸廓出口綜合征”。

2.手術治療適應證

(1)經非手術治療無效或複發的輕型。

(2)中型和重型。

(3)腕部可觸及和正中神經卡壓有關的腫塊。

(4)電生理學檢查結果提示正中神經腕段有顯著損害。

(5)X線片等輔助檢查顯示腕部有和正中神經卡壓有關的骨性異常。

(6)經非手術治療後症狀不能緩解的急性受壓型。

(7)由需要手術治療的骨折或關節脫位引起的急性受壓型。

3.手術時機

(1)輕型者經1~2個療程(約1.5~3個月)非手術治療無效時應手術治療。

(2)采用非手術治療的急性受壓型若治療3~4d無效時應及時手術治療。

(3)由需要手術治療的腕部骨折或關節脫位引起的急性受壓型,應在做急診切開複位術時探查正中神經。

(4)其他病例,一經確診,應及時手術。

4.手術注意事項

(1)手術切口應在大魚際紋的尺側,避免誤傷正中神經掌皮支。若術中發現誤傷該支,應將其完全切斷並切除一段,避免術後形成痛性神經瘤。

(2)在正中神經尺側緣切斷腕橫韌帶,避免誤傷正中神經各分支。

(3)顯露正中神經主幹和各分支時需仔細解剖分離,並注意變異,避免誤傷。

(4)有些病例可有一個以上卡壓因素,術中應全麵、仔細探查,避免遺漏。

(5)在腕管遠側操作時,應避免誤傷掌淺弓。

十六、肘管綜合征

肘管綜合征是指尺神經在肘部肱骨的尺神經溝處受到擠壓或慢性損傷,在其支配區出現的一組症狀和體征。又稱作為遲發性尺神經炎、肘部創傷性尺神經炎、肘部遲發性尺神經麻痹等。

R?診斷要點

1.症狀

(1)手的掌麵和背麵的尺側半、尺側一個半手指麻木、刺痛或其他知覺異常。

(2)手指不靈活,特別是做精細動作例如用筷子、係扣子、寫字時更明顯。

(3)環指和小指握力減弱,伸直費力或不能。

2.體征

(1)畸形:環指與小指呈爪形指畸形。

(2)不同程度的運動功能障礙:小魚際肌與骨間肌萎縮。拇指主動內收(指間關節須保持於伸直位)受限,餘四指主動內收與外展(各掌指關節與指間關節須保持於伸直位)受限。尺側腕屈肌、環指與小指的指深屈肌的肌張力降低,肌力減弱。

(3)不同程度的感覺功能障礙:尺側一個半手指的掌麵和對應的手掌麵、手背尺側和尺側兩個半手指背麵的皮膚痛覺、觸覺、溫度覺和實物覺等減退或消失或過敏,兩點分辨覺增大。

(4)上述區域的皮膚有不同程度的自主神經功能障礙。

(5)特殊檢查中一項或多項呈陽性:包括手指夾紙試驗、拇指夾物試驗(Froment征)、屈肘試驗、神經幹叩擊試驗(Tinel征)等。

3.輔助檢查?電生理學檢查結果提示尺神經在肘部有損害。應注意,若結果正常,亦不能作為否定肘管綜合征診斷的依據。

4.其他?若有以下一項者則有助於診斷本綜合征:

(1)肘外翻畸形。

(2)肘後內側有腫塊,叩擊或觸壓腫塊時引起手尺側的放射痛或電擊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