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節 肌腱和周圍神經損傷2(3 / 3)

(2)小腿前、外側肌肉萎縮,肌張力降低,肌力減弱或喪失,主動背伸距小腿關節(踝關節)、伸趾、外翻足等活動受限或不能,行走時呈跨越步態。

(3)小腿中部以下前外側和足背的皮膚感覺減退、消失或過敏。

(4)神經幹叩擊試驗(Tinel征)陽性。

4.輔助檢查

(1)電生理學檢查(肌電圖和神經傳導速度等)結果提示有腓總神經損傷。

(2)X線平片等檢查顯示腓總神經的行徑附近有骨折或關節脫位,或其他骨性異常。

5.排除有類似臨床表現的其他疾病,例如腰椎間盤突出症、腰椎管狹窄症、坐骨神經損傷、運動神經元病、脊髓灰質炎後遺症、腦癱後遺症、麻風、癔病性癱瘓等。

R?治療程序

1.一般處理和藥物處理?詳見“七、橈神經損傷”。

2.手術治療

(1)神經手術:詳見“七、橈神經損傷”。

(2)功能重建術:適用於無法修複的或修複後1~2年仍無功能恢複的,或傷後2年以上的腓總神經損傷,且其足下垂、內翻畸形尚未引起足部關節固定性攣縮或僵硬者。手術目的是重建距小腿關節(踝關節)背伸功能,並糾正足下垂、內翻畸形,手術方法為肌腱移位術,術式是脛後肌腱前移術。

(3)畸形矯正術:適用於晚期腓總神經損傷,且其足下垂或(和)足內翻畸形已引起足部關節固定性攣縮或僵硬者。手術目的是矯正足下垂或(和)足內翻畸形,手術方法為關節融合術,術式有:①脛距關節融合術,適用於僅距小腿關節(踝關節)有固定性攣縮或僵硬者;②足三關節融合術,適用於僅距跟關節或合並距舟關節、跟骰關節固定性攣縮或僵硬者;③足踝四關節融合術,適用於脛距關節和距下關節均有固定性攣縮或僵硬者。

R?警示

1.脛後肌腱前移術的注意事項

(1)切取脛後肌腱時應盡量長些,以免肌腱長度不夠。

(2)切開脛骨與腓骨之間的骨間膜時,刀尖不要深入,以免損傷骨間膜後的脛後動、靜脈與脛神經。

(3)為便於脛後肌腱穿過骨間膜及日後能順利滑動,術中應:①骨間膜切口成十字形;②將脛後肌腱緊貼脛骨後送到骨間膜後麵,由後向前送和從前方引出相結合;③脛後肌腱無扭曲;④脛後肌腱和骨間膜間無其他組織阻隔;⑤脛後肌腱在前方引出後,術者應來回牽動,確認其滑動無阻。

(4)脛後肌腱前移後新止點選擇:①若脛前肌和腓骨長、短肌都完全癱瘓,則應選在第三楔狀骨;②若脛前肌有一定肌力,腓骨長、短肌完全癱瘓,則應選在骰骨。

(5)建立新止點時,應在楔狀骨或骰骨鑽孔道,用細鋼絲牽引脛後肌腱進入該孔道,細鋼絲在足底抽緊打結。絕不能簡單地將肌腱和楔狀骨或骰骨的骨膜做縫合。

(6)建立新止點時應將足置於背伸位,並由助手持續維持該體位,直至術畢石膏外固定定型後,方可鬆手。

2.足部關節融合術的注意事項

(1)由於足背皮下軟組織薄,該部位切開皮膚後應一直切到骨表麵,再將軟組織從骨表麵推開,而不能切開皮膚後做潛行分離皮瓣,以免皮膚發生壞死。

(2)切開和推開軟組織時,避免損傷足背動脈和伸肌腱,必要時可切斷第三腓骨肌腱。

(3)截骨前應將各關節均顯露清楚。

(4)截骨時應將各關節軟骨麵徹底切除。

(5)對距跟關節截骨達內側時,應掌握深度,避免損傷毗鄰的脛後動、靜脈和脛神經。

(6)術畢即用石膏靴固定踝關節在中立位,無蹠屈或背伸,無內翻或外翻,且在石膏定型後即將石膏前側(足背側)縱行全層切開,直達外層敷料,以避免因術後足部腫脹影響足部血液循環。

3.餘詳見“七、橈神經損傷”。

十四、脛神經損傷

脛神經損傷是指任何創傷引起的脛神經傳導功能障礙,臨床上較為少見。

R?診斷要點

1.病史?有膝部及其附近的創傷史,例如股骨幹下1/3骨折、脛骨上1/3骨折、膝關節脫位、小腿骨筋膜室綜合征、膕窩切割傷、手術傷等。

2.症狀

(1)足蹠屈、內翻、足趾蹠屈無力或不能。

(2)小腿後側、足外側、足底的皮膚知覺遲鈍、麻木或其他異常。

3.體征

(1)有跟行足或仰趾足畸形。

(2)小腿後側肌群和足底肌萎縮、肌張力降低、肌力減弱或喪失。主動蹠屈距小腿關節(踝關節)、屈趾、內翻足等活動受限或不能。

(3)小腿後側、足外側和足底的皮膚感覺減退、消失或過敏。

(4)上述區域的皮膚有自主神經功能障礙,足跟或足底可出現潰瘍。

(5)神經幹叩擊試驗(Tinel征)陽性。

4.輔助檢查

(1)電生理學檢查(肌電圖和神經傳導速度等)結果提示有脛神經損傷。

(2)X線平片等檢查顯示脛神經的行徑附近有骨折或關節脫位,或其他骨性異常。

5.排除有類似臨床表現的其他疾病,例如腰椎間盤突出症、腰椎管狹窄症、坐骨神經損傷、運動神經元病、脊髓灰質炎後遺症、腦癱後遺症、麻風、癔病性癱瘓。

R?治療程序和處方

1.一般處理和藥物處理?詳見“七、橈神經損傷”。

2.手術治療

(1)神經手術:詳見“七、橈神經損傷”。

(2)功能重建術:適用於無法修複的或修複後1~2年仍無功能恢複的,或傷後2年以上的脛神經損傷,且其跟行足畸形尚未引起距小腿關節(踝關節)固定性攣縮或僵硬者。手術目的是重建距小腿關節(踝關節)蹠屈功能,手術方法為肌腱移位術,術式為:①繩肌腱延長移位術:適用於腓腸肌、比目魚肌完全癱瘓者。②腓骨長肌腱改道術:適用於腓腸肌、比目魚肌尚有一些肌力者。

(3)畸形矯正術:適用於晚期脛神經損傷,且其跟行足畸形已引起距小腿關節(踝關節)固定性攣縮或僵硬者。手術目的是糾正跟行足畸形,手術方法和術式為脛距關節融合術。

R?警示

1.肌腱移位術的注意事項

(1)跟腱在冠狀麵切成前後兩半後,為防止粗糙麵與周圍組織發生粘連,應將該兩半部的粗糙麵都朝裏縫成管狀。

(2)跟腱後半部遊離長度足夠後,應在向上反折處內外側各做橫褥式縫合1針,以防跟腱在冠狀麵繼續向上撕裂。

(3)膕繩肌腱和跟腱後半部縫合時應采用編織縫合法,且各腱都應適當抽緊。

(4)上述肌腱縫合時,應將膝關節屈曲約25°,足蹠屈位,並由助手維持至術畢石膏外固定定型為止。外固定時應增大膝屈曲和足蹠屈位置。腓骨長肌改道術中僅需將足蹠屈位。

2.脛距關節融合術注意事項?詳見“十三、腓總神經損傷”。

3.餘詳見“七、橈神經損傷”。

十五、坐骨神經損傷

坐骨神經損傷是指任何創傷引起的坐骨神經傳導功能障礙。

R?診斷要點

1.病史?有臀部或大腿的創傷史,例如髖關節後脫位、髖臼骨折、股骨幹骨折、切割傷、擠壓傷、手術傷、火器傷等,或有臀部注射史。

2.症狀

(1)患肢軟弱,膝屈曲、足背伸、蹠屈、內翻、外翻、趾伸屈無力或不能。

(2)小腿和足部的皮膚知覺遲鈍、麻木或其他異常。

3.體征

(1)有連枷足畸形。

(2)大腿後側肌群、小腿肌群、足部肌群萎縮,肌張力降低,肌力減弱或喪失。主動屈曲膝關節、活動距小腿關節(踝關節)和足趾等受限或不能,跛行。

(3)小腿前外側和後側、足背和足底的皮膚感覺減退、消失或過敏。

(4)上述區域的皮膚有自主神經功能障礙,足跟或足底可出現潰瘍。

(5)神經幹叩擊試驗(Tinel征)陽性。

4.輔助檢查

(1)電生理學檢查(肌電圖和神經傳導速度等)結果提示有坐骨神經損傷。

(2)X線片等檢查顯示坐骨神經的行徑附近有骨折或關節脫位,或其他骨性異常。

5.其他?排除有類似臨床表現的其他疾病,例如腰椎間盤突出症、腰椎管狹窄症、腓總神經損傷、脛神經損傷、運動神經元病、脊髓灰質炎後遺症、腦癱後遺症、麻風、癔病性癱瘓等。

R?治療程序和處方

1.一般處理和藥物處理?詳見“七、橈神經損傷”。

2.手術治療

(1)神經手術:詳見“七、橈神經損傷”。

(2)畸形矯正術:適用於無法修複的或修複後2年仍無功能恢複的或傷後2年以上的坐骨神經損傷。手術目的是恢複距小腿關節(踝關節)的穩定性,手術方法為足四關節融合術。

R?警示

詳見“七、橈神經損傷”和“十三、腓總神經損傷”。

(宋知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