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禁欲的解脫(2 / 3)

三、聖者們

一般的世界史,對於最能闡明我們的觀點——否定意誌的代表性人物的生涯,持沉默的態度,因為世界史的題材,性質完全與此不同——不,應該說完全對立。綜觀其內容,不外在於說明無數個體的求生意誌現象,並加以肯定。這些留名青史的人物,不管是以心機權術而取得優勢,或利用群眾施展其暴力,還是命運人格化的“偶然”發揮所致,但在我們眼前展現的卻是,任何的努力終歸枉然,結局仍是一場空。所以,作為一個哲學家,不必徒然追求在時間中流逝的諸現象,而應努力於探究諸種行為的道德意義,從這裏才能獲得衡量重大事項的惟一尺度。我們也不必顧忌平凡庸俗的大多數人的意見,而勇敢的昭告世人:世上最偉大、最重要而且意義最深的現象,並非“世界的征服者”,而是“世界的克服者”。惟有他們,才能放棄那充滿整個世界、無時無刻蠢蠢欲動的求生意誌,學會否定的認識,平靜地度其一生;惟有世界的克服者,始能表現其意誌的自由,因而他們的言語行動才顯得與世俗格格不人。基於上述幾點,所以一般記載聖者們的生活記錄,雖然寫得很拙劣,其中還攙雜著迷信或荒誕不經的故事,但對一個哲學家而言,這些素材實有其深刻的意味,它遠比希臘作家普魯塔克、裏維斯等史家,更能告訴我們更多、更重要的事情。

四、基督教的道德觀

在歐洲,與人們最貼近的當推基督教,眾所周知,它的道德觀即是從最高度的人類愛,引導向禁欲。禁欲,在使徒們所寫的文字裏開始萌芽,到後來更有完全的發展和明確的顯現。使徒們告訴人們,要愛憐人如愛自己,要以愛和善行回報憎,要忍耐、溫和,對一切侮辱都無抵抗地忍受;為壓製情欲,要人們隻攝取一點營養,如此才能完全抵抗情欲。這幾點就是意誌的否定和禁欲的最初階段。在福音書中,自我的否定即可稱為接受了十字架(參閱《馬太福音》第十六、二十四、二十五章,《馬可福音》第八、三十四、三十五章及《路加福音》第九、十四、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章)。循此方向逐漸發展,而產生“贖罪者”、“隱者”、“僧團”等諸名稱。以他們本身言之,那確是神聖、純粹的,但對大多數人而言,卻極不適當,所以也就難免朝偽善和令人憎惡的一麵發展。因為最佳的立意如被濫用,那就要成為最惡的事情了。當基督教達到最盛期時,上述禁欲的萌芽,在諸聖者和神秘家們的著作中,開滿燦爛的花朵,他們主張以最純粹的愛心及自由意誌的完全禁欲,來消滅自己的意誌,而獲得真正的平靜,進而忘卻自我、沉潛於神的直觀中。基督教的這種精神,尤以在葉克哈特的著作《德國的神學》中表現得最為完整和強烈,路德曾為這本書寫過一篇前言,他說,有關神、基督和人的事情,除《聖經》和《聖·奧古斯都》之外,這本書使他獲益最多。這裏所寫的規則或教條,完全是以內在最深處的信念為基礎,而闔釋求生意誌的否定表現。此外,托勒所撰《學習基督的清貧生活》及《心靈深處》兩書,一般評價雖較前者略差一籌,也是頗值玩昧的卓越著作。——依我看來,這些基督教神秘家與《新約》、《聖經》的教條,其間的關係就如同酒精與葡萄酒一般,或者說,新約是隔物視物,而神秘派的著作則是毫無遮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更可說一者是直接靈感,另一者是間接靈感,一為大神秘,另一為小神秘的差別而已。

五、印度人的道德觀

雖然我們對印度文獻的涉獵很有限,所得的知識並不完整,但就現在我們所能了解的是,印度人的道德觀在吠陀經、聖詩、神話、格言、生活規範及諸詩人的作品和聖者傳記中,均有極明顯的表現,並且顯出它的多樣性。他們的道德觀告訴人們要遵守的信條是:完全否定對自己的愛,而去愛你的鄰人。不僅是對人,還要愛所有的生物;要盡自己的所有去幫助別人;要以無限的忍耐心對待加害於你的人;不論處在任何殘酷的境遇下,都要以善和愛還報於惡;要以自由意誌為基礎,欣然接受和忍受一切恥辱,以及禁殺生、戒葷食等。此外,若想邁向真正聖者的境域,還須堅守童貞、拋棄一切肉欲;為便於沉思默想,須拋棄財產、與家屬隔離、居住於與世隔絕的環境中;然後根據自由意誌,逐漸加予自己痛苦、虐待意誌。最後而有絕食、獻身鱷魚、活埋自己、從喜馬拉雅山神岩縱身跳下、被戰神像的車子輾壓等等,等待自由意誌的死亡。這些宗教習俗的起源,至少可追溯到4000多年前。時至今日,雖然在某些種族已有相當的變質,但仍可看到他們實施某種極端的形式時,依然保有其舊貌。

雖然付出這等殘酷的犧牲,但這種風俗卻能在幾百萬人的民族問行之數千年,可見並非一時興起糊裏糊塗做出來的,其根源必在於人類的本性。總之,當我們閱讀基督教與印度教的聖者或贖罪者的傳記時,便能發覺兩者競有驚人的一致。盡管他們的教義、風俗或環境都有根本的差異,然而兩者的努力方向和內在生活卻完全相同,兩者所接受的規則亦相類似。他們所以寧願放棄世俗的滿足,而從追求完傘的清貧中獲得一種慰藉,顯然他們很了解,通常意誌必須不斷注人新的營養,並且勘破那些東西至終必將破滅。此外,佛教規則亦勸修行者不應有住家財產之累,甚至為避免使修行者對樹產生感情或喜愛,還要他們不可長時間棲息於同一棵樹下。吠檀多教派更主張:對達到完成境界者而言,外在活動與宗教行為是屬於多餘的。這也和基督教神秘派的見解不謀而合。總之,雖然時代不同、民族互異,卻有那麼多的共同點,這絕不是如一般樂觀主義者所認為的於思想的扭曲所產生,而是那甚少形諸表麵的人類最優異的本質性格所表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