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我們生命的情景好像鑲嵌粗陋的圖畫,從近處看,看不出什麼東西,要發現它的美,必須從遠處看。那就是為什麼得到某種期求的東西以後就發現它是多麼空虛的道理,也是為什麼我們終生期望更佳境遇卻往往遺憾地懷念過去的道理。另一方麵,卻把“現在”看作非常短暫而隻是達到目標之路。這就是為什麼大多數人在回顧自己生活時發現自己一直都是暫時活著的道理,也是為什麼大多數人在了解自己輕輕放過不屑一顧的東西原是自己的生命,原是自己活著期求的東西時感到驚愕的道理。
(五)
生命所表現的,主要是一種工作,一種維持本身存在的工作,求勝就是生命。如果這個工作完成了,所獲得的東西就變成一種負擔,於是便出現第二個工作:就是如何避免厭煩。厭煩像捕食動物的飛鳥一樣,盤旋在我們頭上,找機會攫住安心無虞的生活。這樣,第一個工作是追求某種東西,而第二個工作卻是設法忘卻所獲得的東西,否則便變成一種負擔。
隻要我們稍稍觀察一下,就可以知道,人有一堆難以滿足的需求,這些需求的滿足除了使他陷入厭煩的情況以外,別無所得。厭煩是表示存在本身毫無價值的直接證明,因為厭煩隻是存在的空虛感,這些情形充分證明了人生必定是一種錯誤。人的本質和存在就是追求生命,如果生命中含有正麵價值和真實內容,就不會有厭煩這種東西存在,單純的生存就能使我們滿足。像實際情形所表示的一樣,除非我們在追求某種東西——在這個情形下,距離和困難可以使我們的目標看來似乎令人滿足(其實,這是一種錯覺,當我們接觸它時,它便消失了)——或是從事於純粹心智活動——在這個情形下,我們確在脫離生命以便像看戲一樣,從外麵去看生命——否則,我們在生存中得不到快樂。即使性的快樂也是如此,性的快樂在於不斷的追求,一旦所求達到了,便立刻失去快樂了。每當我們不從事這些事情隻回到生存本身時,就會深深感到空虛和沒有價值,這就是所謂的厭煩感。
(六)
人類有機體所顯示的生活意誌的最完全表現,及其無可比擬的精密而複雜的組織,終必崩潰而委諸塵埃,它的全部精華和奮鬥,最後也明顯地歸於毀滅——這是“自然”的明白宣示,告訴我們意誌的一切奮鬥終歸無效。如果它是本身有價值的東西,如果它是應該無條件存在的東西,就不會歸於空無。
然而,我們的起始和終結之間的差別多麼大!開始,我們瘋狂地追求肉體的享受及強烈的情欲,最後,我們整個身體崩解,發出屍體的腐臭。我們生活的幸福和快樂,從最初到最後,是每況愈下——快樂夢幻的童年,充滿青春活力的少年,充滿艱辛工作的成年,體弱可憐的老年,最後是疾病的痛苦和死亡的掙紮——這些現象不是表示生存乃是錯誤嗎?不是表示一種結果愈來愈明顯的錯誤嗎?
我們將盡量把生命看作幻滅的過程,因為,很明顯的,這是我們一切遭遇所要帶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