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農民收入是一連串事件(2)(2 / 3)

保護價的政策成本

糧食保護價政策,不是免費大餐。第一項比較明顯的代價,是財政的糧價補貼。市價1元的稻穀,要按1元2角的保護價收購。政府每收1000億斤,要補200億元人民幣;收2000億斤,補400億元人民幣。

第二項,政府收購到手的糧食,要支付保管費用。糧食的倉儲代價,包括倉庫費用、貸款利息和損耗,向來不低。政府的倉儲,是廣東人所講“阿爺(公家)”的生意,付費還要高人一碼。

第三項,政策被利用的成本。大家都聽說過“出口退稅”變成大規模“騙稅”的故事。在我國“糧食戰線”上,騙取價格補貼,早就算不得新鮮事。糧食不會說話,不能自述它是按保護價從農民那裏收來的,還是被其他人按市價收購,再“倒賣”給國家糧庫的。令人尷尬的是,國有糧食部門幹起後一種勾當來,非常“專業對口”。

第四項,因為上一項代價存在,所以,開會教育、對賬驗庫、明察暗訪、立案破案、殺一儆百,一樣也不能少。

上述各項代價,在通縮時期會顯著增加!我們已經說過,預期影響農民的存糧行為,然後存糧變動作用於市價。通脹如此,通縮也如此,隻不過方向掉轉了180度。在通縮預期的作用下,上億農戶每家減少一點存糧(此時糧食成為“劣幣”),增加一點出售,就可以把糧食市價狠狠向下拉。比較明顯的是,市價與保護價的差距越大,執行保護價的代價就越大。

“順價銷售”出新招

所以,能不能堅持糧食保護價,關鍵是政府有沒有足夠的“本錢”來和糧食市場的波動起伏下注。經驗表明,補貼這類好事,明賬易算,暗賬難防。前幾年一份審計報告曾披露,國有糧食部門虧損、挪用、浪費的資金達千數億元人民幣之多,糧食成為財政的一個大黑洞。代價如此昂貴,政府怎麼承受得起?就是財力沒有問題,又怎樣向納稅人交代?

1998年後的糧食保護價方案,終於出現“新意”。政府宣布,國有糧食機構按保護價收購農民糧食,然後順價銷售。各位讀者,你知道什麼叫“順價銷售”?那就是允許國有糧食部門將其運營成本,一起攤入糧食的銷售價格!這裏的算盤是這樣的:既然政府出價最高,糧食當然全部被收購到政府手中;既然政府掌握全部市場糧源,它“順”出來什麼價,還不就是什麼價?

新政策的意圖,是既維持糧食保護價政策,又減少財政代價。是的,政策的理想可圈可點:政府成功地將糧食“順”給了消費者,不但可以消除國有糧食部門的財務虧損,而且含在政府糧食保護價裏的補貼,也等於誰購買、誰支付。政府頂了一個保護糧價的名義,至多墊付一些糧食收購周轉金。農民受益、政府不虧、市場穩定,豈不是皆大歡喜?

不料,新版糧食政策百密一疏,把需求的力量看低了。想想看,政府的保護價已經高於市價,再加上國有糧食部門奇高的運營費用,如此“順價”,買家難道真的聽之任之、無動於衷嗎?

殊途同歸靠壟斷

市場的回應是:糧食不可不買,但購買量卻可以大大地減少。所謂非買不可,是說一部分糧食非消費不可,且除了政府糧食部門,別無他處買得到。但是,不吃就要餓死的那部分糧食,少之又少。其他部分,你政府的順價走高,市場的需求量鐵定走低。

說怪不怪,“需求”作為千百萬人分散的決策和行動,居然從來不出大錯。買方拒絕照單全收,政府的偉大意圖——將保護糧價的財政負擔“順”給買方——就不可能完全成功。更有為數不少的農民,對政府實行保護價的承諾堅信不移,繼續增加糧食生產、增加糧食出售。供求夾擊之下,政府糧食部門的財務負擔,不減反增。

於是,出現了一個重要的“空子”。在財政負擔、倉儲容量和收購意願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糧食保護出現程度不同的“有價無市”。你派員下去檢查嗎?他說敞開收購,你走了,他照樣關門。這就給私人糧商提供了一個機會。他們按市價收購糧食,因為農民賣不動糧食,有人按市價收,總可以賣一點。由於彼此競爭,私人糧商的“順價”遠比國有糧食部門的低。這樣“低來低走”的糧食,就是市道不景氣也可以找到買家,應該不需要“論證”的吧!

因此,政府就非全盤關閉糧食市場不可。道理很明顯,現在如果不把“賣便宜糧食的”趕走,政府糧食部門“高來”的糧食不能“高走”,砸在手裏豈不成為大麻煩?1998—2000年間,政府加大用行政手段壟斷糧食市場的力度,皆由此而起。結果我們看到,政府按保護價收購有困難,私人糧商按市價收購又不合法。全部糧食市場的實際容量——也就是農民的售糧總收入,因為實行糧食保護價引起的一係列事件,反而減少了。“多”了的隻有一件事,那就是糧價飛漲,政府要壟斷市場;糧市大跌,殊途同歸,還要政府壟斷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