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酆都城(1 / 3)

李恒思的家位於一個類似紅番區的出租公寓群裏,不前不後,不左不右的中心地帶,一幢樓高七層,屬全區域最高的,人稱‘酆都城’的地方。

有資格住進裏頭的都是身懷本領,亦正亦斜的單身漢;而周圍包裹的是些三教九流,社會底層,無依無伴,流離落魄的‘雜種’。是在自以為是正常人圈子裏的‘正統人’對此地居住民眾的通稱。

‘酆都城’是無人敢惹的腹地。因為你若犯著裏頭的誰,在明日的暖陽還沒有出現之前,你就人間蒸發了。相反,裏麵的誰,倘若肯出手助你的話,那麼天大的困難也可以在一天之內解決。

是以‘酆都城’成為整個出租公寓群的支柱。有它在,居高臨下地虎視眈眈,維持著一種邪惡陰影下的平衡;讓在裏頭棲身的人民可以得到相對的安居樂業。

這種‘公開的秘密’式的權利均衡,是正規的執法機關與條例而力所不逮的。

它就像是現實世界裏活著的鍾馗,維係著人間與鬼界的法度。

李恒思走進這個‘雜種區’,走入這座‘酆都城’,已經有七年的時間了。

爹娘不容,‘正統人’的圈子不能容她,所以被迫進來這個似人非鬼的國度。

一段極不歡懷的經曆——

李恒思是在萬般寵幸的愛護下誕生的,可惜,上蒼賜予一隻打不開的拳頭。因為醫學無法用‘先天發育不全’的理由來解析,所以那小籠包大小的肉拳,就名正言順的成為不光彩的話柄:這是‘魔鬼的拳頭’、‘煞星的詛咒’、‘克父克母的記號’、‘不祥之兆’……

就是誹言惡語橫流不止的結果,導致李恒思的生母得了醫學上所說的‘產後抑鬱症’,在一個星月稀彌的夜裏,抱著剛滿百天的女兒從高樓縱身跳下,一命嗚呼。而她的死,則是被母親緊抱不放在懷裏嚎啕大哭的李恒思來宣告世界。

雙雙下墜卻居然毫發無損……李恒思的怪異之謎更使人添油加醋,繪聲繪色到無以複加之地。而當時已經是縣警察局副局長的父親李自私,受不了喪妻之痛,恨由心生,將不識世事的女兒交給最親信的手下,吩咐將之處理掉。

男人抱著無辜的幼嬰,默言無奈的搖頭歎息。領命出去了……

自此之後,李自私開始官運亨通,捷捷高升,最後坐上省公安局局長的位置,並且續了填房,添了新丁——李如花。

在李如花十歲生日那天的PARTY上,一家孤兒院的管事領著一位嬌小玲瓏的十一歲小女孩進來——並且遞上一封律師行發出的警告信。

看信後李自私無言以對。是他的報應啊!——李恒思回來了。眼前可愛漂亮惹人憐的孩子,就是當年自己要手下秘密處理掉的女兒。

原來,當年的親信陽奉陰違的將李恒思送到孤兒院,作為孤兒被收養了下來。誰知道十年過來,孤兒院的孩子一個一個無緣無故的死去,而且都是與李恒思同房的小朋友……實在讓人費解。

直到今年的端午,孤兒院收到一封信,方才明晰關於李恒思的身世以及她的種種怪異。

舉報信是當年的男人在臨終前寫的,因為他一直在暗處注視著李恒思的一切。發覺對方根本沒有什麼怪異之處,然而無辜生亡的孩子也實屬可憐,致使他一直耿耿於懷,愧疚半生。

人在生死一線間,言行也善。於是,他將屈壓在心頭的秘密和盤托出;當然不會遺漏告訴這個不堪的末後主謀者是誰。

院方得悉一切來龍去脈,認定李恒思是個禍害,並迫切要將之轟出去。幸虧被孤兒院的一名老員工一句平常心的話:‘錯不在孩子,而是大人。’才沒被攆走。

不過,問題還是要解決的,院長找了律師盤算過其中的厲害與損失後,發出警告信,也算是痛腳把柄。要求索賠李恒思在孤兒院居住的十年裏,孤兒院所遭受的無辜損失,費用以高額的兩倍來賠償;不然,法*公開李自私的道德敗行。

今天,李恒思的回來就是一切報應的開始……李自私隻有無條件的沉默接受。

李恒思回到自己的家,繼母方濕紝與妹妹得知事情後,李家從此家無寧日。一家人見到她跟見著仇深似海的敵人般嚴酷對峙著;這樣如芒在背、如蹈水火的生活實在是折磨。

方濕紝與丈夫暗地裏昧良心的商量著怎樣解除身邊一顆眼中釘,心頭刺。

李自私經上回一番教訓,不敢打歪念。

“讓她一個人搬到外麵去住,找個工人給她,供養到她成人的年紀吧。”

“你說的容易,誰敢招惹她呀?”方濕紝穿一身血紅色真絲長袍睡衣,翹起二郎腿,坐在李自私書房的沙發上,閑適地抽著細長雪茄,煙霧騰升繚繞間,她那精光閃爍的眼睛裏透出詭譎的森寒之色。

“我會叫人四處打聽的。”

“嗬,還指望你的那些人?還敢啊!失的可是我的錢咧!我親自出馬。”

方濕紝發出極之輕蔑的冷笑。她的少女時代是個包打聽的交際花,人事關係比起李自私簡直是天上地下的寬。

李自私自愧不如老婆的一套。“妳肯出麵自然是好,不過,不要太……”

“放心,決不虧待她。”方濕紝皮笑肉冷的答應。

……

一星期後,一輛搬運公司的貨車停在李家別墅的大門口,粗壯結實的工人將一些家居用具抬上車;全部都是李恒思所使用或曾經觸摸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