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緊張抉擇曲折的高中生活三(1 / 3)

5.當青春期遇到更年期

(藤媽心語)家長對待青春期孩子的“三部曲”:親密有“間”、避其鋒芒、逐漸放手。親密有“間”,是指給孩子留下成長的空間,彼此尊重;避其鋒芒,是指順應孩子在青春期荷爾蒙加速成長的現狀;逐漸放手,是指把學習和行動的機會留給青春期的孩子,讓他們加速自我成長、自我完善,逐漸習慣18歲以後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女兒剛上十一年級的時候還隻有13歲,有一天跟我說:“媽媽,如果從現在起,我偶爾發發脾氣或者說點什麼不好聽的話,你要理解我,我現在開始進入青春期了。”我一聽,也笑嘻嘻地跟她說:“你要知道,我現在開始更年期了,早就準備著了。萬一我們倆要吵起來的時候,我們就冷靜吧。”女兒說好啊。

雖說有玩笑的成分,但也是事實。女兒開始進入青春期了,這說明女兒長大了。做父母的,不就是要把孩子養育成人嗎?怎麼有些家長怕青春期怕得跟什麼似的。我寫的關於“孩子青春期”的幾則微博,是很受歡迎的。

本章開頭的這則微博是一個總的綱要,它總結了我女兒,還有我教過的幾百名13歲以上的學生的經驗,還有與他們父母的對話。

其中,“親密有‘間’”包括:未經允許,不拆孩子的郵件、不翻孩子的東西、不檢查孩子的手機、進孩子房間先敲門、尊重孩子的想法,雖然有時候孩子的想法很幼稚。這些都是生活中的小事,可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正是這些小事奠定了他們今後做大事的基礎。故彼此尊重是第一步。

不拆孩子的郵件,我從女兒小的時候就這樣做了:她在的時候,肯定拿給她,讓她自己拆;她不在家的時候,我會及時跟她聯係,告訴她發信人的地址,然後讓她決定要不要我幫她拆信。至於E-mail就不必提了,肯定都是她自己的賬號和密碼,所以也不要檢查;不翻孩子的東西,是對孩子的信任;進門敲門的習慣,很早就養成了;尊重孩子的想法是比較難做到的,尤其當孩子年齡小的時候。當孩子到了青春期之後,更要注意尊重孩子的想法了。

“親密有間”對媽媽們可能是個挑戰,十幾年的時間媽媽們已經習慣和孩子的親密關係了,到了這時候,突然會有一種“被疏遠”“被拋棄”的感覺,有一種“養了白眼狼”的感覺。所以,“親密有間”對媽媽們來說難度更大。

女兒13歲的時候,我們一起去銀行辦事,銀行的職員看到我女兒13歲了,就說女兒可以有自己單獨的銀行戶口了,女兒很高興,問都沒問我就同意了。手續辦好了之後,我也沒出聲,心裏卻很難過。做父母的總是把舍不得給自己的東西給孩子,可孩子呢?我當時就有一種“辛苦了半天,圖什麼呀”的感覺。但我又在想,為什麼女兒對這件事表示出坦然和欣喜呢?如果不是符合她的本性的話,她是不會有如此反應的。繼續考慮下去,我看到了這件事的實質,對於女兒來說,是對她成長的肯定。難道我不希望女兒成長嗎?我又一次質問自己,看來我還是沒能做到“一切為了女兒的成長和快樂”。這麼一想,我也就想通了,雖然之後的幾天想起來心裏還有點隱隱作痛,但過了一陣子也就沒事兒了。

在孩子青春期發育的時候,家長一定要避其鋒芒,否則你就是在以親子關係做代價。青春期的孩子正處在發育的高峰,有時候連自己都無法控製自己的情緒,很容易衝動,做出一些不經過大腦思考的事情,家長這個時候倘若火上澆油,一定要跟孩子對著幹,則是唯恐天下不亂,促其犯錯。若說孩子不懂事,家長則更是不懂事。

軼凡樂學成長空間這樣寫道:

曾經有一個14歲的男孩子在日記裏寫下詩句:“看得見眼前熊熊的火焰,我卻感覺不到一絲絲溫暖。”這裏的“熊熊的火焰”指的就是青春期的“鋒芒”。當家長與孩子發生正麵衝突的時候,第一個受到破壞的,也最難修複的就是“親子關係”。父母養育孩子十幾年,最後也就是得了一個親子關係,而這個關係一旦受損,則要花費很長時間,甚至數年、十幾年乃至餘生進行修複,也未必能修複得了。

但是避其鋒芒不是說家長要一味地退讓或不講原則。知道何時退、退到何種程度,這都是智慧。家長的避其鋒芒,是為了等待天時地利人和的機會來臨,隻有這樣,才能把問題解決好、解決透,並把問題變成孩子成長的機會。

我的新浪微博:對青春期的孩子要逐漸放手,這點是最難的,這就是家長說的“讓人操心”的地方。想讓家長對孩子袖手旁觀真的好難。一則家長對孩子的事兒已經操心十幾年,總想幫幫忙;二則孩子就在眼皮底下,自己順手的事兒也就做了,還弄個樂善好施的名分,何樂而不為?倘若你對青春期的孩子也這樣,卻未必討得到好。多半是得到孩子半是懷疑、半是警惕的目光,想知道你這是演的哪一出。

我的這則博文,雖說口氣略顯調皮,但道理依舊,隻是不想家長們在工作一天之後,還要回來繼續做“家庭教育”。家長對孩子的事兒“伸手”而不是“放手”,原因通常有:1.自己幹瞪眼看孩子做事兒看不過去,所以一著急就擼胳膊挽袖子的躍躍欲試,或者在一旁指手畫腳;2.對孩子的信任打折扣,所以要“保駕護航”,一不留神和孩子貼得太近,又會傷著雙方;3.從心底不相信孩子,怕孩子犯錯誤。這是說“舍不得放手”。

如果以前抓得太緊,一下子放手也不好,因為孩子會出於慣性,繼續向前走,然後跌個跟頭才起來。所以“逐漸”二字是方法,家長要時時觀察,孩子做得好的就放開一點,暫時沒做好的再等等,但這裏有一個時間上的概念,大部分國家都把18歲作為一個人成年的標誌,所以最好在18歲生日前完成放手的過程。

這樣做的好處是把學習和行動的機會留給青春期的孩子,讓他們加速自我成長、自我完善,逐漸習慣在18歲以後要擔負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我認為,孩子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不是到了18歲生日那天,就自動會了,權利的使用要引導,比如在新西蘭,飲酒年齡是18歲。很多孩子就等著18歲這天出去喝個痛快。新西蘭的青少年飲酒和由此引發的酒駕問題非常嚴重。

再說責任,這是一個更為嚴重的問題。現在新西蘭有很多政府行為隻強調權利而忽視責任,比如說18歲能參加選舉,都認為選舉是權利,選舉權嘛。但是有很多這個年紀的年輕人都在看,如果政府免息給學生貸款,就投你一票;沒有的話,就不投。為了拉選票,各黨派隻得誇下海口,重重許諾,到處派發利市,不管是誰許諾,埋單的總是老百姓。

而義務可能就是做得最欠缺的一環。在新西蘭,孩子到了18歲,可以離家過自己的生活,對撫養了自己18年的父母沒有任何義務。這個年齡還好辦,等到父母年齡老了,父母就自己住進養老院,雖然有退休金,有醫療保險,可是人與人之間情感的缺失,會讓很多人看在眼裏,而不願去做這個“賠本的買賣”。我經常問一個問題,那就是大批的華人為什麼能來到新西蘭?回答是:“新西蘭需要移民。”我又問:“新西蘭為何需要移民?”回答說:“他們自己人口不夠。”我又問:“他們為什麼沒有足夠的人口?”回答是:“因為生育率太低了。”這就是問題的重點。生兒育女算不算一種義務呢?當大家都不生兒育女的時候,這個民族也就危險了。現在很多事情屬於“個人自由”的範疇,隻要牽扯到“個人意願”就不太好辦。最後毀掉這個自由的,恐怕是自由自己。

6.青春期的親子關係

(藤媽心語)青春期的孩子,需要的是一種激勵,一種能震撼他的思想、打動他的心靈的力量。他需要高手指點,需要一把火來點燃他的激情,讓他爆發出青春的核動力,去追尋自己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