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手伸到我麵前,取走了那張鈔票,然後問服務生要了一支筆,在錢上寫了幾個字,還給我。我一看,鈔票上歪歪扭扭寫著:愛琴海。
這不僅是你們倆的記憶,也是我們大家的共同記憶,好好保存。
馬小斌說,記住,這是我們今生今世的約定,愛琴海。你去過嗎?反正我沒去過,你陪我去一次,可以嗎?就我們倆。
我打斷他說,你的十元錢用處真大,你還是留著吧。
馬小斌一梗脖子說,怎麼這麼說呢,這是我給你的,是你的東西。快趕緊把它收起來。
老謝又在旁邊插話說,那你送給他什麼呢?
我暈暈乎乎地傻笑著,把頭上一隻鑲滿玻璃鑽的發夾取下來,放在馬小斌麵前。馬小斌拿著發夾在眾人麵前畫了一個大圈,然後放進口袋。我也把鈔票放進衣服口袋。
第二天,穿衣服時,十元錢掉出來。我依稀想起了那場同學聚會,似乎是件很遙遠的事,像一陣細雨悄悄下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迷迷糊糊中,有幾分天真,幾分任性,早晨起來,大地卻很幹淨。
可拿著這張錢卻讓我有些犯難。錢是別人的,是那個叫馬小斌的小學同學給我的。他幫我代酒,還給了我這張鈔票。現在它已經不僅僅是鈔票,而是一件有意義的東西,叫信物好像不合適,但它肯定不是一般的錢,必須單獨放。
我把它放在錢包有透明塑料膜的夾層裏,每次拿錢包出來買東西都能看到它。後來怕它丟了,又把它壓在書桌的玻璃板下麵。還是覺得不妥,來來去去的人隻要往桌子跟前一站就能看到它,開場白就是問我這張鈔票有什麼特別,為什麼要收藏。問的人多了,我覺得麻煩,就把錢包起來,裝在小匣子裏,藏到床頭櫃最裏麵的角落裏。這種做法有點像舊式婦女收藏出嫁時娘家人給的壓箱底的寶貝,雖然沒有什麼實際的用處,但是它在心裏的分量超過所有有用的東西。
那次聚餐過後,我的小學同學又聚過一次,集體登山,馬小斌沒去。大家三三兩兩,前後相距有一公裏。我落在最後,和幾個女同學說說笑笑到了山頂。一路上我都很想問問馬小斌的事,始終沒敢開口。沒有酒的時候,絕不可以讓自己成為眾矢之的。
在山頂,大家交換著吃各自帶去的午餐,到下午一點多,老謝就被一個電話叫走了。其他人也陸續下山,各自散去。熱情就像上山時身上出的汗,被山頂的風一吹,全幹了,也冷了。可以繼續去做別的事了。
從人性的角度說,這也不奇怪。從小到大所有的事情都做得有始有終,偏偏在這件事上虎頭蛇尾,大家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相遇,在一起相處了五年,算是轟轟烈烈開了頭,可還沒等回過味來,就散了,這不符合當代人的消費心理。現在,大家共同完成了這樁事情,滿足了彼此的好奇,心裏就踏實了。二十多年前起頭的一篇作文,到現在才算有了一個大結局。二十多年,也不算拖得太長。人生這篇文章往往會比我們想象的,比我們所能承受的都要長得多,需要我們年複一年用耐心去等待,等待最後那個結束語,然後牢牢地給它畫上一個句號。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得到那些同學的消息,電話號碼是有的,可沒事給人打電話,說什麼呢?所以那些號碼也隻是一組組的數字,社交場合的一種禮儀。我想他們一定也是這樣想的,否則自從登山之後,沒有任何人給我打過電話。就連老謝,也隻是偶爾有事才打電話過來。
時間像銀子一樣從身邊流淌過去,上麵漂著花瓣。有一回,我忍不住問老謝,馬小斌真是我們班同學嗎?坐在哪排的?老謝一笑說,嗨,他是隔壁班的,跟我關係不錯,你沒見過他?我們班好多同學都認識他,那時候經常到我們班來串門。這次聽說我們班同學聚會,非要來湊熱鬧。
我有種被人戲弄的感覺,很想對老謝發脾氣,想想還是忍住了。馬小斌是隔壁班的,說同學也沒錯,都是同校、同年級的,隻隔一堵牆。他說認識我,誰又能說不是呢?就算我們這些坐在一個班裏的,難道真會比他多一些共同記憶?在回憶童年時,往往是一個人說,眾人含混地附和,最多再加一句,不太記得了。當過去並不確定或者根本不存在時,懷舊就是一種矯情。但是矯情也是必不可少的,誰還會沒一點眼下的苦惱呢。
那次聚餐之後我沒有再見到馬小斌。一年多以後,我們在街上遇到。我有些情不自禁,笑容滿麵地跟他打招呼,我想我的驚喜可能太誇張了些,給人一種不合理的印象。馬小斌一愣,目光在我臉上停了一會兒問,你確定認識我?我說上次小學同學聚會,忘記了?他笑笑,好像想起了什麼,說,那天我喝得太多了,回家不省人事。你也參加那天的聚會了?真不好意思,那天很失態。也就是說,你是老謝的同學,能冒昧問一下你的名字嗎?
我猶豫了一下,厭倦像海浪,一陣一陣湧上心頭。酒醒了,飯也早就消化掉了,還能剩下什麼?
我說也可能是我認錯人了。對不起。
你不認識我嗎?我叫馬小斌,請問你叫什麼?
我叫李娟。
留個電話好嗎?
我匆匆離開。不用回頭也可以想見,馬小斌是多麼驚訝。如果他有心,再去向老謝核實,小學同學中有沒有一個叫李娟的人,老謝一定也滿頭霧水,保不準他會說,也許有,我不太記得了。
我目不轉睛地往前走。街上有人在吹肥皂泡,一團團五彩繽紛的肥皂泡浩浩蕩蕩從我眼前飄過,街道上空全是肥皂泡,在陽光照耀下,泡泡上的色彩變幻不定,構成一幅絢麗誘人的景象。許多人停下來,伸手去抓那些泡泡,手剛觸到,啪,泡泡就不見了,不留一點痕跡。不斷有人加入到吹泡泡的行列,抓泡泡的人也越來越多。
啪!啪、啪、啪。
一陣尖利刺耳的急刹車,滿街的肥皂泡不見了,隻見擋風玻璃裏麵一張不停開合的大嘴巴。一溜汽車排著隊停在我麵前,而我正站在馬路中間。
時間原來是有分量的,它加在那張鈔票上,鈔票就很沉,日子越久,心裏越覺得承擔不起。盡管它隻是一張麵值十元的錢。隻是它由希望中的元代官窯瓷器,一下子還原成了一件贗品。更重要的是,它不是我的。平白無故的,怎麼會去拿別人的錢?當時也是喝多了,稀裏糊塗弄個麻煩在手上。後來想到老謝,老謝跟馬小斌是好朋友,可以幫我還這張鈔票的。對呀,這麼長時間怎麼沒想到呢。
我拿出錢包才想起來,錢包前不久剛換過,那張錢會在哪呢?記得我是把舊錢包裏裏外外翻個遍,確定沒有遺留任何紙片在裏麵才丟掉的,好像並沒有看到那張錢。花掉了?應該不會。收藏品和消費品我分得很清楚,絕不會把收藏品當消費品,不會把清宮粉彩大花盤當餐具用;當然,把消費品當收藏品的情況還是有的,而且不隻一次。不過這張十元錢對我來說,既不是收藏品,也不是消費品,它是別人的東西,不應該被我悄悄消費掉,那樣做是可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