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吧,沒錢就別賴在這兒,走吧走吧!”
我的眼睛突然亮了。我發現她——正是上次我在太平洋明珠酒家見到的那個歌女,那個因患感冒而嗓音嘶啞的姑娘。她今天穿的可是一條十分漂亮的牛仔褲。她還有一個美麗的小屁股,這是我在一瞬間發現的。
“怎麼啦?發生了什麼事?”我說。
她倆停下了拉扯,一起回頭看倚在門邊的我。她似乎覺得我有點兒麵熟,但她並未回憶起來。那個中年女人惡聲惡氣地說:“說笑話,住我的屋子連租金都要賴的人,我還是第一次見到。你見過這樣的人嗎?”
我明白了。“她欠你多少錢?”
“三百元。說好一個月三百元。她一分錢也不給我,可她都已經住了一個月了。”
“我給你,”我果斷地說,“你現在要嗎?”
那個女人和那女孩都愣了一下,女人說:“當然,這樣的話,她倒可以繼續住在這裏了。”
“那麼好吧。”我轉身進屋,取出三百元錢交給了那個女人,“讓她留在這裏住下。”我說。
中年女人接過錢,鬆開了那女孩的胳臂。那女孩不解而又有些感激地看著我:“謝謝你。我一定會還你的。”
“不用,”我淡淡一笑,“我們見過麵,在‘太平洋明珠酒家’。”“哈,”她笑了,“我想起來了。不過那天可真尷尬。你是去……”“我是記者,那次活動是我的朋友組織的。”
她衝我擠了一下眼睛,非常的靈動、新鮮、活潑。“不過,我先收拾一下東西,呆會兒我再和你聊聊。”她說完,也衝那中年婦女——房東笑了一下,就走進了她的屋子。那女人拿著錢,看了我一眼,停了一下,她問我:“要是她再不交錢,我就找你好了?”
“好吧,”我笑了笑,“不過她肯定會付房租的。”然後我回到了我的屋子。
我繼續寫作,可老是卡殼。問題出現在什麼地方?我不知道。我想很多人在寫作時也一定遇到過這種情況。然而門被敲響了。我打開了門。
“嗨,你好。”那個女孩笑吟吟地站在門口,她已換上了一條漂亮的白底碎花的裙子,“我可以進來嗎?”
“進來吧。”我愉快地把她讓進門,我這時才意識到也許我的屋子過於亂了。至少我的臭襪子就不應該丟在沙發上。
“噢,米莫·巴拉蒂諾的畫,我也喜歡他。”她端詳起屋角我掛的一幅畫來,“真棒,《朱麗葉的馬車》。”
“坐吧,喝點什麼?我這裏有各種飲料。”
“那就來點兒椰奶汁吧——有嗎?”她眯起眼睛看我的樣子真動人。她還會聳動她的小鼻子頭。
“有的。”我說完,打開冰箱,為她倒了一杯椰奶汁,我則倒了一杯啤酒,呷了一口。
“蠻不錯的,我是說你的房子。”她端著杯子,兩隻眼睛迅速地在屋子裏掃了一遍,對我說,“也是租的?”
“噢,單身漢,太亂了。說實話我並不懂生活。”我由衷地說。我注意到她的左眼角有一個半月形的小傷痕,盡管它極不容易被察覺,“是借租朋友的房子。”
“啊,忘了介紹我自己了,”她掏出了一張名片,遞給了我,“你呢,哥們兒,你叫什麼?”
我接過來名片,發覺她的名片印得很別致,天頭上一行黑字:在路上流浪的一隻貓,中間是兩個圓頭字:林薇,下麵卻並無電話、住址和BP機號碼,又寫著幾個字:在路上,沒有家。
我笑了笑:“你一直在路上?為什麼不停下來?我叫喬可,你叫我老喬好了。”
她吸了幾口椰汁:“你也不太大,幹嗎要叫老喬?”
“習慣唄。我的朋友都這麼叫我。上次在太平洋明珠酒家,第一次見到你,忽然有一種很親近的感覺。因為我覺得我們都是浪遊的人。”我說了實話。
“你的日子比我好過多了,”她顧盼生輝,又懶懶地打了個哈欠,“我知道當記者的都是些什麼人,到處蹭吃蹭喝,而且還有紅包拿,說捧誰就捧誰,人人都怕你們,記者已經成為社會公害了。”她咄咄逼人地對我說。
“你這是庸俗社會學的觀點,”我毋庸置疑地反駁她,雖然我並不喜歡這個行當,可我也有維護行業榮譽的起碼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