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這個女人不尋常(2 / 3)

然而蔣夢麟此時正在熱戀時期,決不會接受胡適等人的勸告。他在收到這封信之後,就打電話問胡適:“你這封信是反對我結婚呢,還是讚成?”胡適說:“我不讚成,希望你再考慮一下……”蔣夢麟聞言答道:“那這封信我就不拆了。”

蔣夢麟轉身對負責送信的樊際昌說:“我替國家做了多少事?結婚是我個人的私事,我有我個人的自由,任何人不能管我。我知道外麵有一個組織來反對我。這個組織是以北大為中心的。適之先生的信,一定要談這件事,我不要看。”樊際昌把信留下請蔣夢麟還是看一看,蔣夢麟還是不看。過了一個時辰,樊際昌再去,蔣夢麟說:“我的李秘書已經看過了,說這信沒有什麼內容,我自己是不看的,但我下午去看辭修(陳誠)先生和嶽軍(張群)先生兩人。”這又好像接受了胡適的意見。

其實在蔣夢麟說不看的時候,或許已經看過,或許由秘書轉述了大意,但他對胡適的分析似乎非常惱火,因此將這封信撕碎擲於廢紙簍中,後來又由秘書從廢紙簍中撿起並細心拚合,始恢複原狀,幸得保存流傳。不過這都是後來的事情。

胡適在信中明白提示徐賢樂是看中蔣夢麟的錢財,說來說去所有理由都集中在這一點。而對這一點最清楚的當然是當事人,也就是說,蔣夢麟的個人體驗似乎沒有感受到胡適說的這些問題,如果說他給了徐賢樂一些金錢,那也是他願意,是他覺得作為一個男朋友而且是準備結婚的男朋友應該做的,所以他不想將徐賢樂的人品看得太低。戀愛中的老男人照樣犯糊塗。

而且說實在的,胡適信中那些分析太過露骨,否認了一切真情和愛情,除非徐賢樂是一個非常有心計的女人,除非從一開始就準備奪取蔣夢麟的錢財,否則這些分析根本不可能成立,不可能出現,至少在蔣夢麟那裏沒有這種感覺。據居浩然的太太說,徐賢樂與蔣夢麟是真正的愛的結合,徐多年來一直在做事,有很好的經濟基礎,她本身一點也不愛好虛榮,自己有一棟宿舍,日子過得很舒服,而且教養很好的她,不可能隻貪圖什麼。再說,這件事一直是蔣夢麟主動追求的,兩人的情感發生和進展得很自然。

蔣夢麟不願接受胡適對徐賢樂心計的分析,但他還是接受了胡適讓他與台灣政治高層陳誠、張群談談的建議,因為他確實如胡適所說,並不是一個社會閑人,而是社會棟梁,政府大臣,個人私事不能沒有政治的考量。

6月19日下午,蔣夢麟如約去看陳誠,兩人就此事交談不少。經過陳誠的勸說,蔣夢麟答應再考慮一下,似乎還約定明天再談。晚,陳誠將談話經過電話告知胡適。

第二天一大早,蔣夢麟又為此事去見陳誠,剛見麵,陳誠便直截了當地告訴蔣夢麟:我的太太接到蔣夫人宋美齡的電話,她堅決反對你跟這位徐小姐結婚,我的太太也反對,都要我轉告於你。如果你一定要和她結婚,那麼我們以後不能見麵了,至少,你的夫人我們是不能見麵的。

陳誠的這段話顯然對蔣夢麟構成很大的壓力,他說:“副總統,你看我現在不是繼續不斷的抽煙嗎?我昨天不是答應你考慮嗎?我昨夜抽了整夜的煙,考慮了一夜不曾睡覺。我已決定不和她結婚了。此後善後的問題,還不知道怎樣辦好,總要有個交代。”這個轟動一時的事件有可能就此結束。

當胡適從王雲五那裏知道這一消息時,便高興地說:“我的老朋友懸崖勒馬了!他還有政治上的重大職務,所以我勸他去看張嶽軍和副總統,他不能不接受他們的勸告。他當初不看我的信,乃是一時的反感,不能怪他的。我想這事的善後,還是由張嶽軍去辦最相宜。”

老朋友們的反對終於使蔣夢麟放棄了與徐賢樂結婚的打算,蔣夢麟的生活再度恢複平靜。7月11日,蔣夢麟前往醫院探視胡適,剛進病房就對胡適說:“孩子不聽話!醫生要你住在城裏,你不聽醫生的話,又搬回南港來了。你給我的信,我已聽了你的話了。現在我說的話,你也要聽了?”胡適聞言笑道:“我聽話,我聽話。”蔣夢麟大過胡適五歲,所以敢說“孩子不聽話”。蔣夢麟之前要和徐賢樂結婚,胡適6月18日寫信勸他之後,就沒有見過麵,這回來看胡適,一麵是問病,一麵是回答上次的信,所以說“我已經聽了你的話了”。如此看來,再婚事件至此似乎也可以告一段落了。

然而事有出人意料者。就在蔣夢麟到醫院看望胡適之後剛好一個星期,蔣夢麟突然向友朋宣布他還是要結婚,他在當時致陳誠的信中說:

辭修先生賜鑒:

自室人謝世,業逾三年。鰥居生活,了無生趣,公餘返寓,形單影隻,尤當更闌人靜,孤枕夢回,常中夜起坐,繞室彷徨。此中況味,非親曆其境者不能想象。自覺長此下去,精神意緒,終必日趨消沉。目前雖有小女侍右,究不能朝夕晤對,亦不能分憂分勞。且已兒女成群,有其為妻為母之責任,自不能終身隨侍老父。故自去秋以後,即考慮續弦之事。前後雖有數度介紹,但合適當意者少。自知年事已高,故對物色對象,並無太大奢望。求年齡合適,無他牽累而已。後經友人介紹,獲識徐賢樂女士。徐女士出身世家,江蘇望族,其曾祖及祖父之事跡,均詳見《中國名人大辭典》(其傳略附呈),其父亦江南知名之士。徐女士畢業大學。抗戰期間,服務重慶,與楊耿光結婚時,由當時內政部長周鍾嶽先生為之證婚,並由許靜老代表女方家長為之主婚。故其婚禮完全合法,有婚書、照片、主婚人可證。結婚後,兩情不洽,未幾仳離。來台以後,任我中央信托局迄今。平時奉公守法,公餘補習英文,對於讀書亦尚有興趣。其間雖亦有所介紹,但終因低昂之間,未有所成。夢麟今已七十有五,自尚能知人,相識以還,經半年來之考察,尤以最近一月婚事停頓以後,其所表現之忍耐、寬容,顧全大體等實均有足多者。此事自經《大華晚報》宣布,國外報紙,近如越南,遠如美國,均已有所報導。故經再三考慮,為夢麟,為對方,亦為政府聲譽,事實上已非立即結婚不可。頻年以來,公私備蒙關垂,衷心感謝,非言可宣。但實逼履此,事非得已,茲以決定於最短期間完成結婚手續。用為縷陳種種,務懇曲予鑒諒。婚後北返,當再趨謁,麵陳種切。敬請勳綏,並候夫人妝次。

蔣夢麟或許如其所說已有非結婚不可的理由,但他也知道反對的人太多,不便大事張揚,舉行公開婚禮,而是采取家庭式秘密婚禮。7月17日下午,蔣夢麟與徐賢樂告訴住在臨沂街的陳能太太,說他們的婚禮定於明天中午在陳家舉行。陳太太是徐賢樂的親侄女,所以陳太太獲悉這一消息後,立刻上街購買菜肴,早一晚就把大肘子燉在爐子上,並且遵囑不把這件喜事告訴任何人。

第二天上午,蔣夢麟與徐賢樂來到陳能家,遂叫陳家下女坐汽車送了一封信邀請住在中和鄉的鄭曼青夫婦,又打電話找居浩然夫婦到陳家來,當居氏夫婦接到電話的時候,陳太太隻告訴他們,請到舍下吃飯,客人已到的有徐賢樂女士和另外一位“紳士”。鄭曼青夫婦到的時候,客廳中坐著蔣夢麟和徐賢樂以及居浩然夫婦,當然更少不了那位說媒的太太。大家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但看當時的情形,覺得恐怕是蔣夢麟也許又要和他們就婚禮的事和大家商量;不一會兒,住在附近的端木愷律師到來,謎底終於由蔣夢麟親自揭開了。

蔣夢麟笑嘻嘻地站起來,陳太太從公文包裏替蔣夢麟取出了結婚證書擺在桌子上。蔣夢麟說:“我今天請大家來是參加我的婚禮。”又說:“我現在的心情,好像當年在學校參加考試一樣。”大家立刻向新郎新娘賀喜。蔣夢麟還向鄭曼青開玩笑說:“曼青,我已經到中心診所檢查過身體,他們說我沒有老年人的疾病,心髒、血壓一切都正常,沒有毛病……”他並且說:“我的身體沒有問題,我一定不會害別人的。”

婚禮開始,要介紹人用印,原本是那位一手促成這段姻緣的太太莫屬,無奈那位太太一定不肯出麵,隻好臨時請鄭曼青及居浩然分任雙方介紹人,證婚人則是端木愷律師。

那一天,徐賢樂著一件很雅素大方的旗袍,白色半高跟鞋;蔣夢麟穿一套淡灰色西裝。雙方在喜氣洋溢的氣氛中,在一份特別預備的結婚證書上用了印。

當大家都在結婚證書上用了印之後,依次入席,蔣夢麟又說:“啊!好了,我現在總算交卷了。”婚禮進行得簡單而隆重。

儀式完成後,即於十二時舉行喜宴。除新郎、新娘、端木愷律師、鄭曼青夫婦、居浩然夫婦及陳府主人陳能夫婦外,尚有蔣夢麟邀請的女賓兩人。喜宴僅開一席,由陳府女主人親自下廚,並以汽水代酒。蔣夢麟在喜筵時的愉快表情是空前的,他不斷地向大家“謝媒”。他又說:“你們大家都是恩人,都是恩人。”至下午二時許,喜宴完畢。這一對新婚夫婦即赴台灣中部旅行。

當天下午四時十分,蔣夢麟偕新婚妻子徐賢樂乘坐小轎車到達石門水庫,休息約半個小時。然後同車前行,晚七時悄悄抵達台中。行蹤至為機密,鮮為外界所知。這一對新人,神情愉快,喜氣洋溢。蔣夢麟著灰色西裝,新娘著白色透花旗袍,典雅大方。

蔣夢麟一行抵達後,台灣省政府主席周至柔特地在那裏設宴接風慶賀。席間,蔣夢麟拉住坐在他身旁的劉真說:“白如兄,上星期我已經到醫院作過體格檢查,一切正常,我絕對不會害人!”他還說,他與他的新婚夫人很想當晚下塌日月潭教師會館,共度新婚之夜,不過聽說教室會館不招待政府官員,隻招待中小學教師,他有沒有資格去住?劉真當即對他說,您曾當過教育部長、北大校長,而且農複會主任委員也不是政府官員,你願意以教師會館作洞房,乃是教師會館的光榮,當然竭誠歡迎。所以當晚蔣夢麟新婚夫婦就住在日月潭新建築的“教師會館”。

當天接風宴會談笑自如,一對新人喜氣洋洋,在現場的人無不為蔣夢麟感到高興,以為沸沸揚揚的大事件總算有了一個好的結局,真是應了“好事多磨”這句古訓。

婚禮當天,蔣夢麟不忘給女兒蔣燕華發出一封信,解釋自己之所以這樣做的理由:

燕華:

我自婚事停頓之後,血壓減低,體重亦減。夜不安睡,諸事亦乏興趣,長此以往,前途不堪設想。所以我不能不圖自救之道。有人之愛我,思有以助我者,實則適足以殺我耳。自媽媽逝世以來,於茲三載。精神上之苦痛,一言難盡。自識徐女士以來,於精神上之補助頗多。故諸事之興致日濃。惜謠言蜂起,眾口鑠金,而阻力遂起。父女之愛,亦良足貴,但究不能代夫婦之愛。我現在所欲言者,非為徐女士或為我自己辯護,悠悠之口,無可與辯,姑亦聽之而已。我常能見人之不及見,行人之不敢行。我自能斷能行。故為圖自救計,毅然決然與徐女士結婚。……

蔣夢麟的婚禮雖然是秘密舉行,但第二天台灣各報還是爭相報道。讚成這段姻緣的人認為徐賢樂美惠嫻靜,雅好讀書,平時對蔣夢麟學問文章,欽佩已久,故經人撮合,即傾心相許。她在婚禮當天對記者說:“我希望能為蔣先生作相敬相愛之伴侶,使其能得精神上之安慰,並照料其起居,使於公餘之暇,能得適當憩息,俾此一學者、政治家,能為社會國家繼續努力貢獻其才智。”

蔣夢麟於當天對《中央日報》記者坦率表示:“一個健全的生活,理智、情感、意誌三者,必須適當平衡,缺其一,即失其平衡。果爾,則無論為學或辦事,其動力便受削弱。我自陶曾穀女士去世以後,感情即無所寄托,故不得不求一對象,以保持我多年奮鬥的精神。我相信徐女士,就是我適當的對象。”

事情既然發展到這一步,大家當然也都衷心希望蔣夢麟能夠在新婚生活中獲取力量,有的報紙並引用徐賢樂的“有感蔣夢麟的款款深情,並陶醉於這位老教育家的靈毓才氣”的話語,希望新婦徐女士是一個“賢”內助,使蔣博士享受室家之“樂”。如此,則過去一番小波折,也就隻是好事多磨的愉快回憶。

然而不料數日後,就有誹語流傳,說新婚之夜,徐賢樂要求蔣夢麟須將其存在國內外的私人款項開列一份清單交給她,方允合巹,確否不可知。然而後來蔣徐婚變的導火線,即為銀錢問題,卻是事實。

這種傳言當然是不可靠的。因為事實上,在蔣夢麟與徐賢樂婚後不幾天,蔣夢麟就專程去看望了胡適,胡適向他道賀。蔣夢麟告訴胡適他的新婚夫人很好,隔幾天還要將他帶來看望胡適。他還對胡適說:“人家說她看上我的錢,其實她的錢比我的多。”事情既已如此,胡適又能再說什麼呢?隻是勸他盡快去安慰他那位因此事而受到一定程度傷害的女兒蔣燕華。

8月6日,蔣夢麟攜新婚妻子徐賢樂又來看望胡適。蔣夢麟來時坐在冷氣機的一邊,怕冷,立刻轉到那一邊去。事後,胡適對身邊的人說:“到底夢麟年紀大了。我還不怕冷風,也吃冷水,用冷水洗麵的。他不行了。”

蔣夢麟、徐賢樂是1961年7月18日正式結婚,愉快的新婚生活似乎不到一年半就發生了問題。

1962年12月6日,蔣夢麟不慎跌斷腿骨,入台北榮民總醫院手術治療。大概這個時候,他們的婚姻就出現狀況,亮了紅燈,蔣夢麟開始抱怨徐賢樂照顧不周,甚至不大關切;而徐賢樂似乎也抱怨蔣夢麟住院花費太多,執意要將蔣夢麟遷到小病房。更嚴重且不能使蔣夢麟接受的是,徐賢樂竟然背著蔣夢麟一次向石門水庫借支一萬元;又為小事與蔣燕華、樊際昌等吵鬧,甚至拍桌謾罵;更使蔣夢麟難堪的是,徐賢樂竟然要求蔣夢麟同僚好友沈宗瀚的夫人沈驪英、劉廷芳遷離宿舍。

情人眼裏出西施,仇人眼裏盡妖魔。雙方指責越來越多,雙方的心結也就越結越深,互相防範。徐賢樂便回家將自己的戶口從蔣家遷出,甚至把行李亦搬離蔣家,置於中央信托局自己原來的宿舍中;而蔣夢麟做得更絕,出院之後不回家,竟然與徐賢樂玩起了失蹤,自己把自己隱藏起來,似乎鐵了心的要與徐賢樂分手。

1963年1月23日即舊曆年前十二月二十八日,蔣夢麟寫了《分居理由書》,經由律師端木愷交給徐賢樂,表示“由於兩人的生活習慣、思想誌趣無一相同,相處愈久,隔閡愈深,此次折骨就醫,彼此意見更多不合”,經多天考慮後“決定分居”,每月給徐賢樂新台幣三千元。

這個理由書被徐賢樂視為“一紙休書”,遂使她以“弱女子”自居,反擊蔣夢麟,更不同意蔣夢麟每月三千元新台幣的“安置費”。

2月8日即新年正月十五,蔣夢麟經由端木愷發出第二封信,指責徐賢樂婚後並不關心他,在其在醫院動手術的時候,竟然擅自遷出戶口,轉移財產,領走蔣夢麟應得利息、股息,甚至連蔣燕華和陶燕錦的存款和股票也過了戶。這樣,原本隻是感情不和、性情不合的糾紛演化成經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