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玉,安徽桐城人,他的父親大學士張英,是康熙朝非常得力的文臣。張廷玉在康熙三十九年中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並開始學習滿文,供職翰林院,入值南書房,到康熙末年已經相繼擔任刑部侍郎、吏部侍郎。在雍正初年張廷玉擔任多種要職,負責皇子教育的上書房師傅、禮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戶部尚書等。
到雍正七年軍機處成立時,已經成為保和殿大學士的張廷玉在軍機處排名第二,僅次於怡親王允祥。雍正在遺詔中對張廷玉將來“可配享太廟”的許諾,則使得張廷玉成為有清一代惟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族大臣。
鄂爾泰,字毅庵,姓西林覺羅氏,滿洲鑲藍旗人。康熙十九年生,三十八年中舉。雍正十年,拜保和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辦理軍機事務,並授一等伯爵,以獎勵其定苗疆的功勞。
雍正在他十三年的統治中漸漸形成了鄂爾泰黨、張廷玉黨。又由於清王朝係滿洲貴族所建,在清政權中占優勢的始終是滿洲權貴,因而在鄂、張黨爭中也包含一些滿漢之間的民族因素,一般說漢族官員多附張廷玉,滿族官員多附鄂爾泰。
在處理鄂黨與張黨的黨爭過程中,乾隆心中自有一番權衡,“既不使一成一敗,亦不使兩敗俱傷”。有時候為打擊張黨,鄂爾泰黨的人出招,結果自己卻吃了虧,反過來一樣,乾隆像貓戲老鼠一樣,躲在暗處看著這兩個黨派互相傾軋,達到自己漁翁得利的目的。那是因為還沒到自己動手的時候。
乾隆絕非“容大臣等植黨樹私”的君主,但他必須麵對鄂、張兩黨己經存在的現實。年輕而又精明的乾隆對鄂爾泰、張廷玉始終保持清醒的看法,在乾隆十年鄂爾泰去世前,乾隆周旋於兩黨之間,采取平衡與製約之策。在解決因黨爭所引發的問題時乾隆從來都是按照自已的意圖處置,既有所懲戒又保持兩黨勢力上的平衡,以便互相製約。
鄂爾泰的去世,為乾隆徹底解決鄂、張兩黨的問題提供了有利的時機。在鄂黨失去首領的情況下,為了體現平衡的原則,張廷玉的內閣首輔的位置在乾隆十一年被訥親取代。在乾隆看來,張廷玉在雍正時得到重用,不過“以繕寫諭旨為職”,在乾隆即位後的十幾年,“毫無建白,毫無襄讚”,實際上連鄂爾泰也比不上,“鄂爾泰尚有開拓苗疆之功”。張廷玉就像一件擺在乾隆身邊十年的古董,現在要挪換一個位置了,於是張廷玉失去最醒目的首輔的位置,尤需一提的是,在鄂爾泰去世後,那訥親越過處於軍機處第二位的張廷玉而接替軍機處首席大臣的職務。伴隨著鄂爾泰的去世,乾隆在宰輔的任用上開始了一個新的時期。
失去首輔位置的張廷玉誠惶誠恐,惟恐乾隆將來不肯兌現雍正的“可配享太廟”的遺詔。當張廷玉得知史貽直曾向乾隆進言:認為張廷玉死後不配“配享太廟”,急忙進宮陛見,聲淚俱下,請求乾隆皇帝寫一紙憑證。乾隆雖然對於張廷玉的“信朕不及”頗為不快,但還是揮筆寫了首詩賜給張廷玉。表明乾隆不會改變先皇遺詔,同時也對張廷玉是否有功提出質疑,並指出曆史會對此做出正確評價。
乾隆每當想起張廷玉流著淚的老臉心裏就有氣,覺得他丟了大清朝的臉,對張廷玉的不滿已經溢於言表。不久以後,乾隆以張廷玉在得到恩允後不謝恩為由,指責其“置君臣大義於不顧”,而削去張廷玉的伯爵,罷其死後配享太廟。
乾隆十五年,皇帝又以張廷玉的兒女親家四川學政朱荃匿喪赴考、賄賣生員,再次對張廷玉大事治罪,罰銀一萬五千兩。但到乾隆二十年張廷玉去世時,乾隆最終還是遵照雍正的遺詔令其配享太廟,張廷玉就成為享此殊榮的惟一一個漢人,然而張黨卻早已潰不成軍了。
乾隆對於鄂爾泰的“好虛譽而近於驕”相當敏感,而當仲永檀與鄂容安結黨敗露後,乾隆對鄂爾泰屢次推薦仲永檀一事進行嚴厲斥責,責其“奏薦實”、“黨庇之處,已屬顯然”。
十一年,乾隆解除鄂爾泰弟弟鄂爾奇的職務,在十四年利用征金川失利的機會,處死鄂黨幹將張廣泗,進一步削弱鄂黨的實力。到乾隆二十年,乾隆又利用胡中藻詩案對鄂黨嚴加懲處,不僅把同胡中藻唱和的甘肅巡撫鄂昌(鄂爾泰之侄)處死,而且對已經去世十年的鄂爾泰做出撤出賢良祠的處理。至此兩個最有影響的朋黨均被摧毀。對乾隆來說,雍正時期的政治痕跡也就徹底清除了。
2 同途殊歸——訥親,傅恒結局迥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