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爸爸媽媽也會犯錯(1 / 3)

爸爸媽媽都很喜歡在孩子麵前塑造近乎完美的形象,認為自己永遠正確,高高在上地以“過來人”的優越感指導孩子應該這樣,應該那樣。但讓父母失望的是,自己越是強勢,孩子似乎就越不爭氣。

媽媽的困惑

小泉就要上小學了,“小學”這兩個字在小泉的心裏有說不出的恐怖感。不是因為他不愛學習,也不是因為他不愛跟同學們相處,隻是因為爸爸媽媽對他的要求太高。“小泉呀,爸爸從上學開始,每次考試都是年級第一名,可風光了!你是爸爸的兒子,可不能讓爸爸失望啊!不說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吧,起碼要保持爸爸的記錄哦!”爸爸眯著眼睛,似乎又回到了他光輝的學生時代,完全沒有注意到小泉的緊張。“就是,你爸爸當年很厲害的!你這麼聰明,一定也沒問題!我們的小泉這麼聰明,隻要用心就一定讀得好的!所以,你要是考不好,一定就是不用功嘍!媽媽現在就給你打個預防針,上了小學之後,就是大孩子了,千萬不能像現在這樣貪玩!”媽媽這番話已經不知道說過多少遍了,小泉並沒有覺得自己很貪玩,可媽媽經常這樣講,這讓他覺得很委屈。

“小泉要上學了呀?沒問題,沒問題,這孩子的爸爸媽媽當年成績都很好,他的遺傳基因好,肯定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就是就是,這孩子又聰明又踏實,是塊學習的料,一定錯不了!”……鄰居們每次見到爸爸媽媽,總是會這樣誇獎小泉,但小泉寧可大家都不要關注他,因為爸爸媽媽都很好麵子,若自己表現不佳,一定會招來一場“暴風驟雨”。果然,入學的分班考試,小泉就沒有發揮好,沒有按父母期望的那樣進入實驗班。爸爸媽媽覺得很詫異,為什麼一直督促他,他還是這麼不爭氣呢?看來以後還要加強監管力度。

將自己塑造成完美的偶像,這個想法對於孩子性格的培養是個極大的錯誤。父母在教育孩子時以自己為榜樣是可以的,但如果不允許孩子也不允許自己犯任何錯誤的話,孩子就會對自己失去信心,覺得永遠也達不到父母的標準,從而增加成長的壓力。相反,如果父母肯承認自己也會犯錯,就會讓孩子了解犯錯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每個人都能從錯誤中汲取教訓,獲得成長,那麼他們也就會更有勇氣嚐試努力,不畏懼失敗了。

別以為自己承認錯誤之後,孩子可能會看不起,而以後在孩子麵前的威信也會受到影響,這樣的想法就是多慮了。心理學研究結果表明,7歲以前的孩子根本不會注意到父母的缺點,兒童期孩子的特點,就是能無條件地接納父母。孩子若是知道父母也會犯錯,他們和父母之間的距離就會大大拉近,而孩子若看到父母承擔錯誤的勇氣,他們也會變得更加尊重你、愛你。

01 勇於承擔責任

很少有家長意識到這一點:讓孩子為自己所犯的錯誤承擔責任也是一種處罰。大部分家長常常是這樣做的:孩子犯了錯誤後,家長趕快幫他彌補過失,事後再處罰孩子。其實這樣教育孩子,效果並不會太好。

在西方,每個孩子都很清楚地被要求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如果違反規則就要接受合理的教訓。比如當兒子磨磨蹭蹭地誤了校車時,就讓他自己走路去上學;如果女兒不小心遺失了午餐的錢,就讓她餓一頓。

如何讓孩子學到行為和行為後果之間的關聯呢?孩子由於年幼缺乏知識和經驗,經常會造成一些過失,這毫不奇怪。譬如,不小心打碎了物品、一時衝動傷害了別人、粗心大意造成了麻煩等。發生這類過失的時候,許多父母都會責怪孩子,比如這樣說:“你怎麼搞的?能這麼做嗎?討厭!快走吧,回家寫作業去。”於是,孩子沒事了,什麼責任也不必負,回去該學習就學習,該玩就玩。父母則留下來承擔責任,又是道歉,又是賠償。如此這般,孩子怎麼可能真正地反省呢?細想一下,不正是父母剝奪了孩子履行責任的機會嗎?

因此,有必要讓孩子得到自作自受的教訓。孩子不溫習功課,導致測驗不及格;將心愛的玩具隨手亂丟,因而遺失;為了要繳圖書館的罰款,所以沒有零花錢了。心理學家認為,此類經曆可培養責任感。

行為示例 婷婷是個自尊心很強的孩子,聽不得批評的話。有時候明明做錯了,也一定要否認,“這杯子不是我打破的”、“小貓它自己把牛奶撞翻的”、“這個菜油太多了,很滑,才掉到地板上的”……媽媽很想讓婷婷變得勇於承認錯誤,到底該怎麼辦才好呢?

寶寶的想法 媽媽總批評我,我承認了之後她一定會罵我的,我才不上當呢!

你的誤區 不管孩子最初是因為什麼原因不願承認錯誤,運用一些小技巧對孩子進行過失教育都是很必要的。

解決辦法 在專家的指導下,媽媽開始借助美麗、公正的“仙女”來獎勵或者懲罰女兒。如果女兒做了好事,第二天起床,在她枕頭旁邊就會有“仙女”放上的好吃的點心;如果她沒做好事,第二天早上起來就不會得到任何東西;如果女兒晚上睡覺時把衣服折疊好,“仙女”就會給她一些美麗的新衣服;如果女兒把玩具隨便亂扔,“仙女”就會把玩具藏起來,讓她幾天之內都不能玩這個玩具了……

有一次,婷婷把一個漂亮的娃娃隨意地扔在草坪上,後來,當她回來找到娃娃的時候,發現它已經被狗咬破了。因此,她哭著把受損的娃娃拿到媽媽麵前。媽媽接過小娃娃,輕輕地撫摸著它的“傷痕”,同情地說道:“唉,它真是太可憐了!”但是,絕不說給女兒再買一個新的。婷婷失望地哭了起來,但媽媽還是不理她。過了一會兒,媽媽對女兒說:“你把這麼漂亮的娃娃扔在草坪上是不對的,如果我把你放到野外,被老虎和獅子吃掉的話,我會多麼傷心啊!你也會覺得很委屈吧……”

還有一天,婷婷要到一個小朋友家去玩,媽媽答應了,並要求她必須在中午吃飯以前回來,因為那天下午母女倆要去看電影。可是,女兒錯過了吃飯的時間才回來。當女兒進來時,媽媽並沒有說什麼,隻是讓她看了一下表。女兒知道自己不對,低著頭向媽媽道歉:“我錯了,我現在快快吃飯,媽媽你別生氣。”飛快地吃完飯,她就趕緊換衣服。這時媽媽讓女兒再看看表,說:“今天看不成電影了,因為時間來不及了。”女兒哭了,鬧著讓媽媽帶著她去,但媽媽並沒有被她打動,隻是說了一句:“對不起,寶寶。”

在這樣一係列的過失教育實施之後,婷婷不僅願意承認錯誤,並且有很多錯誤都懂得自己主動避免了。

3~4歲的孩子已能了解簡明的因果關係。所以,此時父母可用嚴肅的口吻對其講述某種行為可能導致的後果,譬如:“玩具擱在過道上可能會被踩到。”然後靜觀其效。要像上例中的媽媽一樣,玩具損壞了不可立刻再買新的,以免破壞了教訓的效果。如果老是怕孩子跌倒一直扶著他,他永遠也不會自己爬起來。

另外家長在處罰孩子時還常犯這樣一個錯誤:他們給孩子的處分往往與孩子所犯錯誤的性質無關。有些家長竭力使孩子為所犯的錯誤“體驗痛苦”,卻不去解決孩子的行為產生的問題。比如一個孩子考試不及格,爸爸就沒收他的玩具以示懲罰;另一個孩子沒有收好玩具,第二天就發現,媽媽為了教訓他已經把玩具送給了鄰居家的小弟弟;兩個孩子打架,父母讓他們在地上睡了一個月……這些懲罰對孩子來說都沒有任何意義。

必須讓孩子明白他所受到的處分是因他的行為所致。我們作為家長的教育目標就是讓我們的孩子在生活中學會做人——引導、教育、幫助他們形成自我約束感——一種發自內心的對自我的製約,而不是來自外界的強製。任何不能使孩子在生活中學習做人,不能維護孩子尊嚴的技巧都不能被稱為約束,僅僅稱得上是懲罰,不管它被包裝得多好。

讓孩子從自己的過失中獲得教訓,是一種非常高明的處罰手段,不要擔心孩子無法自己承擔責任,隻有讓孩子懂得違反規則就要接受合理的教訓,孩子才能逐漸培養出勇於承認錯誤、主動規避錯誤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