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最好的策略是針鋒相對(3 / 3)

正如這些科學所說的,要是一次交手,一次打交道,那當然是騙你沒商量,我騙了你一次就走,再也不見麵了,那當然是能騙多少就是多少。我們承認這樣的情況也是存在的,現在街麵上有許許多多的騙子,騙一把就走的情況屢屢發生。不過,大多數的情況都是住在一村一個城市的熟悉的人,或者是大家都熟悉知名的人士,就像今天的香港富商李嘉誠、霍英東等人物,或是一些已經打出名牌來的企業和企業家,他們的名聲已經造就,地位已經確立,我們隨時隨地都能找得到他們。對於這樣的人,不可能同他打一次交道,他自己的企業與集團也不可能隻做一次生意就歇業不做了。他們的生意,包括他們的企業還將一代甚至兩代三代地生存下去。凡是這樣的企業,都不得不顧及名聲和誠信。他們所顧及的不是撈一把就跑,而是自己的長期利益,即要與其他的買賣人打幾十次幾百次的交道,做上幾百次幾千次的生意。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當然會考慮到:如果我在這次生意中欺騙了對手,那麼對方必定會在另一個時間與場合裏反嗇,自己就會在下一次交易中蒙受損失,即使萬不得已坑害了對方,也需要極力地進行補救,極力地進行挽回,以修複他們原來的良好關係。不這樣做,就不可能再如願地掙錢了,很可能就掉人別人設下的陷阱,造成自己的破產。

因此,即使是進行商業活動,這些名家商人也都會遵從這樣一個原則的:合作一合作一更好地合作,或者是合作一背叛一再修複關係,進行長遠的合作。

最為明顯的就是孫權與劉備的關係。

孫、劉在赤壁之戰中打敗了曹操,北方的威脅解除之後,由於荊州之地的歸屬問題未定,荊州便成了劉備與孫權爭奪的焦點,這兩家合作“單位”的矛盾就此升級。

其實,孫權與劉備“翻臉”成仇,由結盟到背盟,有著各種各樣的實際原因。而不是無端生出來的是非。這是因為雙方都知道孫、劉的聯盟,是關乎他們生存發展的“命脈”,是不可以隨隨便便割斷的。

當初,孫權把荊州借給劉備,是在強敵曹操的威脅麵前,為了對抗曹操的暫時措施。赤壁之戰後,曹操戰敗,退出了荊州,但仍占據著荊州北部的南陽郡(治所在今河南南陽)和南郡北部的襄陽、樊城一帶。孫權占據著南郡南部的江陵及沿江一帶,劉備占據荊州南部的四郡。所謂“借荊州”,實際上是孫權將所占據的南郡南部,特別是重鎮江陵借給劉備。

東漢建安十九年(214年),劉備取得益州。第二年,孫權便派出使者向劉備索還荊州,劉備以取得涼州(治所在今甘肅張家川)後再歸還荊州為辭,加以拒絕。孫權十分惱火,便派呂蒙率兵襲擊了劉備手中的長沙、桂陽、零陵三郡(均在今湖南境內)。劉備親自下至公安,督關羽領兵爭奪三郡。孫權進駐陸口(今湖北嘉魚西南),為諸軍節度。劉備得知曹操進攻漢中張魯,恐益州有失,便主動向孫權求和。孫權也準備集中力量進攻淮南,同意和談。結果雙方協議重新瓜分荊州,保持聯盟關係。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劉備借荊州不還,理屈的是劉備,所以是劉備先破環了他們之間的約定——劉備先采取了不合作的策略。

孫權因此氣憤,還以顏色,開始組織反擊,用武力來搶奪三郡地盤——聯盟幾乎破裂,這就是針鋒相對的行動。

但是,由於各有意外的原因,他們重新修複關係,使聯盟能夠繼續下去。

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關羽率眾向曹操占據的襄陽、樊城發動了進攻,關羽得勢,孫權不安,因為如果關羽打敗了曹操,那麼荊州之地肯定永遠不會回到孫權的手裏了。所以他從自己的利益考慮,並不希望關羽打敗曹操。這時曹操提出要與他合作,要他從後麵襲擊關羽,他同意了。因為曹操開給了他更好的條件,即如果打敗了關羽,曹操就把整個江南封給他,他可以自然而然地收複荊州了。因此,孫劉聯盟徹底破裂,孫權捕殺了關羽。

孫權取得了一個巨大的勝利,然而他的心中是害怕的,因為這樣就徹底得罪了劉備,劉備必然會用針鋒相對的辦法進行報複。所以孫權采取了幾個補救的辦法:

一是把關羽的人頭送給曹操,以證明他殺關羽是曹操的旨意,而不是他主動的行為。

二是向劉備求和,以避免兩麵受敵,同時他又派出使節去向曹操稱臣。

劉備報仇心切,不允許孫權求和,於是兩者的聯盟完全破裂,這樣才發生了夷陵之戰——劉備與孫權之間的戰爭。

我們設想,如果劉備主動歸還荊州,或者孫權捕到了關羽之後不把關羽殺死,主動送還給劉備,那麼,他們之間的結盟關係還不會破裂。

這次聯盟關係的破裂對於劉備而言損失巨大,因為夷陵之戰打敗了,喪失了許多的實力。劉備死後,由諸葛亮掌握著蜀國的實權,兩國的盟約才開始重新得到了修複。

這使我們悟出了如下的道理:

首先,在各自為著利益而努力的過程中,合作會給雙方帶來更大的利益,而如果反目成仇,則對任何一方都不會有好處,於是便需要用各自的妥協辦法來重新結盟。

其次,如果一方開始破壞這種聯盟,那麼另一方就會實行報複,即以針鋒相對的方窪給予懲戒。你來我就往,而且報複的力度往往是大於對方給自己傷害的程度。

最後,這種報複是有限的,不能把對方治死。因為誠如我們在前麵所說的,還有長期的利益需要考慮,“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誰把事情做絕了,誰就把今後合作的路堵死了,那麼,他就再無轉圜的餘地,自己也可能遭受滅頂之災。例如,如果劉備失敗之後,孫權痛下決心,出兵益州,那麼,他等於給了曹操(其後是曹操的兒子曹丕接位)從後麵偷襲的機會。這就是說,在他與劉備集團拚得兩敗俱傷的時候,他也會被曹丕消滅。所以他應該給自己留下再次合作的餘地,留下了這個餘地,也就等於給了自己一條活路。

我們想,從劉備與孫權的合作與背叛的例子中,我們同樣可以窺見到人類這種人際關係中普遍的又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行為模式。